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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措施

 林惠语 2011-07-05
日前,江西省遂川县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整改阶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哪项工作薄弱、补强那项工作”的原则,采取五项措施,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边建、边查、边改,不断总结治理经验,巩固工作成果。
    一查上游堵漏情况,紧把监督关口。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和前置准入。对涉及到招投标的工程,是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信息,切实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在工程招投标中,是否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投标人是否进行严格资质审查把关,防止无资质或资质低的投标人中标的情况出现。
    二查项目登记情况,严防违反程序。对2007年1月1日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投资规模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统一登记,纳入重点治理范围。在工程治理过程中不断查漏补遗,定期对新开工建设项目进行补充登记,做到项目无遗漏,治理无盲区。
    三查排查整改情况,狠治工程顽疾。在工程治理工作中实行滚动摸排,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边查、边改、边建,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做好分类处理,做到“登记一批、排查一批、整改一批、处理一批”。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集中解决一批疑难问题,举办了一期由25个乡镇场和有关县直单位相关负责人80余人参加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知识培训班,在培训上通过摆问题、析难题、提要求、再部署,有效根治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的疑难杂症。
    四查长效机制情况,力推制度建设。对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清理、修订和完善县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完善了《遂川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遂川县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专家论证和公示办法》等制度,形成了工作长效机制。
    五查源头监管情况,巧设“层层关卡”。一是建立健全了由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局构筑的招投标及标后监督管理体系,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二是在全县23个乡镇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关口前移至乡镇,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延伸和补充;三是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联合执法机制,由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执法机关依据各自的权限处理突出问题,防止重复执法、越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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