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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加班费计算方法与规定

 ◆马小跳◇ 2011-05-02

“五一”小长假加班费计算方法与规定
太原新闻网  2011-05-02 05:44  来源:太原新闻网
 
        对于上班族来说,五一劳动节是个难得的缓解工作压力的机会,然而由于种种因素,有些人却不得不在五一假期加班。放弃休息权利意味着需要其它一些方面的补偿,加班费则是其中之一。五一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当然作为劳动者,依法获取自己的五一加班费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按照国家规定,2010年5月1日、2日、3日放假公休,共3天。5月1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根据法律规定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而如果是在5月2日、5月3日即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

  计算加班费离不开计算基数,在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以实际工资为计算基数,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具体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

  根据现有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因此我们可以按照下面公式计算自己的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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