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的有关规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北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尽快转发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建设铁路、公路、水库、路径(输油、输气管道、输(变)电线路、大型输水渠道)、大型建筑群,以及编制城镇发展规划,均应进行建设项目或规划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分布和勘查、开采利用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有关申报和审查程序。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压覆矿产资源。
第三条 压覆矿产资源系指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因建设项目或规划项目实施后,导致已查明的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经论证,建设项目或规划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第四条 在建设项目或规划项目的调研、踏勘阶段,当建设项目的选址或规划范围初步确定,在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建设或规划单位应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或规划区范围图件资料,到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了解拟建或规划区域矿产资源和矿权分布情况,统筹兼顾矿产资源的保护和项目的建设,避免压覆或尽量少压覆矿产资源。
第五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或规划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第六条 凡在建设项目或规划区范围内初步认为无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建设或规划单位应委托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编写“建设或规划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说明)”,报设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由设区市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出具不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凡在建设项目或规划区范围内有已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时,建设或规划单位应委托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或规划区范围内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调查评估报告》),以及申请对《调查评估报告》进行审查的文件,由建设项目或规划单位一并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是否同意压覆的审查意见书。
(一)仅压覆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储量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的,《调查评估报告》由建设或规划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和批准压覆的文件。审查意见书和批准文件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需压覆本条第(一)项以外矿产资源储量的《调查评估报告》经设区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和批准压覆的文件(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矿产资源评审机构对《调查评估报告》组织专家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需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上报。
(三)跨市的建设或规划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调查评估报告》经有关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和批准压覆的文件。
(四)按本办法的规定,在已经审查和批复的规划项目《调查评估报告》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可不再办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手续。
第八条 《调查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简要说明建设或规划项目的由来,以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选址情况;
(二)建设或规划项目范围内以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重点说明压覆的矿种、位置、范围、资源储量类型、数量、质量、可采性、潜在价值和开采利用情况;
(三)详细说明难以避免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理由和计算被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数量的依据,并对被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必要的经济分析论证。
若建设或规划项目实施后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调查评估报告》应进行充分的论证。
第九条 凡建设项目范围内有矿业权设置的,《调查评估报告》应附具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有关协议的文字材料及有关部门审批文件。
第十条 《调查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书和批准压覆的文件,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证明文件,应作为建设或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批准项目立项的依据之一,也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规划编制的要件之一。
第十一条 凡经批准同意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批准后一个月内,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该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调查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书、批准压覆的文件和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到批准压覆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报登记被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凭经批准的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资料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申报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二○○五年六月八日
附件: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一、报告的名称、扉页
(一) 报告名称:河北省××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
(二)扉页:报告提交单位、单位负责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报告编写人、报告提交日期
二、正文目录:
前言(简述建设项目的用途和意义)
第一节 目的任务
第二节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概况
(一)位置交通
(二)建设项目用地范围、面积、坐标、标高、
第三节 建设项目单位概况
(一)建设项目的由来
(二)建设项目单位主管和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三)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
(四)建设项目范围内有矿业权设置的,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有关说明
(五)难以避免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理由和计算被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数量的依据,并对被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必要的经济分析论证。
第四节 以往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情况
(一)以往地质勘查工作简述(简单叙述以往地质勘查工作单位名称、工作时限、提交地质成果、审批情况及批准储量)
(二)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和周边地区目前矿业权设置情况,简述勘查、开采单位名称、矿种、范围及拐点坐标、法人、生产规模、矿权证号、有效期等情况。
第五节 本次工作情况
(一)调查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范围及投入主要工作量
(二)调查工作方法及质量评述(主要包括地质测量工作方法、精度;地质编录、取样方法、化验及其质量等)
(三)调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
第六节 工作区地质概况
(一)工作区构造单元及地层、构造、岩浆岩简述
(二)矿床地质特征(简述矿体空间位置、规模、形态、产状及其变化;重点说明压覆的以查明矿区名称、矿种、位置、范围、矿产资源储量类型、数量、质量等)
第七节 资源储量估算
(一)资源储量估算方法
(二)工业指标
(三)估算范围(包括保护区)
(四)矿体圈定及块段划分原则
(五)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确定
(六)资源储量估算结果
第八节 概略技术经济评价(简述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的远景、可采性及经济价值)
第九节 结论
对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并指出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三、附图目录
(一)交通位置图
(二)工作区地形地质图(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范围、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和周边地区矿业权设置范围)
(三)采样平面图或勘探线剖面图
(四)储量计算图(垂直纵投影图或水平投影图、勘探线剖面图等)。
四、附表目录
(一)测量成果表
(二)资源储量估算表
五、附件
建设项目有关审批文件
注:仅压覆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储量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的《调查报告》,可依据上述编制提纲要求予以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