分享

泰和县“五项机制”强化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职能

 徐徐读书 2011-03-11
泰和县“五项机制”强化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职能
发布时间: 2011-03-11     来源: 泰和县纪委     作者: 刘晓华 匡积慧 钟荣华

  为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泰和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加强以下“五项工作机制”,积极拓宽办案视野,努力创新办案格局,进一步提高升纪工委办案工作水平。一是案件线索主动排查制。为重点解决被动办案、坐等案件的问题,各纪工委定期深入辖管部门,采取专项巡查、明查暗访、列席民主生活会、查阅资料档案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排查案件线索,将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信访隐患,拓展案源。二是办案信息资源共享制。纪工委监察分局定期会同检察院、乡镇、信访、国土规划、财政、审计等部门召开案件线索分析会,重点是相互移交移送案件线索,并就信访问题以及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的特点规律,进行深入交流和分析,实现办案信息资源的共享。通过案件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明确了办案方向,确立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等四个办案重点。三是全员参与联合带案制。按照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辖管的单位范畴,县纪委检查室办案骨干每查一案,由1-2名纪工委人员参与联合办案,在办案实践中发挥“传帮带”作用,强化了“一线”办案培训。纪工委监察分局还通过与检察院联合办案、指导辖管单位纪委办案的形式,既增加查办案件工作经验,又形成全县纪检监察办案合力。四是安全科学高效办案制。为确保案件质量和改进办案安全,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采取三项措施完善安全高效办案机制,即改善办案硬件环境,在纪工委监察分局专门建成案件讯问室;注重对办案人员培训,结合全省素质建设工程活动,纪工委监察分局采取自学、集训、竞赛等形式,在办案实践中培养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意识,增强了办案人员依法安全办案的自觉性;注重案件总结剖析,本着“边办案边总结”的原则,对有代表性的案件深入剖析研究,透过案件现象发掘深层次问题,总结规律性以及共性问题,对照案件中发现的潜在问题组织并督促辖管单位开展自查整改,形成案件经验或剖析材料,从而预防类似腐败现象及问题的发生。五是办案经验充分交流制。针对各纪工委管辖范围和分工的不同,造成各纪工委办案经验不够丰富、视野不够开阔,定期组织纪工委交流办案经验,丰富纪工委成员的办案经验。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