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合法化是大势所趋
移动用户发送HNZB到10658000,订阅河南手机报。早报+晚报,每天一角钱。 大河网讯 面对今年就业严峻形势,2月21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做客广州发表演讲,为中国的就业问题支招,何兵教授建议“请把小摊贩(广州称“走鬼”)合法化!”(2月22日《新快报》)
何兵教授的这个意见值得有关方面重视。我们知道,城市管理执法局是中国近年刚成立不久的行政机构。可是,这样一个行政机构在其产生不后很快就背上了恶名,受到广泛批评。其中城管与摊贩的“猫捉老鼠”游戏,构成中国社会近年来一大荒诞景观。因执法粗暴及屡屡发生恶案,让城管这个职业遭到公众诟病。 为什么城管一出现就有了不好的名声?这是因为“恶法让好人相残”造成的。由于在城市做小贩不合法,城管又恰好承担着打击小贩的责任,因此城管与摊贩形成了一对矛盾。城管代表强势集团对付弱势群体的摊贩,所以很容易在社会上遭到非议。可见,小贩不合法必然破坏政府的威信。 据何兵估计,在中国大约有小贩3000万人。这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数字。3000万人的基本谋生手段被法律硬性禁止,其合理性值得怀疑。就算我们有13亿人口,但3000万人仍是一个绝对不能忽视是数字。政府甚至有责任专门为保障他们的权益立法,怎么可以反过来立法损害他们的权益呢? 在城管与摊贩“猫捉老鼠”的游戏中,人们为什么总是同情“老鼠”而却痛恨“猫”?这其实已经有了立法依据,有这么广泛的社会基础,政府为什么非要和民意相对立呢? 而政府的“小贩破坏了城市形象”的立论显然很难成立。如果说“小贩破坏了城市形象”确实存在,那也是因为政府不作为造成的。如果保障摊贩的生意是政府的责任,那么政府就有管理好摊贩做生意的义务,政府在这方面不作为而出现“小贩破坏了城市形象”,难道政府不应该负责任吗? 韩国、日本、美国等国也有摊贩问题,由于他们采取了较为合理的管理办法,既保证了小贩合法经营,也维护了城市秩序,这些经验值得借鉴。笔者以为,不仅仅是因为面临就业严峻形势我们才需要保证小贩合法化,而就是从社会和谐发展来看,在相当一个时期内可能都会存在小贩,社会也应该在法律上保障他们的权益不受损害。可以说小贩合法化是大势所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