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贯珠集 卷二 太阳篇下
太阳救逆法第四
论结胸及痞之源一条 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成结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 此原所以结胸与痞之故。病发于阳者。邪在阳之经。病发于阴者。邪在阴之经也。阳经受邪。郁即成热。其气内陷。则为结胸。阴经受邪。未即成热。其气内陷。则作痞。所以然者。病邪在经。 本当发散而反下之。里气则虚。邪气因入。与饮相抟而为病也。要之阳经受邪。原有可下之例。 特以里未成实。而早行下法。故有结胸之变证。审其当下而后下之。何至是哉。仲景复申明所以成结胸之故。而不及痞。岂非以阴经受邪。则无论迟早。俱未可言下耶。 论结胸证治十条 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头痛发热。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动数变迟。膈内拒痛。胃中空虚。客气动膈。短气躁烦。心中懊。阳气内陷。心下因硬。则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无汗。剂颈而还。 小便不利。身必发黄也。 脉浮动数。皆阳也。故为风为热为痛。而数则有正为邪迫。失其常度之象。故亦为虚。头痛发热。微盗汗出。而复恶寒。为邪气在表。法当发散。而反下之。正气则虚。邪气乃陷。动数变迟者。邪自表而入里。则脉亦去阳而之阴也。膈内拒痛者。邪欲入而正拒之。正邪相击则为痛也。 胃中空虚。客气动膈者。胃气因下而里虚。客气乘虚而动膈也。短气躁烦。心中懊 者。膈中之饮。为邪所动。气乃不舒。而神明不宁也。 由是阳邪内陷。与饮相结。痞硬不消。而结胸之病成矣。大陷胸汤则正治阳邪内结胸中之药也。若其不结胸者。热气散漫。既不能从汗而外泄。亦不得从溺而下出。蒸郁不解。浸淫肌体。势必发黄也。 按大陷胸与大承气。其用有心下与胃中之分。以愚观之。仲景所云心下者。正胃之谓。所云胃中者。正大小肠之谓也。胃为都会。水谷并居。清浊未分。邪气入之。夹痰杂食。相结不解。则成结胸。大小肠者。精华已去。糟粕独居。邪气入之。但与秽物结成燥粪而已。大承气专主肠中燥粪。大陷胸并主心下水食。 燥粪在肠。必藉推逐之力。故须枳、朴。水食在胃。必兼破饮之长。故用甘遂。且大承气先煮枳、朴。而后纳大黄。大陷胸先煮大黄。而后纳诸药。夫治上者制宜缓。治下者制宜急。而大黄生则行速。熟则行迟。盖即一物。而其用又有不同如此。 伤寒六七日。结胸热实。脉沉而紧。心下痛。按之石硬者。大陷胸汤主之。 邪气内结。既热且实脉复沉紧有似大承气证。然结在心下而不在腹中。虽接之石硬而痛。亦是水食互结。与阳明之燥粪不同。故宜甘遂之破饮。而不宜枳、朴之散气。如上条之说也。 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复往来寒热者。与大柴胡汤。但结胸无大热者。此为水结在胸胁也。但头微汗出者。大陷胸汤主之。 热结在里。而复往来寒热。是谓表里俱实。不得以十余日之久。而独治其里也。故宜大柴胡表里两解之法。若但结胸而无大热。如口燥渴心烦等证者。此为水饮结在胸胁之间。所谓水结胸者是也。盖邪气入里。必挟身中所有。以为根据附之地。是以在肠胃则结于糟粕。在胸膈则结于水饮。 各随其所有而为病耳。水结在胸。而但头汗出者。邪膈于上而气不下通也。故与大陷胸汤。以破饮而散结。 太阳病。重发汗。而复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热。从心下至少腹。 硬满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汤主之。 汗下之后。津液重伤。邪气内结。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热。皆阳明胃热之征也。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不可近。则不特征诸兆。抑且显诸形矣。乃不用大承气而用大陷胸者。 亦以水食互结。且虽至少腹。而未离心下故也。不然。下证悉具。下药已行。何以不臣枳、朴而臣甘遂哉。
结胸者。项亦强。如柔 状。下之则和。宜大陷胸丸。 病之状。颈项强直。结胸之甚者。热与饮结。胸膈紧贯。上连于项。但能仰而不能俯。亦如病之状也。曰柔而不曰刚者。以阳气内陷者。必不能外闭。而汗常自出耳。是宜下其胸中结聚之实。则强者得和而愈。然胸中盛满之邪。固非小陷胸所能去。而水热互结之实。亦非承气汤所可治。故与葶苈之苦。甘遂之辛。以破结饮而泄气闭。杏仁之辛。白蜜之甘。以缓下趋之势。而去上膈之邪。其芒硝、大黄。则资其软坚荡实之能。 按汤者荡也。荡涤邪秽。欲使其净尽也。丸者缓也。和理脏腑。不欲其速下也。大陷胸丸以荡涤之体。为和缓之用。盖以其邪结在胸。而至如柔 状。则非峻药不能逐之。而又不可以急剂一下而尽。故变汤为丸。煮而并渣服之。乃峻药缓用之法。峻则能胜破坚荡实之任。缓则能尽际上迄下之邪也。 小结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则痛。脉浮滑者。小陷胸汤主之。 胸中结邪。视结胸较轻者。为小结胸。其证正在心下。按之则痛。不似结胸之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不可近也。其脉浮滑。不似结胸之脉沉而紧也。是以黄连之下热。轻于大黄、半夏之破饮。 缓于甘遂、栝蒌之润利。和于芒硝。而其蠲除胸中结邪之意。则又无不同也。故曰小陷胸汤。 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劫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者。与五苓散。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 病在阳者。邪在表也。当以药取汗。而反以冷水 之。或灌濯之。其热得寒被劫而又不得竟去。于是热伏水内。而弥更益烦。水居热外。而肉上粟起。而其所以为热。亦非甚深而极盛也。故意欲饮水。而口反不渴。文蛤咸寒而性燥。能去表间水热互结之气。若服之而不瘥者。其热渐深。而内传入本也。五苓散辛散而淡渗。能去膀胱与水相得之热。若其外不郁于皮肤。内不传于膀胱。 则水寒之气。必结于胸中。而成寒实结胸。寒实者。寒邪成实。与结胸热实者不同。审无口燥渴烦等证见者。当与三物白散温下之剂。以散寒而除实也。本文小陷胸汤及亦可服七字。疑衍。盖未有寒热而仍用黄连、栝蒌者。或久而变热者。则亦可与服之耳。 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太阳病未罢而并于少阳。法当和散。如柴胡加桂枝之例。而反下之。阳邪内陷。则成结胸。亦如太阳及少阳误下之例也。但邪既上结。则当不复下注。乃结胸心下硬。而又下利不止者。邪气甚盛。而淫溢上下也。于是胃气失其和。而水浆不下。邪气乱其心。而烦扰不宁。所以然者。太少二阳之热。并而入里。充斥三焦心胃之间。故其为病。较诸结胸有独甚焉。仲景不出治法者。非以其盛而不可制耶。 结胸证。其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 结胸证。原有可下之例。如大陷胸汤及丸诸法是也。若其脉浮大者。心下虽结而表邪犹盛。则不可迳与下法。下之则脏气重伤。邪气复入。既不能受。又不可制。则难为生矣。故曰下之则死。 结胸证悉具。烦躁者死。下利者亦死。 伤寒邪欲入而烦躁者。正气与邪争也。邪既结而烦躁者。正气不胜。而将欲散乱也。结胸证悉具。谓脉沉紧。心下痛。按之石硬。及不大便。舌上燥而渴。日晡所潮热。如上文所云是也。而又烦躁不宁。则邪结甚深。而正虚欲散。或下利者。是邪气淫溢。际上极下。所谓病胜脏者也。虽欲不死。其可得乎。 痞证七条 脉浮而紧。而复下之。紧反入里。则作痞。按之自濡。但气痞耳。 此申言所以成痞之故。浮而紧者。伤寒之脉。所谓病发于阴也。紧反入里者。寒邪因下而内陷。与热入因作结胸同意。但结胸心下硬满而痛。痞则按之濡而不硬且痛。所以然者。阳邪内陷。 止于胃中。与水谷相结。则成结胸。阴邪内陷。止于胃外。与气液相结。则为痞。是以结胸为实。 而按之硬痛。痞病为虚。而按之自濡耳。 心下痞。按之濡。其脉关上浮者。大黄黄连泻心汤主之。 按成氏云、心下硬。按之痛。关脉沉者。实热也。心下痞。按之濡。关上浮者。虚热也。 与大黄、黄连以导其虚热。成氏所谓虚热者。对燥屎而言也。非阴虚阳虚之谓。盖热邪入里。与糟粕相结。则为实热。不与糟粕相结。即为虚热。本方以大黄、黄连为剂。而不用枳、朴、芒硝者。盖以泄热。非以荡实也。麻沸汤者。煮水小沸如麻子。即以煮药。不使尽药力也。 心下痞。而复恶寒汗出者。附子泻心汤主之。 此即上条而引其说。谓心下痞。按之濡。关脉浮者。当与大黄黄连泻心汤泻心下之虚热。若其人复恶寒而汗出。证兼阳虚不足者。又须加附子以复表阳之气。乃寒热并用。邪正兼治之法也。 按此证邪热有余而正阳不足。设治邪而遗正。则恶寒益甚。或补阳而遗热。则痞满愈增。此方寒热补泻。并投互治。诚不得已之苦心。然使无法以制之。鲜不混而无功矣。方以麻沸汤渍寒药。别煮附子取汁。合和与服。则寒热异其气。生熟异其性。药虽同行。而功则各奏。乃先圣之妙用也。 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逆。 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结胸及痞。不特太阳误下有之。即少阳误下亦有之。柴胡汤证具者。少阳呕而发热。及脉弦口苦等证具在也。是宜和解。而反下之。于法为逆。若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和之即愈。此虽已下之。不为逆也。蒸蒸而振者。气内作而与邪争胜。则发热汗出而邪解也。若无柴胡证。而心下满而硬痛者。则为结胸。其满而不痛者。则为痞。均非柴胡所得而治之者矣。结胸宜大陷胸汤。痞宜半夏泻心汤。各因其证而施治也。 伤寒汗出解之后。胃中不和。心下痞硬。干噫食臭。胁下有水气。腹中雷鸣下利者。生姜泻心汤主之。 汗解之后。胃中不和。既不能营运真气。并不能消化饮食。于是心中痞硬。干噫食臭。金匮所谓中焦气未和。不能消谷。故令人噫是也。噫、嗳食气也。胁下有水气。腹中雷鸣下利者。土德不及而水邪为殃也。故以泻心消痞。加生姜以和胃。 伤寒中风。医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数十行。谷不化。腹中雷鸣。心下痞硬而满。干呕心烦不得安。医见心下痞。谓病不尽。复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结热。但以胃中虚。客气上逆。故使硬也。 甘草泻心汤主之。 伤寒中风者。成氏所谓伤寒或中风者是也。邪盛于表而反下之。为下利谷不化。腹中雷鸣。 为心下痞硬而满。为干呕心烦不得安。是表邪内陷心间。而复上攻下注。非中气空虚。何致邪气淫溢至此哉。医以为结热未去。而复下之。是已虚而益虚也。虚则气不得化。邪愈上逆。而痞硬有加矣。故与泻心消痞。加甘草以益中气。 伤寒大下后。复发汗。心下痞。恶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当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汤。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 大下复汗。正虚邪入。心下则痞。当与泻心汤如上法矣。若其人恶寒者。邪虽入里。而表犹未罢。则不可迳攻其痞。当先以桂枝汤解其表。而后以大黄黄连泻心汤攻其痞。不然。恐痞虽解。 而表邪复入里为患也。况痞亦未必能解耶。 按伤寒下后。结胸痞满之外。又有懊 烦满下利等证。盖邪入里而未集。而其位又高。则为懊。其已集而稍下者。则为结胸及痞。其最下而亦未结者。则为下利。结胸痞满。具如上文。凡十七条。以下凡十一条。则备举懊 、下利诸证也。 懊烦满证治六条 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 。栀子豉汤主之。若少气者。栀子甘草豉汤主之。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 发汗吐下后。正气既虚。邪气亦衰。乃虚烦不得眠。甚则反复颠倒。心中懊 者。未尽之邪。方入里而未集。已虚之气。欲胜邪而不能。则烦乱不宁。甚则心中懊 郁闷。而不能自已也。栀子体轻。味苦微寒。豉经蒸 。可升可降。二味相合。能彻散胸中邪气。为除烦止躁之良剂。少气者。呼吸少气。不足以息也。甘草之甘。可以益气。呕者。气逆而不降也。生姜之辛。可以散逆。得吐则邪气散而当愈。不可更吐以伤其气。故止后服。 。 发汗若下之。而烦热胸中窒者。栀子豉汤主之。 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豉汤主之。 烦热者。心烦而身热也。胸中窒者。邪入胸间而气窒不行也。盖亦汗下后。正虚邪入。而犹未集之证。故亦宜栀子豉汤散邪彻热为主也。心中结痛者。邪结心间而为痛也。然虽结痛而身热不去。则 其邪亦未尽入。与结胸之心下痛而身不热者不同。 伤寒下后。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栀子浓朴汤主之。 下后心烦。证与上同。而加腹满。则邪入较深矣。成氏所谓邪气壅于心腹之间者是也。故去香豉之升散。而加枳、朴之降泄。若但满而不烦。则邪入更深。又当去栀子之轻清。而加大黄之沉下矣。此栀子浓朴汤所以重于栀豉而轻于承气也。 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干姜汤主之。 大下后身热不去。证与前同。乃中无结痛。而烦又微而不甚。知正气虚。不能与邪争。虽争而亦不能胜之也。故以栀子彻胸中陷入之邪。干姜复下药损伤之气。 栀。 凡用栀子汤。病患旧微溏者。不可与服之。 病患旧微溏者。未病之先。大便本自微溏。为里虚而寒在下也。栀子汤本涌泄胸中客热之剂。 旧微溏者。中气不固。与之。恐药气乘虚下泄。而不能上达。则膈热反因之而深入也。故曰不可与服之。 下利脉证五条 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连黄芩汤主之。 太阳中风发热。本当桂枝解表。而反下之。里虚邪入。利遂不止。其脉则促。其证则喘而汗出。 夫促为阳盛。脉促者。知表未解也。无汗而喘。为寒在表。喘而汗出。为热在里也。是其邪陷于里者十之七。而留于表者十之三。其病为表里并受之病。故其法亦宜表里两解之法。葛根黄连黄芩汤。葛根解肌于表。芩、连清热于里。甘草则合表里而并和之耳。盖风邪国中。病为在表。一入于里。则变为热矣。故治表者。必以葛根之辛凉。治里者。必以芩、连之苦寒也。而古法汗者不以偶。下者不以奇。故葛根之表。 则数多而独行。芩、连之里。则数少而并须。仲景矩 。秩然不紊如此。 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 太阳误下自利。而又表里不解。与上条同。然曰数下。则气屡伤矣。曰利下不止。则虚复甚矣。 虽心下痞硬。亦是正虚失运之故。是宜桂枝之辛。以解其表。参、术、姜、草之甘温。以安其里。而不可以葛根攻表。亦不得以芩、连清里。治如上条之例矣。 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伤寒下后。邪气变热。乘虚入里者。则为挟热下利。其邪未入里而脏虚生寒者。则为下利清谷。各因其人邪气之寒热。与脏气之阴阳而为病也。身疼痛者。邪在表也。然脏气不充。则无以为发汗散邪之地。故必以温药。舍其表而救其里。服后清便自调。里气已固。而身痛不除。则又以甘辛发散为急。不然。表之邪又将入里而增患矣。而救里用四逆。救表用桂枝。与厥阴篇下利腹胀满身疼痛条略同。彼为寒邪中阴。此为寒药伤里。而其温中散邪、先表后里之法。则一也。 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 太阳病。二三日。为病未久也。不能卧。但欲起者。心下结满。卧则气愈壅而不安也。脉微弱。阳气衰少也。夫二三日。为病未久。则寒未变热。而脉又微弱。知其结于心下者。为寒分而非热分矣。寒分者。病属于寒。故谓寒分。犹金匮所谓血分气分水分也。寒则不可下。而医反下之里虚寒入。必为下利不止。若利止。必作结胸者。寒邪从阳之化。而上结于阳位也。若未止。四日复下之者。寒已变热。转为协热下利。故须复下。以尽其邪。所谓在下者。引而竭之也。总之。 寒邪中人。久必变热。而邪不上结。势必下注。仲景反复详论。所以诏示后人者深矣。 伤寒服汤药。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泻心汤已。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复利不止者。当利其小便。 汤药亦下药也。下后下利痞硬。泻心汤是已。而复以他药下之。以虚益虚。邪气虽去。下焦不约。利无止期。故不宜参、术、姜、草之安中。而宜赤脂、禹粮之固下也。乃服之而利犹不止。则是下焦分注之所清浊不别故也。故当利其小便。 下后诸变证治八条 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也。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 此因结胸。而并详太阳误下诸变。谓脉促为阳盛。而不结于胸。则必无下利痞满之变。其邪将从外解。若脉浮者。下后邪已入里。而犹在阳分。则必作结胸矣。脉紧者。太阳之邪传入少阴之络。故必咽痛。所为脉紧者属少阴。又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咽痛。不可内食是也。脉弦者。 太阳之邪传入少阳之经。故必两胁拘急。所为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其脉循胁络于耳故也。脉细为气少。数为阳脉。气不足而阳有余。乃邪盛于上也。故头痛未止。脉沉为在里。紧为寒脉。邪入里而正不容。则内为格拒。故必欲呕。脉沉滑者。热胜而在下也。故协热利。脉浮滑者。阳胜而阴伤也。故必下血。 经曰、不宜下而更攻之。诸变不可胜数。此之谓也。以下并太阳下后之证。而或胸满。或喘。或烦惊谵语。或胁痛发黄。是结胸、痞满、烦躁、下利外。尚有种种诸变如此。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微恶寒者。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 阳邪被抑。不复浮盛于表。亦未结聚于里。故其胸满、其脉促。促者。数而时一止也。夫促为阳脉。胸中为阳之府。脉促胸满。则虽误下。而邪气仍在阳分。故以桂、甘、姜、枣甘辛温药。从阳引而去之。去芍药者。恐酸寒气味。足以留胸中之邪。且夺桂枝之性也。若微恶寒者。其人阳不足。必加附子。以助阳气而逐阳邪。设徒与前法。则药不及病。虽病不增剧。亦必无济矣。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主之。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仁佳。 太阳误下。无结胸下利诸变。而但微喘。知其里未受病。而其表犹未解。胸中之气。为之不利也。故与桂枝汤解表散邪。加浓朴、杏仁下气定喘。然喘之为病。所关非细。而误下之后。其变实多。仲景此条。盖可以互证。而难以独引。亦如太阳病。脉浮者。可发汗。宜麻黄汤之文也。学人辨诸。 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若不上冲者。不可与之。 病在太阳。而反下之。正气遂虚。邪气则陷。乃其气反上冲者。阳邪被抑而复扬。仍欲出而之表也。故可与桂枝汤。从阳引而去之。因其轻而扬之之意也。用前法者。即啜热稀粥。以助药力之法。盖欲以救被伤之气。而引欲出之邪耳。若不上冲者。邪已内陷。不复外攻。当随脉证而调其内。不可更以桂枝攻其表也。 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伤寒下后。其邪有并归一处者。如结胸下利诸候是也。有散漫一身者。如此条所云诸证是也。胸满者。邪痹于上。小便不利者。邪痹于下。烦惊者。邪动于心。谵语者。邪结于胃。此病之在里者也。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筋脉骨肉。并受其邪。此病之在表者也。夫合表里上下而为病者。必兼阴阳合散以为治。方用柴胡、桂枝。以解其外而除身重。龙、蛎、铅丹。以镇其内而止烦惊。大黄以和胃气止谵语。茯苓以泄膀胱利小便。人参、姜、枣。益气养营卫。以为驱除邪气之本也。如是表里虚实。泛应曲当而错杂之邪。庶几尽解耳。 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病六七日。脉浮不去。恶风寒不除。其邪犹在表也。医反二三下之。胃气重伤。邪气入里。 则不能食而胁下满痛。且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所以然者。其人脉迟弱而不数。手足温而不热。为太阴本自有湿。而热又入之。相得不解。交蒸互郁。而面目身体悉黄矣。颈项强者。湿痹于上也。胁下满痛者。湿聚于中也。小便难者。湿不下走也。皆与热相得之故也。医以其胁下满痛。 与柴胡汤以解其邪。后必下重者。邪外解而湿下行。将欲作利也。设热湿并除。则汗液俱通而愈矣。何至下重哉。本渴而饮水呕者。金匮所谓先渴却呕者。为水停心下。此属饮家也。饮在心下。则食谷必哕。所谓诸呕吐。谷不得下者。小半夏汤主之是也。岂小柴胡所能治哉。 本以下之。故心下痞。与泻心汤。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 下后成痞。与泻心汤。于法为当矣。乃痞不解。而其人口燥烦渴。小便不利者。此非痞也。 乃热邪与水蓄而不行也。水蓄不行。则土失其润而口燥烦渴。下迷其道而小便不利。泻心汤不中与矣。五苓散散水泄热。使小便利。则痞与烦渴俱止耳。 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此与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条大同。虽汗下不同。其为邪入肺中则一。故其治亦同。 误汗下及吐后诸变脉证十三条 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此为逆也。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此泛言汗下之法。各有所宜。当随病而施治。不可或失其度也。如头痛发热恶寒者。本当发汗而反下之。是病在表而治其里也。故曰逆。腹满便闭恶热者。本当下之。而反汗之。是病在里而治其表也。故亦为逆。若审其当汗而汗之。或当下而下之。则亦何逆之有。外台云、表病里和。汗之则愈。下之则死。里病表和。下之则愈。汗之则死。不可不慎也。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既汗复下。邪气不从表散。而又不从里出者。以其脉浮而邪在外。故虽复下之。而病不愈也。 夫病在外者。仍须从外引而去之。今虽已汗下。而其脉仍浮。知其邪犹在外。故须桂枝汤。解散外邪则愈。少阳篇云、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与此同意。所当互参。 太阳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下之则伤其里。汗之则伤其表。既下复汗。表里俱虚。而邪仍不解。其人则因而为冒。冒、昏冒也。以邪气蔽其外。阳气被郁。欲出不能。则时自昏冒。如有物蒙蔽之也。若得汗出。则邪散阳出。而冒自愈。金匮云、冒家欲解。必大汗出也。然亦正气得复。而后汗自出耳。岂可以药强发之哉。若汗出冒解。而里未和者。然后复下之。以和其里。所谓里病表和。下之而愈是也。 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既下复汗。重亡津液。大邪虽解。而小便不利。是未可以药利之。俟津液渐回。则小便自行而愈。若强利之。是重竭其阴也。况未必即利耶。 下之后。复发汗。必振寒。脉微细。所以然者。以内外俱虚故也。 振寒、振栗而寒也。脉微为阳气虚。细为阴气少。既下复汗。身振寒而脉微细者。阴阳并伤。而内外俱虚也。是必以甘温之剂。和之养之为当矣。 下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不大热者。干姜附子汤主之。 大法昼静夜剧。病在肾阴。夜静昼剧。病在胃阳。汗下之后。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者。 邪未尽而阳已虚。昼日阳虚欲复。而与邪争。则烦躁不得眠。夜而阴旺阳虚。不能与邪争。则反安静也。不呕不渴。里无热也。身无大热。表无热也。而又无头痛恶寒之表证。其脉又不浮而沉。不洪而微。其为阳气衰少无疑。故当与干姜、附子。以助阳虚而逐残阴也。以上三条。并是汗下后。小便不利者。伤其阴也。振寒脉微细者。阴阳并伤也。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者。伤阳而不及阴也。于此见病变之不同。 按汗下后烦躁一证。悉是正虚邪扰之故。而有邪多虚少。或虚多邪少之分。邪多者。宜逐邪以安正。虚多者。宜助正以逐邪。仲景既着栀豉汤之例。复列茯苓四逆之法。其于汗下后烦躁一证。虚实互举。补泻不遗如此。学人所当究心也。 伤寒胸中有热。胃中有邪气。腹中痛。欲呕吐者。黄连汤主之。 此上中下三焦俱病。而其端实在胃中。邪气即寒淫之气。胃中者。冲气所居。以为上下升降之用者也。胃受邪而失其和。则升降之机息。而上下之道塞矣。成氏所谓阴不得升而独治其下。 为下寒腹中痛。阳不得降而独治于上。为胸中热欲呕吐者是也。故以黄连之苦寒。以治上热。桂枝之甘温。以去下寒。上下既平。升降乃复。然而中焦不治。则有升之而不得升。降之而不得降者矣。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故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病在表而医吐之。邪气虽去。胃气则伤。故自汗出。无寒热。而脉细数也。一二日。胃气本和。吐之则胃空思食。故腹中饥。而胃气因吐而上逆。则又口不能食也。三四日。胃气生热。吐之则其热上动。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而胃气自虚。不能消谷。则又朝食而暮吐也。此非病邪应尔。以医吐之所致。曰小逆者。谓邪已去而胃未和。但和其胃。则病必自愈。 伤寒吐下后。复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吐下复汗。津液叠伤。邪气陷入。则为虚烦。虚烦者。正不足而邪扰之为烦。心不宁也。至八九日。正气复邪气退则愈。乃反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者。邪气抟饮内聚而上逆也。内聚者。不能四布。上逆者。无以逮下。夫经脉者。资血液以为用者也。汗吐下后。血液之所存几何。而复抟结为饮。不能布散诸经。譬如鱼之失水。能不为之时时动惕耶。且经脉者。所以纲维一身者也。今既失浸润于前。又不能长养于后。必将筋膜干急而挛。或枢折胫纵而不任地。如内经所云脉痿筋痿之证也。故曰久而成痿。 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病在表而吐之。邪气虽去。胃气生热。则为内烦。内烦者。热从内动而生烦也。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知极吐下也。 过经者。病过一经。不复在太阳矣。详见阳明篇中。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者。上气因吐而逆。不得下降也。与病患欲吐者不同。大便溏而不实者。下气因下而注。不得上行也。与大便本自溏者不同。设见腹满。郁郁微烦。知其热积在中者犹甚。则必以调胃承气以尽其邪矣。邪尽则不特腹中之烦满释。即胸中之呕痛亦除矣。此因势利导之法也。若不因吐下而致者。则病患欲吐者。与大便自溏者。均有不可下之戒。岂可漫与调胃承气汤哉。但欲呕。腹下痛。有似柴胡证。而系在极吐下后。则病在中气。非柴胡所得而治者矣。所以知其为极吐大下者。以大便溏而仍复呕也。不然。病既在下。岂得复行于上哉。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若、与或同。言或汗。或吐。或下。或温针。而病仍不解。即为坏病。不必诸法杂投也。坏病者。言为医药所坏。其病形脉证不复如初。不可以原法治也。故曰桂枝不中与也。 须审其脉证。知犯何逆。而后随证根据法治之。 火逆十条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脉浮者。病在表。不以汗解。而以火攻。肌腠未开。则邪无从出。反因火气而热乃盛也。夫阳邪被迫而不去者。则必入而之阴。病从腰以下重而痹者。邪因火迫而在阴也。故曰火逆。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脉微数者。虚而有热。是不可以火攻。而反灸之。热得火气。相合为邪。则为烦逆。烦逆者。内烦而火逆也。 血被火迫。谓之追虚。热因火动。谓之逐实。由是血脉散乱而难复。筋骨焦枯而不泽。火之为害何如耶。 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此火邪迫血。而血上行者也。脉浮热甚。此为表实。古法泻多用针。补多用灸。医不知而反灸之。是实以虚治也。两实相合。迫血妄行。必咽燥而唾血。 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圊血。名为火邪。 此火邪迫血。而血下行者也。太阳表病。用火熏之。而不得汗。则邪无从出。热气内攻。必发躁也。六日传经尽。至七日则病当解。若不解。火邪迫血。下走肠间。则必圊血。圊血、便血也。 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寒邪在表。不以汗解。而以温针。心虚热入。必作惊也。成氏曰。温针损营血而动心气。 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则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风为阳邪。火为阳气。风火交煽。是为两阳。阳盛而热胜为发黄。阳盛则血亡而阴竭。为欲衄。为小便难也。阴阳俱虚竭。非阳既盛而复虚也。盛者。阳邪自盛。虚者。阳气自虚也。身体枯燥以下。并阴阳虚竭。火气熏灼之征。于法不治。乃小便本难而反利。知其阴气未绝。犹可调之使复也。故曰其人可治。 太阳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反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太阳病二日。不应发躁而反躁者。热气行于里也。是不可以火攻之。而反熨其背。汗出热入。 胃干水竭。为躁烦。为谵语。势有所必至者。至十余日。火气渐衰。阴气复生。忽振栗自下利者。 阳得阴而和也。故曰欲解。因原其未得利时。其人从腰以下无汗。欲小便不得者。阳不下通于阴也。反呕者。阳邪上逆也。欲失溲。足下恶风者。阳上逆。足下无气也。大便硬。津液不下行也。 诸皆阳气上盛。升而不降之故。及乎津液入胃。大便得行。于是阳气暴降而头反痛。谷气得下而足心热。则其腰下有汗。小便得行可知。其不呕不失溲。又可知矣。 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火逆复下。已误复误。又加烧针。火气内迫。心阳内伤。则生烦躁。桂枝、甘草。以复心阳之气。牡蛎、龙骨。以安烦乱之神。此与下条参看更明。 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阳主之。 阳者。心之阳。即神明也。亡阳者。火气通于心。神被火迫而不守。此与发汗亡阳者不同。 发汗者。摇其精则厥逆筋惕肉 。故当用四逆。被火者。动其神则惊狂起卧不安。故当用龙、蛎。 其去芍药者。盖欲以甘草急复心阳。而不须酸味更益营气也。与发汗后。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用桂枝甘草汤同意。蜀漆、即常山苗。味辛。能去胸中邪结气。此证火气内迫心包。故须之以逐邪而安正耳。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
烧针发其汗。针处被寒者。故寒虽从汗而出。新寒复从针孔而入也。核起而赤者。针处红肿如核。寒气所郁也。于是心气因汗而内虚。肾气乘寒而上逆。则发为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也。灸其核上。以杜再入之邪。与桂枝加桂。以泄上逆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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