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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野泳溺亡 两同伴被索赔40万

 香花供养 2011-10-02
 
 
本报讯 14岁少年小杜与两伙伴到密云水库游泳溺水身亡。小杜的父母将两同伴及其家长、密云水库管理方一同诉上法院,索要各项赔偿近40万。昨天记者获悉,此案在密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家长称自己的孩子不是组织者,不应对此负责。

  小杜的父母诉称,今年8月1日上午,小杜和同伴小庞、小阳一同去玩耍,小庞提议去水库游泳,并称自己的游泳技术好,会保证没事,三人一同到村北的水库玩耍。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小杜滑向深水区溺水死亡。小杜的父母认为,同伴小庞、小阳和水库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应对此负责,为此起诉索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等近40万元。

  法庭上,小杜两同伴的父母表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同去的两个孩子无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小庞并不是本次游泳的组织者,三人结伴而行,并没有约定的义务,小杜溺水死亡与小庞没有因果关系。

  小庞的父母说,儿子曾嘱咐过小杜一定要在岸边不要下去,当得知小杜落水后,还上前进行救助,并将死者带到岸边。虽然最终未能挽救小杜生命,但在危急时做出的行动是值得肯定的。

  水库的所有方和管理方是水库所在地的两村委会,其代理人称,在水库边上设有警示标志,他们有现场视频为证,管理上没有疏漏,在去水库的路口有人值班,警示游人水库不能游泳垂钓,如果发生危险和他们没有关系。

  由于双方均同意调解,法官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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