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现金流量表
第一节 现金流量表概述
企业的现金流转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现金充裕,就可以及时购入必要的材料物资和固定资产,及时支付工资、偿还债务、支付股利和利息;反之,轻则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重则危及企业的生存。现金管理已经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政府监管部门的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现金流量表准则”)规范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 一、现金流量表的概念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目的,是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现金流量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助于评价企业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二是有助于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三是有助于分析企业收益质量及影响现金净流量的因素,掌握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可以从现金流量的角度了解净利润的质量,为分析和判断企业的财务前景提供信息。 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现金流量表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基础编制,划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将权责发生制下的盈利信息调整为收付实现制下的现金流量信息。 (一)现金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现金主要包括: 1.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与“库存现金”科目的核算内容一致。 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金融机构、可以随时用于支取的存款,与“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基本一致,但不包括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例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应作为现金;提前通知金融机构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则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 3.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存放在金融机构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内容一致。 (二)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等。 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例如,企业为保证支付能力,手持必要的现金,为了不使现金闲置,可以购买短期债券,在需要现金时,随时可以变现。 现金等价物的定义本身,包含了判断一项投资是否属于现金等价物的四个条件,即,①期限短;②流动性强;③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④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其中,期限短、流动性强,强调了变现能力,而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则强调了支付能力的大小。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范围的确定和变更 不同企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可能不同。企业应当根据经营特点等具体情况,确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可能不同,例如,某商业银行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可随时支取的备付金、存放同业款项、拆放同业款项、同业间买入返售证券、短期国债投资等。(取消分段)根据现金流量表准则及其指南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发生变更,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三、现金流量的分类及列示
(一)现金流量的分类 现金流量指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在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被视为一个整体,企业现金(含现金等价物,下同)形式的转换不会产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例如,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是企业现金存放形式的转换,并未流出企业,不构成现金流量。同样,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也不属于现金流量,例如,企业用现金购买3个月内到期的国库券。(新增分段) 根据企业业务活动的性质和现金流量的来源,现金流量表准则将企业一定期间产生的现金流量分为三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各类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经营活动的认定存在一定差异。对于工商企业而言,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税费等。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经营活动主要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同业存放、同业拆借等。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经营活动主要包括原保险业务和再保险业务等。对于证券公司而言,经营活动主要包括自营证券、代理承销证券、代理兑付证券、代理买卖证券等。 2.投资活动。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这里所讲的投资活动,既包括实物资产投资,也包括非实物资产投资。这里之所以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排除在投资活动外,是因为已经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视同现金。不同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投资活动的认定也存在差异。 3.筹资活动。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这里所说的资本,既包括实收资本(股本),也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这里所说的债务,指对外举债,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以及偿还债务等。通常情况下,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对于企业日常活动之外特殊的、不经常发生的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赔款、捐赠等,应当归并到相关类别中,并单独反映。比如,对于自然灾害损失和保险赔款,如果能够确指属于流动资产损失,应当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固定资产损失,应当列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不能确指,则可以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捐赠收入和支出,可以列入经营活动。如果特殊项目的现金流量金额不大,则可以列入现金流量类别下的“其他”项目,不单列项目。 (二)现金流量的列示 通常情况下,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从而全面揭示企业现金流量的方向、规模和结构。但是,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1.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例如,证券公司代收的客户证券买卖交割费、印花税等,旅游公司代游客支付的房费、餐费、交通费、文娱费、行李托运费、门票费、票务费、签证费等费用。2.金融企业的有关项目,主要指期限较短、流动性强的项目。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主要包括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活期存款的吸收与支付、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入拆出资金等净额;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主要包括再保险业务收到或支付的现金净额;对于证券公司而言,主要包括自营证券和代理业务收到或支付的现金净额等。 上述这些项目由于周转快,在企业停留的时间短,企业加以利用的余地比较小,净额更能说明其对企业支付能力、偿债能力的影响;反之,如果以总额反映,反而会对评价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分析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产生误导。 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及程序
(一)直接法和间接法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列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法,一是间接法。这两种方法通常也称为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 所谓直接法,是指按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直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就是按现金收入和支出的类别直接反映的。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所谓间接法,是指以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剔除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由于净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且包括了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相关的收益和费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实际上就是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净利润调整为现金净流入,并剔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采用直接法编报的现金流量表,便于分析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来源和用途,预测企业现金流量的未来前景;采用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便于将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进行比较,了解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净利润的质量。所以,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净利润为基础调节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二)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 在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1.工作底稿法 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是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现金流量表。工作底稿法的程序是: 第一步,将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和期末数过人工作底稿的期初数栏和期末数栏。 第二步,对当期业务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编制调整分录时,要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从“营业收入”开始,结合资产负债表项目逐一进行分析。在调整分录中,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事项,并不直接借记或贷记现金,而是分别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借记表示现金流入,贷记表示现金流出。 第三步,将调整分录过入工作底稿中的相应部分。 第四步,核对调整分录,借方、贷方合计数均已经相等,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数加减调整分录中的借贷金额以后,也等于期末数。 第五步,根据工作底稿中的现金流量表项目部分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2.T型账户法 采用T型账户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是以T型账户为手段,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现金流量表。T型账户法的程序是: 第一步,为所有的非现金项目(包括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分别开设T型账户,并将各自的期末期初变动数过入各相关账户。如果项目的期末数大于期初数,则将差额过入和项目余额相同的方向;反之,过入相反的方向。 第二步,开设一个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型账户,每边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部分,左边记现金流人,右边记现金流出。与其他账户一样,过人期末期初变动数。 第三步,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结合资产负债表分析每一个非现金项目的增减变动,并据此编制调整分录。 第四步,将调整分录过人各T型账户,并进行核对,该账户借贷相抵后的余额与原先过人的期末期初变动数应当一致。 第五步,根据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型账户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本章着重讲解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要求和方法。 第二节 现金流量表编制
一、一般企业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现金流量表的项目主要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等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编制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1】甲企业本期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 8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76 000元,以银行存款收讫;应收票据期初余额为270 000元,期末余额为60 000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 000 000元,期末余额为400 000元;年度内核销的坏账损失为20 000元。另外,本期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支付银行存款30 00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计算如下: 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3 276 000 加: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270000-60000) 210000 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1000 000-400000-20 000) 580000 减:本期因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 30000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36000 2.收到的税费返还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2】甲企业前期出口商品一批,已交纳增值税,按规定应退增值税8 500元,前期未退,本期以转账方式收讫;本期收到退回的营业税款18000元、收到的教育费附加返还款33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计算如下: 本期收到的出口退增值税额8500 加:收到的退营业税额 18000 收到的退教育费附加返还额 33000 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 59500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日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人、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为购置存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应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科日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3】甲公司本期购买原材料,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5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55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本期支付应付票据100000元;购买工程用物资150 00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计算如下: 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的价款 150000 加: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00 本期支付的应付票据 100000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5500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本期实际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如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 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4】甲企业本期实际支付工资500 000元,其中经营人员工资300 000元, 在建工程人员工资200 000元。 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00000。 6.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析填列。 【例32-5】甲企业本期向税务机关交纳增值税34 000元;本期发生的所得税3 100 000元已全部交纳;企业期初未交所得税280 000元;期末未交所得税120 000元。 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计算如下: 本期支付的增值税额 34000 加:本期发生并交纳的所得税额 3100000 前期发生本期交纳的所得税额(280000-120 000) 160000 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 3294000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编制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债权性投资收回的本金,在本项目反映,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单设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6】甲企业出售某项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全部投资金额为480 000元;出售某项长期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全部投资金额为410 000元,其中,60 000元是债券利息。 本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计算如下: 收回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480000 加:收回长期债权性投资本金(410 000-60 000) 350000 本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30000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股票股利由于不产生现金流量,不在本项目中反映。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券性投资,其利息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7】甲企业期初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000 000元,其中1 500 000万元投资于联营企业A企业,占其股本的25%,采用权益法核算,另外200000元和300000元分别投资于B企业和C企业,各占接受投资企业总股本的5%和10%,采用成本法核算;当年A企业盈利2000 000元,分配现金股利800000元,B企业亏损没有分配股利,C企业盈利600 000元,分配现金股利200 000元。企业已如数收到现金股利。 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计算如下: 取得A企业实际分回的投资收益(800 000×25%) 200000 取得C企业实际分回的投资收益(200000×l0%) 20000 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0000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税费用后的净额。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与处置活动支付的现金,两者在时间上比较接近,以净额反映更能准确反映处置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报废、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8】乙公司出售一台不需用设备,收到价款30 000元,该设备原价40 000元,已提折旧15 000元。支付该项设备拆卸费用200元,运输费用80元,设备已由购入单位运走。 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计算如下: 本期出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 30 000 减:支付出售固定资产的清理费用 280 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29 720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是整体交易,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可能持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这样,整体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现金流量,就应以处置价款中收到现金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反映。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应将该金额填列至“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9】乙公司购入房屋一幢,价款1850 000元,通过银行转账1800000元,其他价款用公司产品抵偿。为在建厂房购进建筑材料一批,价值为160 000,价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计算如下: 购买房屋支付的现金 1800000 加:为在建工程购买材料支付的现金 160000 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60000 7.投资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10】甲企业以银行存款2000 000元投资于A企业的股票。此外,购买某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面值总额200000元,票面利率8%,实际支付金额为204000元。 本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计算如下: 投资于A企业的现金总额 2000000 投资于某银行金融债券的现金总额 204000 本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204000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企业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整体购买一个单位,其结算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购买方全部以现金支付或一部分以现金支付而另一部分以实物清偿。同时,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是整体交易,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除有固定资产和存货外,还可能持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这样,整体购买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现金流量,就应以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反映,如为负数,应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例32-11】甲企业购买丙企业的一子公司,出价1500000元,全部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该子公司的有关资料如下: 表32一1 资产负债表(简表)
该子公司有15 0000元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没有现金等价物,企业的实际现金流出为: 购买子公司出价 150 0000 减: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150000 购买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135 0000 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编制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等,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12】甲企业对外公开募集股份1 000000股,每股1元,发行价每股1.1元,代理发行的证券公司为其支付的各种费用,共计15 000元。甲企业已收到全部发行价款。 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计算如下: 发行股票取得的现金 1085000 其中:发行总额(1000000×1.1) 1100000 减:发行费用 15000 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85000 2.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债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本金等。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债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不同用途的借款,其利息的开支渠道不一样,如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均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利润分配”、“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13】甲企业期初应付现金股利为21 000元,本期宣布并发放现金股利 50 000元,期末应付现金股利12000元。 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计算如下: 本期宣布并发放的现金股利 50000 加:本期支付的前期应付股利(21000-12 000) 9000 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9000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融资租赁各期支付的现金、以分期付款方式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期支付的现金。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指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是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而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这两者的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例32-14】甲企业当期出口商品一批,售价10 000美元,款项已收到,收汇当日汇率为1:7.90;当期进口货物一批,价值5000美元,款项已支付,结汇当日汇率为1:7.92,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为1:7.93;假定银行存款的期初余额为0,当期没有其他业务发生。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计算如下: 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 10000(美元) 汇率变动(7.93一7.90) ×0.03 汇率变动对现金流入的影响额 300(元) 经营活动流出的现金 5000(美元) 汇率变动(7.93一7.92) ×0.01 汇率变动对现金流出的影响额 50(元)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250(元) 现金流量表中: 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 79000 经营活动流出的现金 396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0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2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65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银行存款的期末余额(5000 ×7.93) 39650 银行存款的期初余额 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650 从上例可以看出,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数额与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数额相等,应当核对相符。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当期发生的外币业务,也可不必逐笔计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可以通过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数额与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三项之和比较,其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二、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除下列项目外,应比照一般企业现金流量表编制处理: (一)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吸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以及非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各种存款的净增加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吸收存款”、“同业存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增加项目,例如,本项目可以分解成“吸收活期存款净增加额”、“吸收活期存款以外的其他存款”、“支付活期存款以外的其他存款”、“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等项目。 (二)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向中央银行借入款项的净增加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向中央银行借款”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从境内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所取得的现金,减去拆借给境内外金融机构款项而支付的现金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拆入资金”和“拆出资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本项目如为负数,应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类中单独列示。 (四)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收到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减去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应收利息”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五)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以及办理商业票据贴现、转贴现融出及融入资金等业务的款项的净增加额。本项目可以根据“贷款”、“贴现资产”、“贴现负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增加项目,例如,本项目可以分解成“收回中长期贷款”、“发放中长期贷款”、“发放短期贷款净增加额”、“垫款净增加额”等项目。 (六)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存放于中央银行以及境内外金融机构的款项的净增加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七)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本项目可以根据“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八)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债券”等科目的 记录分析填列。 三、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除下列项目外,应比照一般企业现金流量表编制处理: (一)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收到的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净额。包括本期收到的原保险保费收入、本期收到的前期应收原保险保费、本期预收的原保险保费和本期代其他企业收取的原保险保费,扣除本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以现金支付的退保费。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保费收入”“退保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二)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从事再保业务实际收支的现金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银行存款”、“应收分保账款”、“应付分保账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的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收人的储金,以及以投资收益作为保费收人的投资保障型保险业务的投资本金,减去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返还的储金和投资本金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保户储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四)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实际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的现金。本项目应根据“赔付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五)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实际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等现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六)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发放保户质押贷款的现金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贷款”、“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保险公司可以单独设置“处置损余物资收到的现金净额”和“代位追偿款收到的现金”等项目,或者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四、证券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证券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除下列项目外,应比照一般企业现金流量表编制处理: (一)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证券公司本期自行买卖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净增加额。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本项目如为负数,应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类项目中单独列示。 (二)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证券公司本期从境内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所取得的现金,减去拆借给境内外金融机构款项而支付的现金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拆人资金”、“拆出资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本项目如为负数,应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类项目中列示。 (三)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证券公司本期按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现金,减去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给卖出方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现金后的现金增加额。本项目可以根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本项目如为负数,应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类项目中单独列示。证券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将本项目分为“买入返售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卖出回购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等项目列示。 此外,证券公司还可以根据需要单独设置“代理买卖业务的现金净额”、“代理兑付债券的现金净额”等项目,以反映证券公司从事代理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 第三节 现金流量表附注
一、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
企业应当采用间接法在现金流量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取消分段)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包括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等项目。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编制 1.资产减值准备 这里所指的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当期计提扣除转回的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物性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企业当期计提和按规定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在利润表中,属于利润的减除项目,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加回。本项目可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有的包括在管理费用中,有的包括在制造费用中。计入管理费用中的部分,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净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已经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通过销售成本予以扣除,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既不涉及现金收支,也不影响企业当期净利润。由于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在此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同理,企业计提的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也需要予以加回。本项目可根据“累计折旧”、“累计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摊销时,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长期待摊费摊销时,有的计入管理费用,有的计入销售费用,有的计入制造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和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巳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从中扣除,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但不涉及现金收支,所以,在此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这个项目可根据”累计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剔除。如为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收益,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净收益以“-”号填列。 【例32-15】20×7年度,甲企业处置设备一台,原价180 000元,累计已提折旧110 000元,收到现金80000元,产生处置收益10000元[80000-(180000-110 000)]。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10 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5.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报废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剔除。如为净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净收益,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16】20×7年度,甲企业盘亏机器一台,原价130 000元,已提折旧120 000元;报废汽车一辆,原价180 000元,已提折旧110 000元;共发生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损失为80 000元[(130 000-120 000)+(180 000-110 000)]。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损失80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 6.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通常与企业的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有关,而且并不影响企业当期的现金流量。为此,应当将其从净利润中剔除。本项目可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持有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持有利得,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例32-17】20×6年12月31日,甲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20×7年度未发生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减变动,20×7年12月31日,该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5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万元。这5万元的资产持有利得,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7.财务费用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中不属于经营活动的部分,应当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将其加回。本项目可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 【例32-18】20×7年度,甲企业共发生财务费用350 000元,其中属于经营活动的为50 000元,属于筹资活动的为300 000元。属于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300 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 8.投资损失(减:收益) 企业发生的投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剔除。如为净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净收益,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本项目可根据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数字填列;如为投资收益,以“-”号填列。 9.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减: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使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大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其差额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使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小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二者之间的差额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入,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包括在内,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期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例32-19】20×7年1月1日,甲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为5000元;20×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为125000元,增加了7500元,经分析,为该企业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 000元,使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的75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减。 10.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减少)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使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大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其差额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果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使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小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其差额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入,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包括在内,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1.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减少,说明本期生产经营过程耗用的存货有一部分是期初的存货,耗用这部分存货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增加,说明当期购入的存货除耗用外,还剩余了一部分,这部分存货也发生了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没有包括在内,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扣除。当然,存货的增减变化过程还涉及应付项目,这一因素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中考虑。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初数、期末数之间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一”号填列。如果存货的增减变化过程属于投资活动,如在建工程领用存货,应当将这一因素剔除。 【例32-20】20×7年1月1日,甲企业存货余额为200 000元;20×7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为360 000元;20×7年度,存货增加了160 000元(360000-200 000)。存货的增加金额160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12.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以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经营性应收项目期末余额小于经营性应收项目期初余额,说明本期收回的现金大于利润表中所确认的销售收入,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加回。经营性应收项目期末余额大于经营性应收项目期初余额,说明本期销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没有收回现金,但是,在计算净利润时这部分销售收入已包括在内,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扣除。本项目应当根据有关科目的期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如为增加,以“-”号填列。 【例32-21】20X7年1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为750 000元,应收票据为230 000元;20×7年12月31日,甲企业资料为:应收账款950 000元,应收票据为200 000元;20×7年度内,该企业经营性应收项目年末比年初增加了170 000元[(950000-750000)+(200000-230 000)]。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金额170 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1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以及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经营性应付项目期末余额大于经营性应付项目期初余额,说明本期购入的存货中有一部分没有支付现金,但是,在计算净利润时却通过销售成本包括在内,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加回;经营性应付项目期末余额小于经营性应付项目期初余额,说明本期支付的现金大于利润表中所确认的销售成本,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时,需要扣除。本项目应当根据有关科目的期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如为减少,以“-”号填列。 【例32-22】20×7年1月1日,甲企业资料为:应付账款为600 000元,应付票据为390 000元,应付职工薪酬为10000元,应交税费为60000元;20×7年12月31日,甲企业资料为:应付账款为850000元,应付票据为300 000元,应付职工薪酬为15 000元,应交税费为40 000元;20×7年度内,经营性应付项目年末比年初增加了145 000元[(850 000-600 000)+(300000-390000)+(15000-10 000)+(40000-60 000)]。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金额145 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的披露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或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这些投资和筹资活动虽然不涉当期现金收支,但对以后各期的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例如,企业融资租入设备,将形成的负债计入”长期应付款”账户,当期并不支付设备款及租金,但以后各期必须为此支付现金,从而在一定期间内形成了一项固定的现金支出。 因此,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主要包括:(1)债务转为资本,反映企业本期转为资本的债务金额;(2)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反映企业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反映企业本期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二、影响企业现金流量其他重要信息的披露
(一)企业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现金流量表准则应用指南中列示了企业当期取得或处置其他营业单位有关信息的披露格式。主要项目包括:取得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其中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包括:取得的价格、支付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金额、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金额、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净额、取得子公司净资产等信息。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包括:处置的价格、收到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金额、收到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的净资产等信息。 (二)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有关信息 现金流量表准则要求企业在附注中披露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有关的下列信息:(1)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及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应金额;(2)企业持有但不能由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子公司使用的大额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金额。 第四节新旧比较与衔接
一、新旧比较
现金流量表准则是在财政部1998年发布实施并经2001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原准则)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列示了不同类型企业现金流量表 原准则只列示了一般企业的现金流量表。新准则分别列示了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企业类型现金流量表。同时规定,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应当执行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格式;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表格式;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应当执行证券公司现金流量表格式。另外,还规定,企业如有特别需要,可以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和补充。 (二)增加了现金流量表列报内容和有关项目 原准则只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新准则除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外,还要求编制“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披露”和“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披露”。另外,新准则在现金流量表中增加了“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等项目;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格式中,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等项目。 二、新旧衔接
企业首份年度现金流量表的“上期金额”,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日按新准则编制的期初资产负债表、上期利润表等有关数据和资料填列。 首次执行日后,企业应当按照新准则编报现金流量表附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