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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为每天200元报酬给小偷团伙开车被诉盗窃罪

 妙常居士 2011-08-18

司机为每天200元报酬给小偷团伙开车被诉盗窃罪 阅读原文

来自:搜狐网  10小时前
给小偷团伙开车 司机被诉盗窃罪


  雇了司机,每天开车在北京的各公交车站疯狂作案,专门盗窃乘客的手机。昨天,为这个扒手团伙提供接送服务的司机洪某,为了每天200元的报酬,虽然没有参与偷窃,但也同以盗窃罪被公诉至东城法院。

   其妻儿法庭外痛哭

  昨天上午,洪某的六名亲属前来旁听,因为洪某的妻子做过证,因此她和儿子不能旁听,只能在庭外等候。当洪某被法警带来时,洪某的妻儿顿时哭出声来,试图接近洪某,被法警制止。在开庭前的间隙,洪某的妻儿眼巴巴地站在门外,和坐在被告人席上的洪某(如图)对视,庭外是妻儿的痛哭,而庭内是洪某的抽泣。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1日,洪某和妻子拉着曲某等三人,到东三环、东四环等数个公交车站,曲某等三人到车站实施扒窃。当晚,三人在长虹桥附近车站作案时被反扒民警盯上。当三人得手后刚坐上洪某的车时,民警将车堵在某小区门口,曲某、洪某及其妻子张某被抓获,其他两名同伙趁机逃跑,民警当场在洪某的车内搜出各式手机14部。

  在民警审讯洪某时,洪某承认自己虽未下车偷窃,但是知晓曲某等三人以偷手机为生。洪某将这一情况告诉过妻子,妻子曾劝他赶紧收手,但每天200元的净收入让洪某并未停手。至案发时,洪某共收了曲某2200元钱,以及两部赃物手机当做报酬。

   庭上翻供最后又认罪

  不过昨天庭审时,洪某突然翻供,坚称自己直至被抓获,都不知道曲某等人是偷手机的。“我就是开车的,以为他们是做买卖的。”洪某说,曲某曾在辽宁老家坐过他开的车。今年2月中旬,曲某给他打电话,说在北京做生意,租用他的车。洪某是文盲,不认识路牌,出发时还特意带上了妻子。

  此后的十多天里,洪某每天开车将曲某等三人送到车站后,就在附近小区等候。曲某得手后,就指挥他去下一个车站。虽然事实确凿,但洪某不承认自己知道曲某等人是扒手,“他们说是‘倒手机’的,我怀疑干的不是好事。”在公诉人的多次询问确认下,洪某仍然坚持以法庭的供述为准。

  连洪某妻子的证言都证实洪某知晓为扒手开车,在证据面前,洪某在最后陈述时只得承认自己错了,连连给法官和公诉人鞠躬,不住地说“谢谢”。但鉴于他的不认罪态度,公诉人建议对其从重量刑。法官未当庭宣判。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文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案外揭秘

   扒窃团伙专偷手机

  不论洪某是否认罪,但其行为,客观上为曲某等三人的扒窃行为增加了机动性。在被抓获的当天,民警从洪某的车上起获了14部手机,价值近2万元,经与失主联系,其中9部手机都是当天丢失。

  而据洪某供述,他从2月19日就抵京为曲某等三人开车,由于曲某偷窃手机数目不告诉洪某,销赃也背着洪某,在曲某不承认、另外两名扒手也未归案的情况下,十余天里该团伙扒窃的手机数目难以统计。

  不过,曲某等人的扒窃手段也很容易识破,他们都是在公共汽车进站时,一人堵住车门假装问路,另外两人从左右盗窃被阻挡的乘客兜里的手机,最明目张胆的一次,一位正在听音乐的女乘客的耳机中音乐戛然而止,一摸裤兜,发现手机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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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正文预览由 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sohu.com/20110818/n3166198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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