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工作管理制度一、根据年度基建计划,组织基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工作,及时汇总学校有关机构的意向,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提出设计要点,组织做好地质勘察、设计、报建、工程预算编制等工作。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基建程序组织基建工程的监理、施工及材料设备供应等招投标工作,确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 三、协调基建工程有关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手续。协助组织各单体工程的方案设计招标征集或委托方案设计等工作。 四、组织各分部工程的建管验收及消防、电梯、设备等专项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根据学校基建档案管理要求移交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资料。 五、负责向市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各类基建工程的单体方案和校园总体规划及其调整报建。选址后取得市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单体方案审查后取得市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并联系落实情况,办理单体工程建筑红线。 六、根据政府文件,办理各单体工程的建设税费和市政建设配套费减免手续。按地方政府规定缴纳相关各种报建费用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施工报建,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七、办理消防、环保、卫生防疫、人防、交通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报建手续,取得相应审批或审查意见,并联系落情况实。 八、办理招投标申请,起草编写有关工程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等招标文件,与市工程交易中心密切配合,参与工程有关招标投标工作,发中标通知书。 九、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委托手续,协调工程消防、人防、园林绿化、交通、市政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有关事宜,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 十、参与考察施工、监理队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业务素质与资信,参与新建工程有关招投标工作,参与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选定,起草签订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 十一、联系市规划院测量队,完成各单体工程现场测量放(验)线并领取放(验)线通知单。 十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建设工程人防、消防、规划、绿化等专项验收手续。根据学校基建档案管理要求,移交建设工程前期及相关管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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