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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跑跑”:手术室起火,医生跑了病人死了(组图)

 葱葱英倫 2011-09-04

导读]上海一医院疑因臭氧消毒器引发火灾,医生称“移动病人可能会危及其生命”而逃跑

 


 


■事发大楼外墙被熏黑。


事发上海一医院,疑因臭氧消毒器引发火灾


新快报讯 24日22时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室突发火灾。正在手术的6名医护人员离开手术台,而躺在手术台上被全身麻醉的病人不幸身亡。由于手术室所在位置系外科病房大楼裙房,大量住院病人及时撤离,幸未造成其他人员受伤。目前,这六名医护人员被停职调查,警方也介入此事调查。

医院宣传科的一名负责人证实,起火时手术室内有一台手术正在进行,系一名接受截肢的全身麻醉病人。死者朱某,男性,年约50岁,24日下午因车祸入院。截肢手术于20时左右开始,起火时手术已接近尾声。事发时,手术室内有至少6名医护人员在场,他们发现隔壁房间一臭氧消毒器起火,曾用灭火器扑火,但未能灭火随后相继撤离。手术台上的病人最终不幸身亡,死因可能是窒息。

据介绍,该医院共有十间手术室,起火时只有朱某一例手术在进行,起火点位于朱某手术室旁的二号手术室。

记者赶到现场时,火势已经被扑灭,消防人员正对火场进行勘察,起火点所在的三楼手术室病区属于外科大楼的裙房,数百平米的区域已被警方封锁。记者看到大楼的 4楼外墙被熏黑,三楼起火一侧不少玻璃窗爆裂,室内漆黑一片。现场仍然弥漫着浓重的焦糊味,医院方面正组织人打扫一楼二楼的积水,保证病人正常休息。

“当时闻到有焦味,一会儿就有人来喊着火了!”几名病人告诉记者,事发时有人到各病区通知,称手术室着火了。之后,一些行动方便的病人纷纷逃至楼下。四楼神经外科的护士告诉记者,部分无法撤离的病人,均被推至西侧的几个病房,尽量远离起火位置。大量住院病人因撤离及时,幸未造成其他人员受伤。

目前,当时在场的医护人员已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此事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

六名医护人员已被停职调查

院方称未能准确判断火势,手术台太重搬不走


新快报讯 24日晚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普外手术室突然起火,致使一名正在进行手术的全麻病人死亡。25日,院方就此事接受了记者采访,给出了回应。

医生曾想边救火边缝合伤口

据院长方勇说,当时手术室区域确有六名医护人员,包括两名手术医生、两名麻醉医生、两名护士。方院长说,他们当时最大的失误在于未能准确地判断火势的发展,对于火灾的严重程度没有充分认识。

据方勇说,发现隔壁有烟冒出,除了两名手术医生留守1号手术室,其余四人都到隔壁手术室参与了紧急灭火,并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他们以为只是一点点明火,想报119之后,一边自己救火一边继续缝合病人的伤口。”然而火势很快就不受控制,迅速蔓延,滚滚浓烟使得救火的四人无法回到1号手术室。留在手术室的两名医生发现依然没有外援后,也离开了手术室。院方提到,手术台需要三人才能推动,而当时,两名医生无法推动手术台。

移动病人可能会危及其生命

同时方院长也表示,当时病人的情况并不适合移动。一是由于火灾,手术室内停电,手术台上的电子锁定装置难以解除;二来伤者做完截肢,刚刚缝合了两三针,还处于大量出血阶段,贸然解除止血带可能会危及生命;第三,伤者处于全麻状态没有自主呼吸,拔掉呼吸机很可能会窒息。在停电的状态下,呼吸机还能维持30分钟的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医生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不转移病人,自己先离开手术室,尽快找消防人员来救人。”但是火势的发展超出他们的预料,等消防人员赶到时,已经无法直接进入现场救人。一个多小时后火势才扑灭,但那时只能找到病人朱先生冰冷的尸体。

据院方透露,起火原因可能是壁挂式的臭氧消毒器,但这个猜测还需要消防部门的证实。

院长表示,六名医护人员目前全部暂停工作,配合调查。他还表示,院方会对此事承担全部责任,医院正在与患者家属沟通,做好善后处理。 www.6park.com

众议医跑跑:医生抛下病人不能止于道德批判

8月24日深夜,上海宝山区宝钢医院手术室突发火灾,一名正在接受截肢手术的全身麻醉病人身亡。医院宣传科负责人称,事发时手术室内至少有6名医护人员在场,发现隔壁房间起火后撤离;手术台上的病人则因无法逃离不幸身亡。(《新民晚报》8月25日)

“医跑跑”跑掉了什么?

当一个病人把自己交到医生的手上,这本身既是一种信任,更是一份生死契约。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这本身就是医生的职责所在。2008年汶川地震时,都江堰人民医院的5名医护人员正在为一名病人做阑尾切除手术。面对强震、断电,他们没有放弃病人逃生,而是不约而同选择了留下。在应急灯的照耀下,大约花费了半小时,为病人完成了手术,并抬着病人走出了大楼,成为这栋楼里最后逃生的人。同样是2008年,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火灾,医生们在火光和烛光中完成了手术,并让重病号率先转移。不知道这些“医跑跑”们看了会不会有一种负罪感。

在没有医疗条件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对病人转移是有风险的。但是如果这些“医跑跑”们能够再坚持一下,再良心发现一下,我想那个全麻的截肢病人也不会死去,更何况大火还没到自己的手术室。“医跑跑”的逃跑不但跑掉了医德,更跑掉了做人的底线。□关东客

火中“医跑跑”暴露了医院管理上的混乱


抛开医德的层面不说,仅就问题发生后的一系列表现,就足以证明医院管理上的混乱,甚至这可能是直接导致后果的主要原因。这里面有三个问题值得追问:一是火灾的发生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没有相应的消防措施给予补救?二是医生及护士的紧慌失措,说明消防和救护能力不足,意识淡薄,医院平日进行过类似的学习、演练和培训吗?三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什么医院没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尤其是在手术室如此关键的部位,火灾轻易发生,之后全无应对,只有匆匆地逃离,看到的是一片混乱。

这种结果原本可以避免,但却偏偏发生。假若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只要付出了努力,哪怕是略尽人事,在后果上也不会如此严重。比如医生在逃离前尝试拯救;火灾发生后,院方先行竭力补救:即便仅给病人一个带水的口罩,或用灭火器进行自救,这些都可以减少良心的罪过和责任上的过错。

天灾逃不过人祸。但愿一条生命能唤醒沉睡的医德,能还原顽固的症结,让医院的管理能在一场大火中有所改进,从而消除最大的“火患”。

当道德失去最后的威信时,最好的办法便是法律的挽救。的确,医生本是救人的,即便情况危急,也应做一定处理,而撒手病人不管,显然是不妥当的。无论是《职业医师法》,还是《刑法》,都对医师的职业道德有所规范,就是尽职尽责地为患者服务。而《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对医疗事故罪作出了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生自己跑了,病人因为灾害死了。这样的一幕,如果还不算“严重不负责任”,真不知道公众情何以堪?在大街上遇见灾害,各自逃命不救人,对普通人而言,可以有,但对警察来说,不能有;而在医院,医生同样不能丢下病人不管,这是职业赋予的使命。因而,必须参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给医生严厉处罚,如此才能挽救医德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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