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规划师:我選擇了法律 法律選擇了我----湯家驊 塞翁失馬 焉知非福 面試當日有三位教授,其中一位是來自英國法律系的艾維士教授,他問我喜歡什麼音樂,我答了一位以奇特彈法著稱的爵士樂黑人結他手—韋.蒙哥馬利。艾維士教授聽到答案後很驚奇,原來艾教授也是蒙哥馬利的「粉絲」,我和他趣味相投,面試中談得很投契。最後艾教授笑著對我說﹕「雖然你不合資格,但我的學系仍有學位,你就試試吧!」因此,入讀法律系便改變了我的一生。雖然高考失敗未讓我萬念俱灰,但它帶來的挫折卻令我十分難受,沮喪是因為知道自己無法入讀大學,只能在其他行業發展。然而,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有時失敗未嘗是件壞事,因為隨著失敗所帶來的改變,可能最終是好的。 死讀書不是我的作風 進了港大後我發現我是挺喜歡法律,我發現法律不只是背一些法律條文這麼簡單,學法律要看透法律的本質,想想為什麼會有這條文,不要光在背,要抽絲剝繭,看出它的用途,看出立這條文的原因。我在修讀港大及牛津法律學合位時都沒有上教授講解的大課(lecture),只上導修課(tutorial)。最大原因是我不接受只坐著聽別人教法律,我覺得法律是社會規範道德行為的標準,最主要基礎是對與錯、平等與不平等、正義與非正義的分別,而這些社會價值非讀書就能明白,要靠個人經驗去理解,所以我覺得導修的小組的討論反令我更瞭解法律原則,比教授的大課更為實用。 不上大課並不代表我是閒著玩樂,我會選擇自修讀書。當年港大法律系有獨立圖書館,每天圖書館十時開放我便到圖書館自修。我有自己一套的讀書方法,及後我到英國進修,在倫敦考執業試,我只用了六星期準備別人要讀一整年的試前訓練,那時還得兼顧其他數科法律課程,結果我還是以全英第一名考得執業資格,英國律師公會亦因我的事例而取消考執業試前必須先讀一年訓練課程的規例。我從不建議人學習我的讀書方法,因為每個人求學都要尋找屬於自己的學習方式。對我來說,「死讀書」就是不適合我。 生命中始終會有遺憾 從此,我也決定以後不再打刑事案件。我認為每個律師都有他擅長的案件,我選擇讓其他擅長打刑事案的律師去接吧! 訪問/撰稿:謝慶生 趙斐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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