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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四大机制 实行“以房管人”

 悠哉乐哉 2011-11-15
【计划生育】完善四大机制 实行“以房管人”
[发布时间:2007-10-29 14:57:59  浏览次数:1755] 

     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中共樊城区委 樊城区人民政府

  樊城区是襄樊市的中心城区,也是鄂西北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汇聚集地。樊城区总人口80万人,流动人口近10万人,占总人口12.5%。庞大的流动人口队伍,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又是计生管理需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实践了“以房管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路子,有效地推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06年,我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达96.3%,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到位率达98.8%,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6%,为构建“和谐樊城”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规范管理机制,搭建“以房管人”平台

  针对我区流动人口日益增多、流动频繁的现状,我们认真落实《襄樊市市区暂住人口管理办法》,以社区为依托,坚持“政府牵头、综合治理、资源共享”和“以房管人、以静制动”的原则,落实好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服务。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计生、公安、劳动、房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计划生育“以房管人”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杨述明任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区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清理清查,切实做到“两清”。开展“以房管人”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只有摸清房屋数量、落实重点管理人员、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和长效管理运行机制,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准确地摸清全区出租房屋和租住流动人口及已婚育龄妇女计生重点管理对象的底子,夯实“以房管人”的基础,我们以宣传教育为导向,印制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摘录《襄樊市市区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出租房主、流动人口的一封《公开信》,张贴和发放到群众手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氛围。在此基础上,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的办法,组织计生、公安、房管、劳动、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3600多人,按照划片负责、不重不漏、全面清查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进行了拉网式的清理,清查登记房屋出租户27883户,流动人口租住21164户,常住流入人员75179人,已婚育龄妇女28565名,重点对象11732人。

  二是绘制计生门牌和“两图、三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出租房屋和计生重点管理对象分布及增减变化情况,一方面,我们针对辖区内房屋门牌号不全的实际,以社区为单位,在房屋醒目处统一喷绘“人口”字样的计生门牌号。另一方面,根据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制订了计划生育“以房管人”管理服务工作流程,绘制了租赁房屋平面图、“以房管人”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网络图,流入人口计生情况登记表、基本情况月统计表、计生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登记表,做到一人一档,分类编号,分类管理,并统一进入全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掌握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做到图表同实际租房编号相互一致,达到了一目了然、“以静制动”的管理效果。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以房管人”程序。实施流动人口计生“以房管人、以静制动”管理服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实现有序运行是工作的重要纽带。因此,工作中,我们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定期清理清查、责任单位计划生育情况通报、计生信息月报、已婚育龄妇女定期三查”等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实施这些制度,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做到了“八个清楚”。即:流动人口底数变化清楚、户籍地清楚、婚姻状况清楚、孕育情况清楚、避孕措施清楚、流入时间清楚、现居住地清楚、《婚育证明》查验清楚。

  二、建立工作责任机制,构建“以房管人”管理服务体系

  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管理服务工作,需要群众的共同参与和各单位、部门的整体联动,其工作的关键是落实责任。我们着眼于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一二三四”的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工作。

  “一”,就是制订一个计生居民自治章程(公约)。根据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要求,区委、区政府因势利导,引导65个社区经群众大会通过,制订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物业小区计划生育公约),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了社区居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范畴,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变过去计生部门单干为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变少数人做多数人工作为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为做好社区的计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就是签订两个计生责任合同书。实行“以房管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管好出租房主是重点。一方面,我们着眼于发挥出租房主增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责任意识,由社区与单位、物业小区、居民出租房主签订《房屋租赁计划生育责任书》,使其“守房有责”,切实负起租房户计划生育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另一方面,着眼于增强出租房主对房屋租赁人的管理责任。区统一印制《流入人口已婚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书》,免费发至单位和居民出租房主,由单位、出租房主与租住流动人口签订(物业小区与房屋入住业主签订《计划生育公约》)。这两份责任合同书,既明确了社区和出租房主在计生工作中的责任,又明确了出租房主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监督的内容和租房流动人口应尽的计生义务,以此推进了“以房管人”体制的有效落实。

  “三”,就是建立三级责任链。为了落实社区计划生育“以房管人”责任,我们依托社区,建立了责任人――联络员――信息员三级“以房管人”管理服务工作帮带群众责任体系。责任人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络员由居民小组长或单位(小区)计生干部担任,在社区(物业小区)选拔德高望重、责任心强的老党员、老干部和热心计生工作的老积极分子担任计生信息员。全区配备了联络员363名,选拔了信息员227名。日常工作中,1名责任人联系1-5名联络员,1名联络员联系2-6名信息员,1名信息员联系3-30户房屋出租户,随时掌握流动人口流进、流出、婚育情况,做到底子清,数字清,情况明,协同社区开展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现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环节、管理时限”的全覆盖。

  “四”,就是强化计生、公安、房管、民政四个部门“四位一体”的协调配合。我们针对流动人口“以房管人”工作涉及部门多、管理难度大的实际,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积极发挥计生、公安、房管、民政等部门的作用,推进“以房管人”工作深入开展。公安、计生、劳动三家联合办公,在社区成立了暂住(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服务站,招聘协管员协同社区开展综治、计生、劳务管理服务工作,为暂住(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劳动务工证(手续)“三证合一”的《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证》。流动人口在务工、经商、子女入学入托、就医时需出示《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证》,实行“一证通行”。同时,相关部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实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计生部门负责对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进行调查督办,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切实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公安部门坚持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实现流动人口管理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结合;房管部门印制下发文件,要求各物业小区积极、主动、经常地配合当地社区做好小区计划生育工作。民政部门出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户帮扶救助办法,切实做好帮扶工作。通过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在全区形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强大合力,促进了“以房管人”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建立优质服务机制,提升“以房管人”水平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从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入手,管理与服务并举,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而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工作融入到优质服务之中,扎实开展了一系列优质服务。

  1、开展优质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为全面提高流动人口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生育、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我区针对流动人口量大、分布广的特点,在辖区居民小区、单位、集贸市场广泛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弘扬婚育新风。一是在节假日大力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每年元旦、春节和计划生育宣传日,我们在车站、街头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采取发放慰问信、宣传单、拉横幅等形式,向流动人口宣传政策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并在电视台开办《计生知识竞赛》栏目,干部、居民和流动人口互动,开展计生政策、流动人口权利和义务的宣传,形成了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二是在基层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提高普及率。各社区大街小巷、单位、企业、市场、公司专栏张贴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图画。在18个社区以图文并茂、寓教于乐的形式建立了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保健宣传一条街,使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三是在公路沿线强化宣传,营造计划生育宣传风景。我区投资近30万,在城市街道、广场、繁华地段架设巨幅和大幅计生宣传标语、图画,并在316国道设立了90华里宣传墙,绘制了一条条亮丽的计划生育宣传风景,既美化了城市,又感染教育了群众。

  2、开展优质的生殖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室)为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制订发放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服务卡,流动人口凭卡免费定期开展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开展围产期妇女的优生优育知识培训,组织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和治疗。各社区在计生服务室、单位、大型集贸市场、居民小区、超市设立了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品药具。自2005年以来,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区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深入到各社区、市场,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查环、查孕、查病及生殖保健服务,宣传、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并对围产期、产褥期、避孕节育对象进行定期随访,受到育龄群众的普遍欢迎。一年来,共对13000余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发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卡,建立28565名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档案,免费“三查”21000人次,实施上环或换环882例。

  3、开展优质的亲情化社会需求服务。我区整合社会资源,为流动人口和下岗职工提供多种服务,切实解决流动人口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送关心、送温暖、送关爱,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区指定12所幼儿园、5所中小学校,集中解决了1281名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入园的问题,为1120余名育龄群众落实了经营场所、摊位;建立“法律维权服务中心”9个,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9600多人次参加,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11000人次,制止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事件20余起,解决劳资纠纷40起,追讨拖欠工资130多万元,使流动人口充分感受到了“身在异地犹在家乡”的温暖。

  四、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强化“以房管人”保障

  推进“以房管人”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目标考评机制是保障。工作中,我们狠抓了流动人口计生目标落实、责任考评、奖惩兑现。一是落实流动人口计生目标。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一票否决“三个一”目标管理办法,坚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地各部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党政干部实绩考核的范畴。先后出台了《樊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区直有关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职责分工的意见》、《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的文件,每年坚持区与街道、街道与社区层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责任书,做到了纵到底,横到边,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双向结帐。二是完善工作考评办法。采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平时检查、每月通过《月计生信息通报单》情况抽查、半年和全年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街道、社区和计划生育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做到考评工作制度化、科学化。三是实行出租房屋租赁“十二星级”管理。以计划生育管理为主,联合综治、卫生,实行每月一考评,符合星级标准的,颁发一颗星给出租房主,满十二星为一级,满十星为二级,满八星为三级。三级以上者,年底由社区公开进行奖励,并优先推荐为房屋租赁放心户和生育文明示范户。三级以下的为不合格户,出租房主连续五次被评为不合格的,由公安机关取消房屋出租资格。四是严格奖惩兑现。2005年以来,我们先后3 次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兑现会,全区先后有92个单位和社区受到了表彰,102个责任人被通报表扬,有4个单位被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2006年,全区共有7584个出租房主受到了表彰奖励,46个出租房主要求限期整改,7个出租房主被取消房屋出租资格。

  樊城区实行“以房管人”市民化服务以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达到了“三多三少”。即:流入人口多了,违法生育的少了;房屋出租规范的多了,计生管理漏洞少了;市民化服务的项目多了,群众的意见少了,计划生育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虽然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摸索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省、市要求和兄弟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创新,不断进取,全面提高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全省城市计划生育暨流动人口管理现场会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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