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陪老弟到商场买一手机,恰遇商场搞活动,买手机后返还60元的现金券。我明知故问:“我们不要现金券,降低价格不行吗?可以少于60元。”服务员答:不可。又问:“可以直接用它买东西吗?”又答:不可,需所购商品超过200元,然后这张券方能顶60元现金用。
老弟把券给我,想我或许能用得上。自己随便收下,心想谁会为了用上这张券花上200多元,买一样根本用不着的东西。过了几天,婆婆想买一豆浆机,我建议说要买就买九阳牌对照了几家店的价格,明码标价,不过,老弟买手机的那家店却一般还能再优惠。
二人直奔那家商场,服务员热情的迎上前,问我需要什么,我答曰:要一豆浆机。于是服务员又是一番热情地介绍、推荐,我便指着一款389元的,问价格能否再优惠,如果可以,我就买下。服务员又去请示,回来告诉我最多可以优惠18元,与服务员谈定价格,我把那张现金券给服务员,当时说好可以当作60元现金用的。”一边静观服务员的态度。
服务员一愣,赶紧说:“我们有规定,使用现金券必须在原价的基础上抵价,你刚才如果说有券,我们就不给你优惠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买得不如卖得精!于是我甩出早已想好的理由:“现在我问你,你们这的商品据我所知,都能有一定的优惠,照你所说,我如果买一样东西,可以优惠一点,又有现金券,这就意味着,你们现金券是无用的,是一种商家欺骗……”我又说:“如果你不能做主,你领我找你们经理去!”服务员无奈,果真带我去见经理,如果经理也拒绝我,就相当于经理向顾客承认,他们的返还现金券活动纯粹是一种欺骗,所以只是小声对服务员说,“你们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先问明白,不要一下子报优惠价,你们都告诉人家了,就按优惠后再降60元卖吧”
顾客和商家之战,我舌战胜利,我省下了18元。不过,可怜了那位服务员,我们走了,就该她受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