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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还是应该光明磊落、热爱生活——看《勇闯16街区》有感

 有思想的石头 2011-05-09

天石  2011-5-9

今天又看了一个与“社会”有关的电影——《勇闯16街区》,让我产生了一些联想。

《勇闯16街区》的剧情,简要来说,就是一个罪恶事件的重要目击证人,在押送到法庭的过程中遭到了一帮警察的追杀,原因是这个罪恶事件是一个坏警察做的,而这个坏警察带领了一帮警察都做过这样的坏事,他们成为了一股唇齿相依的罪恶势力,为了自身,大家都在处理这个事情上成了坏人。但没有想到的是,护送证人的警察虽然也参与了,但他的良心和正义感压制了罪恶势力的利益维护,依然站了出来,维护正义。除了这个电影,国外还有不少片子,也介绍过警察中黑团伙的事件。

要说,这个事情是以故事的形式来揭示,真正发生在现实中,结果可能更多的是这些正义的好人,成为了社会的牺牲品,自己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比如影片那个证人,更大的可能是他冤死,那个维护正义的警察则很可能是惨死。

当前,社会上有一些腐败,也是成组织的,他们因此形成了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和利益体,他们之间的关系因此更紧密,在这种环境下,正义的、自律的反而会被孤立。这些罪恶势力,开始并不是想犯罪、想杀人,开始都是小利益,但一旦形成了一个较大范围的影响,带领的人就会不知不觉地变得无法无天,其欲望和处事会越来越离谱,进而一步步陷入重罪。

尽管结果可能都是一样的,但过程中,会有很多人在这个过程中,含冤受屈,甚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成了冤死鬼、替死鬼,我非常相信这是存在的,甚至很多时代都存在。这就是社会,组织的力量要远大于个人;不正当的利益,可以诱惑更多的人加入;有共同利益的群体,共同来扭曲正义是可能的。

如果面对这种环境,大家都腐败,大家都罪恶,能够得到多方面的回报,同时大家一起冒风险,一起维护群体的利益,并排斥、孤立不合群的人,你会选择加入还是自赏?呵呵,也许大多数人会从中选择一个平衡,只有少数特别的人会选择极端。

从结果来看,多余的钱是没有意义的,不义之财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来的,自己也需要付出和牺牲了很多的东西,最后很可能是个悲剧;还不如热爱生活,过好自己的生活,不争名和利,简简单单,做好自己。这是我所认识到的一种境界,不知世人有多少能够看透它,做好它!

这段时间,我发现我在深入认识社会,发生的一些事情好像不停地在教我怎么在社会上混得更好。我想让自己受欢迎,可我又不想被社会玩,茫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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