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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八旗制度

 CHAOYANG3901 2011-03-23

清朝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最早起源于满族的一种军事和生产相结合的社会组织,即中录制。1601年努尔哈赤首先建立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旗。1615年又增四旗,其中原黄、白、红、蓝四色旗镶以白边,即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这就是满族八旗。1635年,皇太极又组建蒙古八旗。而后,1642年又组建汉军八旗。满、蒙汉八旗又共同组成了清朝八的整体。
清朝定都北京后,八旗步兵营成为守卫都城的一支生力军。由步军统领衙门管理,其总兵额大约有二万一千多人。营官有翼尉、协尉、副尉、步军校、委属步军校,共四百六十四人。八旗步军营主要负责京城内的防守,并按八旗方位分布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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