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市场化、集约化、社会化的特征。农业产业化已成为推进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主要有:公司(企业)+农户;合作社;市场+加工企业+基地(农户);野力模式(公司+基地+农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户;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
一 所谓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科技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机制。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新鲜事物在组织形式、经营机制和运行方式等方面呈现出如下基本内涵。一是在生产组织方面,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形成新的组织群体,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创新。二是在生产经营方面,以市场为导向,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实现经营方式的变革,主要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实现农产品的广度深度开发和多次转化增值,进而克服传统农业的弱质产业特征,有效地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三是在运行方式上,通过龙头企业,联结农户与市场,使农产品生产与市场有机衔接,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极大提高农业的自我发展能力。
具体讲,农业产业化具有以下三大特征。一是市场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农业经济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等都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同时,农业商品也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其结构、品种、数量等无不由市场决定。可以说,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也必须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二是集约化。所谓集约化,就是必须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优质化为方向,准确把握农业生产的外部环境诸种因素,侧重解决质量问题,在农业产业化链条的每一个生产环节上,技术都要达到标准化。三是社会化。所谓社会化,是把分散的、互不联系的个别生产过程转变为相互联系的社会生产过程,主要表现在逐步扩大农业的生产规模,实行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加强农业生产、加工和流通等再生产诸环节的有机内在联系。
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这样做,不但不会动摇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不会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而且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也会迎刃而解。具体来说,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重大意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实现农业社会化。可以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有利于专业化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农民扩大经营规模。二是有利于解决分散的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由于农业产业化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牵动龙头,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联系农户的方式将开放市场与农户衔接起来,架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桥梁,因而可以提高农户抗御风险的能力。三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突破农业作为动植物生产部门的旧框架,把农业原始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纳入经营范围,使其相应的收益留在农业,从而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四是有利于农业运用现代科技,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追逐科技进步,大力推广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时,产业化经营有助于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重组,从而有助于改变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经营方式,其组织模式取决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同地区、不同的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应选择不同的产业化组织模式。
二 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验还处于起步和初级发展阶段,还不能满足我国2亿左右农户的要求。据1997年6月至10月农业部调查,全国有农业产业化组织11824个,共带动1995万农户,仅占全国19419万农户的10.27%。如果把这些产业化组织放在全国平均计算,每个产业化组织需联系1.6万个农户,3.6万个农业劳动者,覆盖7400公顷农地(相当于38个美国农场的面积)[1],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我们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地特点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从当前看,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主要有七种:公司(企业)+农户;合作社;市场+加工企业+基地(农户);野力模式(公司+基地+农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户;专业化批发市场+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本文重点探讨前四种模式。
1.公司(企业)+农户 公司(企业)+农户模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是以一个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公司为龙头,以分散的农户生产为基地,利用合同形式把农户生产与公司加工、销售联结起来。龙头企业直接与市场相连接,也就是说农户通过龙头企业与市场相关连。公司和农户在市场上按照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进行购销活动。公司想买多少、何时买、何地买以及用什么价格买进都受市场的影响和约束,同样,农户想要突出自己的产品也要受市场的选择。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农产品在公司与农户之间很难获得稳定的供求关系,价格低了对农民不利,价格高了又对公司不利。公司与农户的财产各自独立所有,互不参与管理与干涉其使用。公司是为了获取稳定的原料市场,降低购进成本,对农户来说,在实行农业产业化后农户仍只是卖原料,只不过是原料的销路相对稳定,农户仍得不到较大的收益。从形式上看,公司与农户双方只是一种外在的结合,经济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纯粹的市场买卖关系,龙头公司与农户并不是同一利益主体。这种模式,真正的市场主体不是农户,而是龙头企业。
2.合作社 公司和农户双方以资金、技术、土地和劳动入股,利润按股分红。按照自愿参加、民主管理、资本报酬适度,主要盈余返还社员、加强对社员教育等原则建立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形式。从公司和农户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各个环节的关系看,是横向一体化的联合,是松散型的。合作社一般是在不改变家庭经营制的基础上,农户自愿入股形成的农户的财产产权不变,合作的财产属合作社成员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成员按一人一票或一股一票的原则参与合作社管理。
合作社经营组织,是农民创办的,与农民是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对外(市场)合作社是盈利性经济实体,对内(农户)是非盈利性服务组织,合作社盈利是在合作社成员间进行分配。合作社与农户间的利益是一致的、农产品价格高、农户利益就大,合作社返还给农户的利润也大;农产品价格低、农户利益小、合作社返给农户的利润就小。由于合作社对内服务、对外盈利的特征,使农户与合作社的利益一致。农业产业风险由农户个体抵御转变为由合作社集体力量共同抵御。
3.市场+加工企业+基地
在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一些加工企业成为龙头,从多方面带动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使初级农产品进行深加工,达到增值目的;协调产销脱节的矛盾;推广新技术、提高农产品利用率;促进农业生产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中心,一方面与农户(生产基地)紧密相连,一方面与国内外市场密切相接。一体化龙头企业(公司)直接承担全部加工、销售、科技服务和部分产品经营。发挥整体化优势,集团公司在开拓市场方面以统一品牌的多样化产品,实施统一销售,在龙头的带动下,基本上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产业化经营格局,在空间布局上形成“市场+加工企业+基地(农户)模式,采取分散生产、集中加工、统一销售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策略。
4.野力模式(公司〔企业〕+基地+农户) 野力集团是全国500家大型民营企业之一。在进入农业领域之前,集团已发展到相当规模。集团下辖20家企业,资产逾4亿元,常年生产包括葡萄酒在内的20余个饮料品种。采用“公司(企业)+基地+农户”的形式,进行葡萄的种植、加工和销售的一体化经营。进入农业领域是野力公司所做出的一项战略性选择。这样做一方面使野力集团在葡萄酒行业的激烈竞争中站稳脚跟,使自己的生产线向纵向延伸,给公司广阔的发展空间,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野力集团于1997年11月采取“反租倒包”的形式,同农民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合作关系。具体做法是:野力集团从昌黎县农民(以村民委员会为代表)租用1万亩土地使用权,租期10年,从1998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亩土地每年600元人民币,其中给农户500元,乡政府50元,村委会50元;由乡政府负责出租耕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在承包耕地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公司获得使用权后,按需要,建立葡萄种植劳务定额;将劳务定额以合同形式反包给农民,公司委派专家和经营管理者,对葡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管理和技术指导,包括统一引进苗秧,统一进行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等,农民严格按要求操作;农民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产品产量获得报酬[2]。这样做保证了野力集团稳定的、高质量的原料来源。
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野力公司将农民稳定增收同公司长远发展紧紧联系起来。一方面,抓农产品优质化生产,从法国引进优质葡萄品种赤霞珠,在万亩基地上进行大面积种植,农业生产符合市场需要;另一方面,以企业实力带动农产品的深加工,实现农产品增值的目标。
野力公司垂直一体化运作方式独具特色,具有集中性强,企业化程度高和专业化分工合理、效益明显的特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多种多样,正确选择主要取决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同的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应该选择不同的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对经济不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应选择合作社模式为宜。对于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农业生产力相对较强,龙头企业实力较大,选择野力模式为宜。
三 在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使农业产业化向纵深发展,选择经营组织模式时,应该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培育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进行农产品深度加工,为农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要引导“龙头企业”同农民形成合理的利益关系,让农民得到实惠。同时,要注意兴办多元化“龙头企业”,利用原有的企业优势,尽可能多方争取资金,特别是利用外资,以“龙头企业”的牵动能力来扩大产业化的规模和提高经济效益。二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不要盲目上新项目,重复建设。选择农业产业化项目,要根据市场需求,利用本地自然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慎重选择。三是要加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这一系统工程的扶持力度。政府应把扶持重点放在资金、政策和服务上。资金方面,主要是加强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扶持,同时,要发挥资金的导向性作用;政策方面,要制订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实施的政策,同时改革与产业化不相适应的体制,切忌用行政手段强硬干预;服务方面,主要是为农民及农民相关的企业提供各种信息、道路、市场等建设和管理,清除规模经营的各种障碍。四是要培育和开拓市场,抓好科技投入。市场体系建设对于产业化发展十分重要。一方面要培养农民的市场参与意识,积极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营销队伍和经纪人队伍,做好市场中介工作。同时,必须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开发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挥各类专业技术协会作用,加速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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