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效能办字[2011]16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应用、加强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要求,省效能办于5月10日下发了《关于对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应用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赣效能办字〔2011〕10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照要求,用半个月的时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6月中旬,省效能办会同省电子政务办组成4个督查组,对10个省直单位、10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应用情况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6月30日至7月1日,又组织力量进行了网上复查,7月19日再次进行了网上复查。现将督查和复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和单位都能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基本实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有的还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能够按照要求加快或完成了数据交换平台部署及视频监察系统的建设。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方面,各地各部门基本都建立了各项网站管理制度,指定了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公开政务信息、维护、更新栏目内容和网站安全防范,基本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上网公开,网上办事服务栏目能够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服务,有的还能提供在线申办、结果反馈和查询功能,并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在线访谈活动。 但是,督查过程中也发现,在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应用方面,仍存在少数县(区)网上审批累计办件量低于300件、部分省直部门网上审批系统零运行,并且未完成视频监察系统建设的前期工作等问题;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存在信息公开不到位、网上投诉无人受理、内容更新不及时、出现“死网站、死栏目、死链接”现象,服务能力、在线交互能力较弱,甚至个别地方和单位的市长信箱、局长信箱也无人管理等问题。 督查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对督查组的督查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快速反应,立即组织力量,进一步深入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现场督导、就地整改等措施立即全面深入地整改,取得较大的成效。如某省直单位在督查组来之前专门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相关工作。某省垂管部门针对在省局的服务器到了下班就关闭影响下面工作的问题,当即提出开展预约服务的措施加以解决。南昌市在重点督查结束的当天,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整改工作,至6月25日全市相关县区及市直单位已经就视频监察系统建设与江西移动南昌分公司签订了租赁安装合同,并正在抓紧建设。上饶市在重点督查的第二天(6月16日)就召开全市会议全面部署整改工作,18日又组织3个督导组对12个县区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市纪委书记还亲自作动员讲话,要求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全面整改。通过整改,上饶市市本级和所有的县(市、区)的行政服务中心的视频监察系统建设的租赁合同都已经于6月15日(督查当天)签订,网上审批办件量由6月13日的7291件,上升到6月24日的16313件,基本消除了网上审批办件不达标的县(市、区)和单位。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方面,绝大部分地方和单位修改了原有办文流程,在公文办理的同时同步确定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属性,大幅提升了政府公文上网的规范性及效率。省直部门和设区市政府网站“死栏目、死链接、空链接”情况已经基本得到改善。针对网上办事服务功能较弱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对原有网站进行了改版或制订了改版计划,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等部分地区还创造性地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在线办理功能和“全省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进行了有效对接,打通了政府网站和老百姓之间的办事通道。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反馈时效及反馈质量的问题,各地各单位建立完善了互动处理和监督机制,并对原来长期没有受理回复的互动信息进行了回复。 为把工作扎实推进,6月30日至7月1日,省审改办和省电子政务办通过网络系统对有关整改情况(包括未进行重点督查的地方和部门)进行了复查。通报前夕于7月19日,又再次对复查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网上复查,发现仍有极少数地方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主要是: 在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应用工作中:渝水区、定南县、昌江区等3个地方网上审批累计办件量仍低于300件;星子县、高安市、龙南县、崇义县、萍乡开发区等5个地方仍未与省移动公司签订视频租赁安装合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不到位。 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中: 峡江县、安福县的政府网站“死栏目、死链接、空链接”仍然较多(200个以上);部分地区和单位的网站还存在在线服务、办事功能较弱,政民互动反馈的时效性及反馈质量不高等问题。 这次督查工作从5月10日开始,前后历时两个月,通过自查自纠、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网上复查等方式方法和配套步骤,步步落实,环环相扣,引起了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极大地推动了这两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不少,有的还比较严重。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地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任务。本次通报的未整改到位的地方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必须在7月30日之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省效能办。其他地方和部门也要引以为戒,主动查找和克服工作上的不足,把工作做得更实更好。省效能办还将在8月10日进行网上复查,对仍不予以重视,仍不能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地方和单位,将约谈分管领导并实施行政问责。 省效能办 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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