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11年注税考试复习资料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老兔和小兔 2011-10-04

2011年注税考试复习资料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2011-5-4 14:23:00   文章来源:财考网
  
  小编提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2000元×1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费用扣除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二)次的规定

  (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所得额;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除另有规定者外,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

  (三)税率:有加成征税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

  (四)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如果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计算公式为: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