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此案是2008年底,眉山市纪委会同公安机关查处的土地整理项目串通投标的典型案件。从该项目的招投标形式看,似乎每个环节都是按照法定程序运行的,如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公告、公示,从省评标专家库抽取了专家评标,相关部门派人参与了现场监督等等,招标结果貌似公平、公正。但实质上却是被社会“中介人员”暗中操纵、导演的一幕“阳光下的罪恶”,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监督部门人员都深陷其中,丧失了应有的原则和立场,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为整个招标活动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省纪委欧泽高书记、省监察厅徐波厅长对此案的查处高度重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要求严肃处理。现将此案予以剖析,供大家研究参考。 诚信缺失 市场主体相互串通沆瀣一气 仁寿县蜂蜜乡土地整理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总投资1784万元,分三个标段,项目业主为仁寿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启动前,仁寿县建设局招标站职工廖某(原县招标站站长,因赌博被撤职)得知消息,认为发财的机会到了,但苦于资金不足,于是便找到仁寿县力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建国商量,两人一拍即合。由于林的公司不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双方商定,由林先提供投标文件制作费和公关费6万元,由廖某具体运作借牌及制作投标文件、疏通各个关节事宜,林许诺事成之后每个标段再给廖某10万元。 林建国与廖某经过精心策划,首先“勾兑”项目业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叶建如。林主动约请叶建如吃饭,表示自己想做让蜂蜜乡土地整理项目,请叶关照。饭后,在送叶建如回家途中,林将10万元现金送给了叶。 事后的一天,叶建如告诉林建国,该项目采取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让林找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长阚某具体衔接。当晚,林便约阚喝茶,请阚帮忙,并送给阚现金1万元。阚将与林建国见面的情况向叶建如作了汇报,叶要求阚能关照就关照一下。 2008年5月,该项目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由于资质、业绩设置较高,最后只有4家代理机构报名,评标时又因都未按比选文件对公司资质进行公证,最后流标,后改为邀请比选。林建国得知消息,多次找到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金通公司)总经理梁某,提出自己可以保证金通公司中选,但金通公司要为其投标提供帮助,事成之后再重谢。在进入随机抽取的47家报名者中,金通公司果然被抽中为最后的二家代理机构参加评比。由于邀请比选的评比标准和办法由业主自主确定,当晚,林建国再次找到梁某,向梁保证,可以让金通公司中选。梁某表示,一旦自己中选,招标文件可以按林建国的意思拟定,报名可以不那么严格,甚至可以控制。 在林建国的斡旋下,金通公司被业主确定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林建国要求梁某在招标文件中将业绩、资质设置高一些,业绩要3个500万元以上土地整理项目,资质为水利水电总承包二级。梁某认为业绩要求偏高,担心项目业主和主管部门审查时通不过,于是把业绩要求改为3个300万元以上土地整理项目,资质仍确定为水利水电总承包二级。后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将业绩要求改为了2个,资质要求未变。 与此同时,在廖某的运作下,很快便借到了四川大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大跃公司)、四川三一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一公司)、四川省华城建筑有限公司(下称华城公司)的牌子,分别报名一、二、三标段。并商定,这3家公司只提供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相关资料,事后按中标合同价的2%作为出借资质的“管理费”。 为确保成功,林建国又通过梁某帮忙寻找有资质的公司参与围标,先后联系了13家公司,后只有四川信德建设公司、四川乐山圣远水利水电公司、泸县第五建筑公司3家公司报名参与一、二、三标段围标,林建国支付了每家公司的报名费、资料费及2000元的报酬。报名时,林建国从其公司账上统一支付了这6家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共60万元。 仅有6家公司的牌子,还不能确保中标。为此,廖某请人“精心”制作了投标文件。由于借牌企业普遍缺乏相关业绩,有的业绩存在瑕疵,于是廖某等人便“灵机一动”,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后,对业绩进行了虚构伪造和修改变造。 后经查证,经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大跃公司、三一公司、华城公司3家公司提供的18个业绩证明材料中,13个系伪造或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和印章制作的虚假业绩;大跃公司、华城公司提供的安全信誉证明材料,也是假的。 权钱交易 监督主体身陷非法利益格局 林建国虽然一直从事建筑行业,但对招投标程序并不熟悉,廖某便利用自己从事招标工作的各种“资源”,帮助林建国出谋划策。廖某告诉林建国,县监察局执法室兼招监办主任张某负责招投标监督工作,此人大有用处,自己与张有交情,可以牵线认识。2008年4月,林建国与张某在茶楼见了面,初次结识,林建国就大方地掏出2万元现金“交朋友”,请张关照。 报名期间,林建国借牌的公司报名受阻,林便找到梁某,梁说他自己受到了另一个投标人的恶意威胁,他也没有办法,让林向市、县招监办投诉。林便与张某联系,张某与业主亲自到成都报名点进行了协调,林建国参与围标的6家公司便顺利报了名。 眼看开标时间越来越近,林建国意识到,评标是最后环节,也是关键的环节,要确保顺利中标,还必须事先给评标专家“打招呼”。因省评标专家都是随机抽取、语音通知,要在短时间内“勾兑”专家,就只有提前知晓专家名单,在接送专家的环节“下手”。面对这一难题,廖某又发挥了关键作用。廖因原来的工作关系,与市发改委评标专家抽取终端操作人员陈某认识,临近开标前几天,廖与林建国邀请陈某吃饭,请陈在抽出专家后提供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并送给陈一个红包,请陈关照。陈某推辞一番后收下了,回家一看是2万元现金,意识到问题严重,想退给林,但又心存侥幸,不知不觉中被拉下了水。 为确保行动隐蔽,事后又不至于暴露身份,林建国专门购买了3张神州行手机卡,给自己和廖某、张某各1张,让张某也要将开标当天获悉的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及时告诉林。 如何才有机会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与专家单独“接触”,并向专家表达自己的意愿呢?林建国想到了唯一的一个环节,于是请求业主和监督部门不派人去接评标专家,得到了业主和监督部门的默许。 开标期间,正值北京奥运会,网络系统繁忙,当天上午10时许,陈某采用人工抽取方式,抽出了成都片区的5位评标专家。陈某立即将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告诉了廖某,廖随即告知了林建国。张某作为与评标专家的联系人,也将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告诉了林建国。 见利忘义 评标专家职业道德沦丧 接到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后,林建国在成都凯宾斯基饭店开了一个包间,以业主名义分别联系上了评标专家李某、林某、薛某。3位专家先后单独来到该包间,林建国都及时向他们表达了自己的意愿,提出该标段技术难度大,让专家们将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2005年以来分别完成2个以上300万元以上土地整理项目”业绩要求,理解为至少3个,并特别嘱咐要关照他的公司,随后送给每人5000元的红包。中午,林建国又宴请了3位专家。饭后,3位专家坐林建国提供的车到达了眉山。为掩人耳目,进城后3位专家下车,自己坐出租车到达了评标地点。 另一位评标专家唐某单位在都江堰,在赶往成都的途中接到薛某(唐某所在下属单位职工)电话,告知经过成都时有两人要搭车,这两人也是林建国刻意安排的。两人上车后,将相同的内容告诉了唐,让唐关照,并送给唐5000元红包。 评标过程中,专家们对如何理解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进行了多次讨论,几位专家都心照不宣,均表示应理解为至少各3个,即应达到6个以上,并据此否定了所在标段报价最低的投标企业。 林建国要求评标专家关照的公司,投标文件中业绩存在大量明显的疑点。如:华城公司投标文件中,青神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竣工意见》,盖的是犍为县国土资源局的公章;三一公司投标文件中,江油市方水乡土地整理项目,投标文件时而称在白玉村,时而称在祖庙村;岳池县唐家巷土地整治项目,发包人非县国土资源局,而是县水利局等等。对此,专家们都配合默契,均视而不见。 评标结果可想而知,林建国借牌投标的大跃公司、三一公司、华诚公司顺利取得了一、二、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林建国得知评标结果后,对专家们都心怀感激,特意派车追到高速公路入口处,将事前唯一没有联系上的专家苍某拦住,恭恭敬敬地送上了5000元的红包,表达感谢之意。 警示与反思 加强招投标监督工作刻不容缓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当林建国等人自以为天衣无缝,自鸣得意之时,省、市招监办均收到了群众的举报。对此,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明确批示要以此案为突破口,彻底整顿招投标市场秩序。在省纪委指导下,市纪委经过周密初核后,与市公安局组成“10·08”专案组,制定了详细、完整的调查方案,通过深挖细查,抽丝剥茧,乘胜追击,掌握了林建国、叶建如等人确凿的犯罪事实,相关人员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待他们的将是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对5位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给予了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的处理。 此案的成功查处,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虚假招标、投标人围标串标、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评标专家不公正评标、监督人员行为“错位”等问题仍然突出,招投标监督工作任重道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加强招投标监督工作刻不容缓。 一是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法纪教育,规范监管行为。项目业主、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作为招标项目的组织者、参与者和监督者,对招投标活动是否依法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当前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绝大多数与相关人员的法纪意识淡薄、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着直接关系,有的甚至直接充当了违法违规行为人的“保护伞”、“帮手”。此案中相关人员都深陷非法利益格局,成了林建国的“俘虏”,最终导致监管流于形式。因此,必须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党纪国法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要坚持关口前移,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白道德底线,明确肩负的历史责任,强化自身免疫力,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切实履行好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否则,将导致诚信缺失、监督缺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是要严格招投标程序,堵塞监管漏洞。招投标的法定程序,是实现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和保证,经过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此案中林建国之所以能够成功操纵招标结果,与违规设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保密信息泄露、专家失控等监管漏洞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定程序,认真履行招标核准和备案审查制度,对违规设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要加以纠正,要加大招标信息公开的力度,允许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竞争,同时要加强对专家抽取环节的监管,堵塞各种漏洞,确保监管到位。 三是要完善招投标诚信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招投标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和治本之策。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招投标市场主体诚信缺失,诚信者彰、失信者惩的机制不健全,对违法违规者难以清出市场,社会失信“成本”低。此案中林建国正是通过借牌围标,并串通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操纵招标结果。如果此案中任何一个方能够信守诚信原则,无论林建国怎样折腾,都是枉费心机。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快推进和完善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禁入机制,制订严格的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及时公布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信息,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约束机制。 四是要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仍然是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各地各部门必须结合当前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把严肃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作为提升招投标监督能力、推动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要积极拓宽案源渠道,从追查违反招投标程序入手,严查背后的腐败行为,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严重违反招投标程序,弄虚作假,规避招标,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履行招投标监督职责,失职渎职以及收受贿赂等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深入研究、及时掌握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的新动向、新形式、新手段,建立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典型案件的查处,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促进我省招投标活动科学、健康、有序地开展。 |
|
来自: 秋天不再 >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