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随着医疗事业的飞速发展,医院医疗设备不断增多,特别是大型医疗设备的引进增多,医疗仪器设备也成了医院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使用过程中逐渐被消耗,通过补偿使医院的医疗设备得以更新换代,因此,我们采用折旧的方法计算其消耗,并保证其补偿。固定资产折旧通常是运用一定的计算方法按月提取,计入成本或使用费用,折旧核算的准确性、科学性也就决定了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消耗的准确计算与完整补偿。可见对设备折旧管理显得十分重要,因此我们必须合理分配设备的折旧额度,实行合理化的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折旧方案,调动科室的积极性,降低运行成本,加快成本的回收,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提高医院对医疗设备的更新速度和提高医院的医疗装备水平。本文就对如何加强医疗设备的折旧管理工作,做了初步的研究,仅供同行们参考。
2 折旧相关基本概念
2.1 原始价值
设备的原始价值又称作设备的原值或原价, 它包括购入设备时双方协议价即合同价;如果是贷款购入设备时, 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贷款利息以及合同价都算在设备的原始价值中;从国外进口的设备除上述购进设备价值外,还应包括支付的关税、工商统一税等各项支出。
2.2 净值
设备的净值是指原始价值减去已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各年净值根据原始价值减去前几年累计计提折旧总额。在医院设备的折旧管理中,设备的净值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计算。
2.3 累计折旧
医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磨损、消耗等,其价值会逐渐减少,对这种价值的减少需要进行计算来计提折旧,累计折旧就是已发生的计提折旧累计起来的总和。
2.4 折旧残值
设备的折旧残值是指其在报废时拆除清理后残留的材料、零部件等价值,这些可以通过返回厂家或者变卖来实现价值。一般计算可算作原始价值的5%。
2.5 折旧范围
医疗设备同时具备使用期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五百元以上两个条件的为固定资产, 应参与折旧。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上我们依此来划分医疗设备参与折旧的范围。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把如空调、电冰箱、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照相机等医疗设备以外的设备也纳入医疗设备折旧范围。
2.6 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应该与设备的实际损耗基本符合,既反映设备的有形磨损,又反映设备的无形磨损。一般来说,折旧年限应依据医疗设备使用的时间、强度、使用环境及条件来确定。但是由于各医院的实际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各医院也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范围,一般不要超过10年。我们可以参照总后《军队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规定》及其设备的使用寿命来设定医院医疗设备的折旧年限,设定如下:
(1).设备价值≤1000元:一次性计入成本
(2).1000元≤设备价值≤2万元:2年折旧
(3).2万元≤设备价值≤5万元:5年折旧
(4). 5万元≤设备价值≤10万元:5年折旧
(5).10万元≤设备价值:
a. 放射影像类医疗设备10年折旧
b. 电子、电器类医疗设备8年折旧
c. 内窥镜类医疗设备2~3年折旧
(6) 实验室仪器设备:应用于临床诊断、治疗的实验室设备折旧方法同上。
(7)对公用设施、特殊设备(例如:手术室设施、设备,层流病房设施、设备等)及实验室仪器设备按每年按总价值的5%折旧,而不设定折旧年限,直到收回成本。
3 医疗设备折旧计算方法及其特点
3.1 平均折旧法
平均折旧法又称直线法,它只有满足以下各项条件才是正确的:(1)利息因素可以忽略不计,或投资成本假定为零;(2)维修费用在整个设备使用年限内固定不变;(3)最后一年资产的效率与最初一年相同;(4)使用设备所取得的收入(或现金流量)在整个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5)各种必要的估计(包括预期使用年限)都是可以予以相当确定的预计。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设备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这方法具体的计算操作简单,但是没有考虑到机器在使用过程中的磨损、损坏不一的这一实际情况,易形成前期效益大时未能更多的回收成本, 而后期效益差时又回收比例太高,造成折旧收费困难, 容易出现提前报废的现象,对医院不利。
3.2 分期折旧法
分期折旧方法:从设备使用日起到使用规定年限分段按比例收取折旧费。典型的作法是使用的前3年内按17%提取年折旧,而后7年按7%折旧。该方法考虑到机器运行状况的变化,而且适合医疗设备的特点,做到在设备性能好,使用收益高的时候尽量多提取折旧,防止出现仪器在后期因为折旧提取难度大的情况,科室也不会因此而降低使用积极性,机器也不会因为使用保护不当而提前报废。
3.3 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常用的计算法是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即在不考虑医疗设备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设备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医疗设备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医疗设备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2年内(10年折旧年限的为折旧年限到期5年内,这个可以根据实际实际折旧年限和设备原始价值具体设定),将医疗设备的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折旧。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初账面余额×月折旧率
例如:某医院有一台直线加速器原价为3百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5年后采取平均折旧。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10=2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3000000×20%=600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3000000-600000)×20%
=4800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3000000-600000-480000
)×20%
=384000(元)
第四年应提的折旧额=(3000000-600000-480000-384000)×20%
=307200(元)
第五年应提的折旧额=(3000000-600000-480000-384000-307200)×20%
=245760(元)
第六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六年以后各年应提的折旧额=(3000000-600000-480000-384000-307200-245760)-3000000×5%)/2
=166445(元)
这种方法比较适合于设备本身使用率和效益的变化规律,而且在设备购置后3年内即可回收48.8%(实际上通过计算,加速折旧法的前三年的成本回收率一定是48.8%)比平均法回收成本提前了两年 ,体现出回收快的特点。而在使用年限的末期只有很少的折旧额, 这就更容易鼓励科室更好的使用设备, 从而达到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目的。但也有折旧额与实际的使用设备所取得的效益不相协调的问题。加速折旧一般都能起到提高科室积极性,充分发挥仪器的效用。
加速折旧使医院能够提前回笼资金,加快设备更新改造的速度,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也因为前面几年折旧提取的多,减少使用科室的利润,同时减少医院的财政开支。加速折旧有效的体现配比原则和稳健原则,使医院的折旧能稳定的提取,减少风险。
3.4 重置价折旧法
重置价计提折旧法就是预先预测出设备在不同年限的价值,根据物价指数和设备价格重置价格,在结合其它折旧法(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等)来计提折旧。此法在进行价值预测的时候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有一定的操作难度。
4 折旧方案的比较和相对合理方案的选择
在医疗设备折旧管理中,我们发现平均折旧法存在很大缺陷,它没有根据科室的实际使用和收入情况来回收成本,而是将成本平均到预计的折旧年限里,致使使用科室在前期收益好、仪器状态好的时候没有更好的回收成本,而后期仪器处于老化报废期时还要提取相同的折旧,从而降低了科室的积极性,使其不能很好的使用、维护仪器,从而加速了仪器的报废,导致成本无法回收。分期折旧法虽然加大了前期的折旧额,但是后期的折旧提取还是有点高,不符合仪器使用的实际情况。但是加速折旧法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它在仪器使用的前期,其使用效益好,回报率高,我们就多提取一些折旧,加速了设备成本的回收,降低了运行成本,利于医院为购买其它设备进行筹资,更好的投资于医院的其它各项建设,达到医院的收入平衡,避免了因为前期的效益好而折旧低,使得科室的前期收入向个人倾斜,同时也提高了使用科室人员的积极性和加强了他们对仪器的爱护,延长了机器的使用寿命,为医院更好的创造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