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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考,民法重点复习什么?——写在开博一周年之时(三) - 日志 - 段波 - 学...

 仇甄 2011-03-23

    一、五个总论,具体包括民法总论(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权利、自然人、法人、法律行为、代理、时效)、物权法总论、债法总论、合同法总论和侵权法总论;

    二、重要专题: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物权变动、特殊侵权、权利分类、合同解除等。

    三、民法中的三角关系:

    无权代理(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

    无权处分(权利人——无权处分人——第三人)

    债权让与(债权人——债务人——受让人)

    代位权(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

    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

    转租(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

    四、“次新法”(2007——2010年的新增法规)

总论:《诉讼时效解释》

物权:《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司法解释》、《物业服务合同司法解释》

合同:《合同法解释二》、《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侵权:《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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