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生态城市建设成功经验
1 引言 又如德国生态城市 Erlansen 城在建设中,努力与市民一起进行规划,有意与一些行动小组,特别是与环境有关的小组合作,并使他们在一些具体项目中作为合作伙伴,同时又使他们保持自由,并可以抨击当局的某些决策。韩国汉城 21 世纪议程中,在每一个目标的背后都具体地提出公众参与的领域和途径,有效地保障了项目的实施。日本大阪市每年 9 月发动市民开展公共垃圾收入集活动,并向 100 万户家庭发放介绍垃圾处理知识和再生利用的宣传小册子。加拿大蒙特利尔市更是利用广告衫、日历卡、笔记本、公交车等多种多样的载体,号召市民参与废弃物回收入再利用活动。 2.4 突出的重点领域 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其问题指向性,它往往不试图在城 市中全面铺开地进行生态城市建设,而是面向问题、抓住重点、逐步推进,针对城市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如交通拥挤、地面硬化、垃圾污染等问题,集中力量促使一两个问题的解决,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积累经验、培养人才、教育公众、树立形象、凝聚人心,逐渐扩展到对其它问题的解决。比如巴西的库里蒂巴建设重点 在于城市交通和垃圾资源化,日本有些城市的建设重点在于生态工业园和循环经济,而欧洲的一些城市则重点考虑生态社区,美国在建设生态城市的初期,主要是建造一些生态核心场地项目,即这些场地的建筑物均由节能、节水技术建造,后来逐步扩大到水的循环使用、雨水的保持、太阳能供热、城市工业使用再生能源等。 德国南部著名的生态城市弗莱堡,一开始就将生态城市建设的重点放在硬化地面的透水改造、屋顶绿化、河道自然景观的恢复上。首先,对城 市所有的硬化地面 ( 公路除外 ) 进行彻底拆除,代之以多种形式的透水地面 ( 包括透水砖地、卵石地、孔型砖地、碎石地、有机质屑地等 ) 。这一项改造,给弗莱堡的环境带来了多方面的改善。其次,弗莱堡城市的居民通过庭院自助绿化、墙面立体绿化、阳台绿化、屋顶绿化、让天然植被回归城市等方法,有效地帮助自己居住的这个太阳辐射强的城市减少了热岛效应,使其卫生状况、环境质量和居住舒适度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第三,弗莱堡城中的河道以模拟自然 河床、保持河与岸的自然过渡结构、维持岸边自然植被为原则来维护河流环境,使河道中的水质清,河岸景观自然美丽,而且维护费用少。 生态城市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实施需要系统而复杂的支撑条件,而在人们认识尚待深化、各种支撑条件远不完善的情况下,选择面向问题的重点突破,要比急功冒进的全面推进科学得多。首先,选择突出的问题入手,容易得到方方面面的支持,同时投入也相对小得多,并且实施的主体也相对明确,容易取得实 质性的进展;其次,在解决主要矛盾的过程中可以积累经验,完善相关的支撑条件,培养人才,教育广大的公众,使下一步的工作更容易推动;第三,一个问题解决得好,可以为城市树立良好的形象,增强城市的吸引力,激发居民和决策者的自豪感与主人翁精神,使其有更大的意愿和投入来将生态城市的建设推向更深、更广。 2.5 生态建设与城市建设的一体化推进 有别于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经常出现生态建设与城市建设 “ 两张皮 ” 的状况,国外的生态城市建设通常将生态目标的实现融入到城市建设过程中,通过对城市建设统筹安排、科学规划,使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最突出的例子就是通过在城市建设中强调发展公共交通和土地的综合利用来实现节约资源、降低污染、保护生态等目标。 在西方发达国家, 大部分学者认为,为了实现生态城市的目标就应该尽量鼓励人们使用公共交通运输,因此当前国外较为成功的生态城市,多数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主要的交通政策。所谓土地综合利用,就是在规划和设计中,把工作、居住和其他服务设施结合起来,综合地予以考虑。使人们能够就近入学、工作和享用各种服务设施,缩短人 们每天的出行距离,减少能源消耗。 巴西著名生态城市库里蒂巴是将公共交通与土地的混合利用有机结合、成功实现城市建设与生态建设 一体化推进的杰出代表。为避免小汽车使用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土地占用、城市蔓延等问题,该市并未单纯地采用传统的控制小汽车使用或拥有、提高排放标准、减少道路供应以及其它的税收入、收入费等政策,或对公共交通进行财政补贴等方式,而是成功地将土地利用与交通相结合,不仅鼓励混合土地利用开发的方式,而且 总体规划以城市公交线路所在的道路为中心,对所有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密度进行了分区,城市仅仅鼓励公交线路附近 2 个街区的高密度开发,并严格抑制距公交线路 2 个街区外的土地开发。一体化道路系统提供的高可达性促进了沿交通走廊的集中开发,土地利用规划方法也强化了这种开发。轴线开发使宽阔的交通走廊有足够的空间用作快速公交专用路。在许多建成区,也使用类似方法,使现有公交线路的沿线开发沿着主要线路向城市外缘发展,并把高密度混合土地利用规划与已有的交通走 廊规划合为一体。土地利用与交通的成功结合,以及公共汽车快速交通技术的应用,保证了城市有 2 / 3 的市民每天都使用公共汽车,并且做到公共汽车服务无需财政补贴,研究人员估计每年减少的小汽车出行达 2700 万次。 2.6 完善的法律、政策和管理上的保障体系 生态城市的保障体系包括自然基底、经济实力、科技、文化、社会稳定、法律、政策和管理体制等等多个方面。在诸多因子中,自然基底、经济实力、科技、文化和社会稳定等因素往往是既定的,很难在短期内有所改变,但法律、政策和管理体制上的保障却可以相对比较快地提高和完善。综观国外成功的生态城市建设案例, 极为重视这几项保障因子的建设,都有详细的分工实施体系、具有明确法律地位和角色定位的推进和实施机构及完善的法律条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等作为支撑条件。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国外对生态城市建设的立法工作极为重视,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已经为生态城市建立了一套绿色 ( 或生态 ) 法律保障体系,即:绿色秩序制度,包括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绿色市场制度、绿色产业制度、绿色技术制度等;绿色产销制度,包括绿色生产制度、绿色消费制度、绿色贸易制度、绿色包装制度、废物回收入利用制度等;生态激励制度,包括绿色财政制度、绿色金融制度、绿色投资制度、绿色税收入制度、绿色统计制度、绿色 审计制度、绿色会计制度等;绿色社会制度,包括绿色教育制度、绿色信息 ( 宣传 ) 制度、绿色行政制度、绿色采购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对作为生态城市建设重要保障的管理体制,也在一些著名的生态城市得到了重视。例如,澳大利亚著名生态城市 Halifax 近十年的建设自始至终都是由著名的非赢利机构 —— 澳大利亚生态城市委员会组织实施,该机构丰厚的专业知识、先进的理念和高超的组织能力,将来自政界、建筑、森林、采矿和能源组织,自然保护组织以及如南澳大利亚燃气公司等企业和 Kauma 遗产保护委员会 (KaumaHeritage Committtee) 等等来自各方的力量都凝聚到生态城市的建设活动当中。又如,为避免政府机构的官僚作风,南非生态城市米德兰德 (Mi∧) 还专门创设了一个独立的非政府机构 —— 米德兰德生态城市联合会 (Midr and Ecocity Trust) ,以保障生态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3 讨论与思考 对比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的成功案例,我们也许可以更 清楚地看到差距和努力的方向。我国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开始进行生态市建设不同层面的探索,在至今近三十年的实践历程中,已有生态城市建设案例上百个,但真正成功、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大影响的例子并不多见。总结其原因,在于以下四个主要的共性问题:一是对生态、生态城市等概念认识不足甚至曲解,加上对生态城市建设的困难估计不足,导致建设内容片面化或者 空洞化,同时出现大量建设性破坏现象;二是生态城镇建设目标过于超前或过于模糊,甚至自相矛盾,与目前全国多数城市的平均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三是生态城镇规划地位不明、人才不足、脱离公众、内容混乱、实施不力;四是包括立法、体制、群众生态意识等等在内的生态城镇建设的支撑体系不健全,导致生态城镇建 设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因此,依据国外成功经验和我国国情,我国未来生态城市建设必须从加强理论研究、重视人才培养、发动群众参与、突出重点领域避免贪大求全、加快法律法规和政策、公众生态意识的提升等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努力缩小差距、迎头赶上。 当然,在肯定国外生态城市建设成功经验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国外生态城市建设实践也有它的不足之处,突出地表现在生态理想主义与现实社会、文化的[非法内 容]和矛盾,譬如,它往往排斥全球化和区际贸易这两个现代经济的重要基础,强调在区域内获取区域所需的一切资源和产品;同时它试图打破和重构现代人类生活中一些重要的元素,如大众住房的理想模式、汽车等,它的推进也要以技术进步和区内居民高度的自觉性和认同感为前提,这首先使它失去了在现阶段广泛推广的可能性。因此,导致许多生态城市建设只能是在相对小的城镇或大城市中的小片区域进行实验,在一个现代城市这样大的尺度上的推进尚缺乏较成功的例子;同时也使一些生态城市建设项目 ( 如 Halifax 生态城 ) 走入了困境。
作者: 苏州科技学院城市与环境学系侯爱敏 袁中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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