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出《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明确了进一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等17项强农惠农政策,颍东区数十万农民将从中直接受益。这17项强农惠农政策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 2011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02元、107元、128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9元、10元、23元;2011年生产的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5元、93元、93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7元、7元。 二、继续对种粮农民发放农资综合补贴。以上年小麦和水稻的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平均每亩补贴57元,比2010年每亩增加7元。 三、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其中小麦、玉米、油菜每亩10元,早中晚稻、棉花每亩15元,早稻每亩比2010年增加5元。 四、继续实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以原计税面积、计税常产为依据,对农民发放粮食直接补贴,每亩补贴最低不少于10元。对上年种植小麦、稻谷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且承包耕地合同期不少于一年的种粮大户,按照每亩10元增加粮食直接补贴。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农户,按照每亩10元增加良种良法配套补贴;玉米振兴计划核心示范区农户,按照每亩8元增加良种良法配套补贴。 五、进一步扩大农机补贴范围。2011年全省购机补贴范围扩大到11大类33个小类95个品目。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上限不超过30%,血吸虫疫区上限不超过50%;继续对水稻插秧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旋耕施肥播种机及深松机4类重点推广机具实行10%—20%的叠加补贴。 六、继续对发展奶牛业实行补贴。从省外购进或迁入我省集中饲养的良种奶牛达100头以上的,每头给予补贴1000元;从境外购进的良种奶牛,每头给予补贴1500元。对新建存栏能力150头以上的奶牛场,300头以上的标准化小区、托牛所,实际存栏数在100头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标准补贴。继续对每头奶牛给予2剂冻精补贴。 七、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已开办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大豆等6个险种,财政补贴保费的80%,农户承担保费的20%。养殖业开办能繁母猪、奶牛2个险种,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80%、60%,农户分别承担保费的20%、40%。 八、继续实行新型农民培训补贴。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阳光工程”,人均补贴350元;参加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人均补贴500元;参加农民创业培训,人均补贴900元。 九、继续实行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农民工到省内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给予200—1000元培训补贴。 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村民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在“村内户外”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植树造林、安全饮水工程、环卫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及其他公益事业建设,财政给予奖补。 十一、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我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十二、继续实施林业补偿制度。国有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9.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退耕还林项目第一周期内(经济林5年,生态林8年)每年每亩发放粮食补助210元、生活补助20元,第二周期内每年每亩发放粮食补助105元、生活补助20元。 十三、提高新农合补偿待遇。今年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比上年增加80元。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比例比上年再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底报销比例从30%提高到40%以上,住院补偿封顶线由8万元提高到不低于10万元。参合的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由300元提高到500元。门诊报销比例由30%—40%提高到40%—45%。 十四、继续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制度。对农村只有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每人每年发放不少于720元的奖励扶助金,其中独女户夫妇每人每年增发120元。对独生子女伤、病残达三级以上和独生子女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政府给予特别扶助。对皖北地区“三市七县”农村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并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夫妇,发放不少于40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 十五、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困难群众,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实施保障,给予差额补助,实行应保尽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年由人均不低于1200元提高到人均不低于1400元。 十六、继续实行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执行到2012年11月底。凡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指定规格和型号的家电产品,国家财政对农民消费者给予不高于销售价格13%的直接资金补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执行至2011年12月31日,补贴范围是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 十七、继续实行摩托车下乡补贴。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2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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