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同时,国家也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管理措施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此为大家提供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四个方法。 巧用特殊扣除项目规定进行税收筹划 例1:甲房地产公司2005年3月开发一处房地产,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1000万元,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花费1200万元,财务费用中可以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的利息支出为200万元,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对于是否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公司财务人员通过核算发现:如果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则该公司所能扣除费用的最高额为(1000+1200)×10%=220(万元);如果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该公司所能扣除费用的最高额为200+(1000+1200)×5%=310(万元)。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是有利的选择。 例2:甲房地产公司2005年8月开发另一处房地产,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1000万元,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花费1200万元,财务费用中可以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的利息支出为80万元,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现在需要公司决定是否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例1一样,如果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则该公司所能扣除费用的最高额为(1000+1200)×10%=220(万元);如果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该公司所能扣除费用的最高额为80+(1000+1200)×5%=190(万元)。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是有利的选择。 企业判断是否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关键在于所发生的能够扣除的利息支出占税法规定的开发成本的比例,如果超过5%,则提供证明比较有利,如果没有超过5%,则不提供证明比较有利。 通过相关费用分别核算进行税收筹划 分散有关经营收入进行税收筹划 通过增加扣除项目金额进行税收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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