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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规范二

 天雷教育 2011-10-29
会计基础规范二
点击数:312   时间:2010-12-13   作者:仲新卫   

三、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一)、会计核算内容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的内容,是指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会计事项。《会计法》第十条对会计核算的内容做了具体规定: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适应性原则

3、可比性原则

4、一致性原则

5、及时性原则

6、清晰性原则

7、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8、配比原则

9、专款专用原则

10、实际成本原则

11、重要性原则。

(三)、会计年度

根据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1日起1231止。

(四)、记帐本位币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七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五)、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按照会计要素的具体构成进行进一步科学分类而确立的会计核算项目。1997年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通用的会计科目都做了说明,各单位应按该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会计要素,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分类,是设定会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依据,也是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依据。会计要素主要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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