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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09年工作总结

 朱阳光 2011-08-02
司法局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以来,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射阳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年9月份被省政府表彰为“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县、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合格单位”称号。

一、完善“大调解”机制,重抓规范建设,不断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的防线作用。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局着力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实现规范化、网络化管理。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36件,调解3172件,调处成功率98.1%。具体做法有:

1、抓住“三个环节”。一是搞好业务培训。利用每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议,分析调处的事例,探研调处的结果,找出存在的不足,以会代训,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分批分片进行四次专门的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各类业务培训和代训,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二是强化中心建设。加强县、镇两级矛调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规范运作秩序、规范管理制度、规范阵地建设、规范台帐资料、规范信息疏通,两级矛调中心的自身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利用联合调处、下基层等时机,加强对镇(区)矛调中心工作的督查指导。半年、全年考核工作作交流评典型。

2、坚持“三个联合”。即县与部门联合、县与镇联合、镇与村联合,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与部门联合设立的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劳资纠纷等三个专业调解室,加大了对事关民生方面的矛盾纠纷调处。先后与卫生、信访、公安等部门联合调处了19件疑难医患纠纷;与信访、公安、建设等部门联手调处了城中花园253户业主与虹亚公司的矛盾。参与、指导镇级矛调中心调处了重大疑难矛盾20多件,解决诸多老信访户的疑难杂症、陈年往事的瓜蔼纠纷。

3、加强“三调对接”。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工作,积极协调公、检、法、信部门,规范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运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今年来,与法院共同受理矛盾纠纷309件、调处295件,成功289件,成功率达98%;与公安共同受理矛盾纠纷298件,调处284件,成功273件。参加信访调处矛盾纠纷12件。

二、强化“社区矫正”管理,重抓监控教育,切实履行社会大局稳定的维稳职能。

即至目前,全县共有959名社区矫正对象和393名两劳解释人员,全部一人一档、一人一个监管梯队,确保了每名矫正对象的具体行踪都在可控的范围内。具体做法是:

1、落实了监管的关键环节。一是严把入矫环节关。矫正对象入矫一周内,走访其家庭、社区及单位,了解其基本情况,落实其家庭监督人和社区矫正帮矫志愿者,根据其所犯的罪行,制定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采取了对矫正对象是否纳入严管对象分类管理的办法。二是严把矫正环节关。矫正期间,依据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矫正对象,一方面严格监控,另一方面落实具体的教育措施;三是严把解矫环节关。矫正对象解矫前,进行走访,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其解矫后继续遵纪守法,重新做人,不能放松自我要求。解矫后的对象统一纳入县帮教范围,统一管理。

2、建立了社区矫正监控中心。年初,与县电信公司协作,投入20多万元建立了全省首家县级社区矫正监控中心,对社区矫正对象利用卫星定位功能实施信息化管理。至目前,在册矫正对象基础信息已全部输入移动平台,有650多名矫正对象办理了定位手机,占矫正对象总人数的60%以上。运行至目前,已与县检察院监所科实现 移动平台信息共享,确保了矫正对象的具体行踪在控制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降低了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机率,今年重新犯罪的仅有1人。

3、开展了重点对象的集中教育活动。今年开展了“百日千村万户行”和“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及10月份的“法纪教育集中月”等活动。联合法院、检察院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定期回访教育,对脱、漏管人员由检察机关向其发出一封检察告知书,敦促其及时报到服从监管,今年共对20多名重点人员进行了违纪违规治安处罚,对12名不服从监管的对象由法院撤销原判刑罚收监服刑。

4、开展了典型致富的现身说法教育活动。在去年“双自”典型报告会的基础上,今年5月份又召开了“双自”典型现场推进会,让两劳解释中的致富典型现场说法,宣传回归、矫正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新、守法致富”,号召全县千名矫正、两劳释解人员通过自身努力,争做守法致富新人。

三、强化“法制宣传”,打造特色栏目,不断营造普法依法治理的法治环境。

围绕“五五”普法规划,采取了系列特色宣传栏目,进一步推动了全县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县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09年全省“五五”普法中期表彰会,我局荣获了先进单位称号,具体开展了六项特色宣传栏目。

1、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通过集中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等形式送法进村入户,先后送法进村入户220次接受法律咨询1.2万人,发放宣传材料8万份。

2、推广“农民学法中心户”做法。全县已建立了“农民学法中心户”700多户,开展了近万场次的农民学法用法活动。

3、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今年申报的6个省级民主法治村(居)和8个市级“民主法治村(居)”全部通过了考核验收,至今全县共有省级民主法治村(居)   23个、市级民主法治村(居)49个。

4、组织开展了普法讲师团下乡宣讲活动。邀请市司法局组织的普法讲师团来我县,开展了县城2场次,乡镇8场次的法律宣讲活动。

5、创办了法制进教堂、法制月刊、法制专栏等特色栏目。阜余、海河等镇开办了法制进教堂活动,先后在教堂举办了20多次针对性较强的普法教育活动。千秋、通洋、海河、长荡创办了普法月刊、普法动态,全年印发普法刊物4000多份,下发到村组;临海、黄沙港还开办了有线电视法制专栏节目。

6、组织全县公务员学法考试。122,县设主考场、镇(区)设分考场的公务员学法考试,有近2300名公务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

四、拓展服务领域,围绕服务旨上,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的质量标准。

今年,我县律师行业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服务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争当企业发展“保姆”,全年共解答企业各类法律咨询1600余件,起草审查各类法律文书850多份,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为720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1、律师为企业、社会出谋划策。律师服务企业拓展了新领域。服务企业不但介入企业的日常经济纠纷,而且还介入企业内部、帮助企业招工、协调企业贷款、化解企业内外部矛盾,全方面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典型案例有:王立林律师代理双山集团涉港商务案,不但追回了800万元的货款,而且还抗辩了港商700多万元的索赔;有张锦忠律师为金马油脂追回阜宁某化工企业301万元货款案;有朱永林律师追讨大鹏公司2000多万工程质量保证金案;有张仕美律师为宏宇化工追回已过诉讼时效货款200多万元案等。4月份召开部分人大、政协代表座谈会;向全县300余个企业家发出了一封律师服务承诺的公开信。还创办了全省首家县级律师网----射阳律师网(http://)。律师服务社会进入了新空间。服务社会由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在“和谐射阳服务行动”中开展了律师进社区、律师进车间、律师进工地等活动,便民法律宣传与咨询,发放资料3000多份,义务提供法律咨询40多起,帮助一线工人合法维权11起。律师服务社会、服务企业取得显著的社会效果,受到了社会和企业家们的一致好评。

2、公证为企业、社会排忧解难。

全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431件,其中经济类1049件,民事类739件。公证工作一是积级服务于经济,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服务上下功夫。先后办理政府拆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挂牌出让、政府采购、经济适用房安置等公证40多件,涉及标的3亿多元;二是积极服务于企业,在财产转让申请注册服务上下功夫。为双山集团、宏宇化工、金马油脂、奥泰重工等一大批骨干企业办理了近20亿元的财产转让、产品国家申请注册公证。三是积极服务于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上下功夫。先后办理了500多件涉及房产继承权、赠与合同、买卖合同公证,解决了诸多家庭纠纷;办理了30多件土地流转合同,化解了600多户农户用地矛盾。

五、强化法律援助,确保应援尽援,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0件,受援人数452人,结案率81%,“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严格遵守无偿援助,所有办理的援助案件不收取一分钱。严格遵守应援尽援,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全部无条件援助。一是做实了“四个一”的便民措施。发一封公开信,印一批宣传材料,了解一次需援情况,解决一批涉缓纠纷。射阳县盛源有限公司老板躲债“失踪”,拖欠138民农民工工资案,援助后稳定了职工情绪,避免了大规模的集访,现拖欠的工资大部分已解决,剩余的也落实到位。阜余砖瓦厂拖欠71名农民工工资,老板出走、企业停产接受援助后,与政府、企业、职工多方多次协调,终于达成协议,不但农民工工资有了落实,而且企业还恢复了生产,估计今年企业能赢利20多万元。二是开展了“四个比”的竞赛活动。比准办理的案件多、比准办理的速度快、比准办理责任意识强、比准的群众满意度高。三是采取了“四种方式”的督查办法。跟踪督查式、回访式、检查式、组织听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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