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了关于宣传房地产市场新政策的发布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稳定我市市区房价,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政策出台后,宣城市国土资源局第一时间举行发布会,邀请各在宣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拍卖、土地推介等中介机构共计40余家参加。
会议由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张来凤副局长主持,土地收储交易中心负责人沈泽源宣读了文件。文件从重视引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性、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服务、依法做好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及时足额收缴土地出让金等六个方面提出意见、作出要求。
会上,张来凤同志分析、解读了政策,并提出了殷切的希望。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这也是维护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文件要求拍卖、土地推介等中介机构要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借助其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市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房管局、政务中心、招投标中心等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能;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努力,维护好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环境,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新政主要对首套自住房购房者进行了部分契税优惠政策,自2011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个人购买90㎡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购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所缴纳契税由契税征收机关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对个人购买90㎡到144㎡(含)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购房家庭唯一住房的,所缴纳契税超过1%部分,或购买超过144㎡的非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购房家庭唯一住房的,所缴纳的契税超过2%的部分,均由契税征收机关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