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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乐山老杨 2011-12-01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李建伟 翟洪榕
    内容摘要:本文论述了实施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意义,找出了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农业产业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种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其基本内涵是:在农业生产经济活动中,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优化各种生产要素,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实现种、养、加一条龙,农、科、教相结合,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机制和经济发展格局,它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又一伟大创举。
    1 实施农业产业化的意义
    1.1 有利于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克服小农业与大市场的矛盾。个体农户生产规模小,主体分散,经济实力脆弱,信息不灵,难以抵御市场风险压力。而采取农、工、商联合的形式,可以把分散的家庭经营同集中的市场需求有机联系起来,通过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中介组织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农户经营效益,促进农业走向专业化和商品化经营。
    1.2 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家庭承包经营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农民只靠卖初级产品效益低,产业化经营使农业生产和流通领域、农户和中小企业组织起来,延长农业产业链,使农民能分享到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这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其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是十分有利的。
    1.3 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目前,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已进入标准化、品牌化阶段。我国农产品实行小规模分散经营,形不成规模和气候,产生不了知名品牌,很难参与国际竞争。要提高我国农业的整体营销能力,需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紧密配合,其中包括实现生产规范化、产品标准化、服务社会化和管理分级化等多项标准。需要由龙头企业牵头,将产品与其包装、商标、标签及龙头企业的视觉形象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进行广告宣传策划,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以便参与国际竞争。在我国的现有条件下,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有利于促进这一目标尽快实现。
    1.4 有助于繁荣小城镇经济,加快农民向非农领域转移。农业产业化的速度和规模将直接决定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和水平,小城镇是社会载体,农村供销社、种子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各种农业服务组织90%以上都坐落在小城镇,发展农业产业化有助于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可以引导更多农民进入小城镇,促进农民向非农领域转移,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1.5 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产业化把农业建立在现代科学的基础上,用现代工业技术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取代传统技术,用现代经营管理方式管理农业,用社会化的生产方式取代“小而全”的自给半自给的小农生产方式,这不仅有利于改变农民狭隘、保守、落后的传统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而且可以大大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2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问题
    2.1 龙头企业发展不足。我国农业产业化近年来取得了很大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共有90 000多个,比2000年增长41%,其中带动型龙头企业41 000个,占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的44%。但是,这些龙头企业中“小龙”多,“大龙”少。由于这些企业的70%左右是通过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改制发展起来的,生产经营方式落后,管理水平较低,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差,利用资本市场进行扩张的能力较弱,大部分企业仅能应用常规技术进行农产品的初级加工,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均不高。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为2.3∶1,而我国仅为0.8∶1,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程度一般都在80%以上,而我国只有30%左右,这些都严重防碍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2.2 中介组织不完善。当前我国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而这些合作经济组织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不高、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使其很难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很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许多专业协会保留着官办性质,企业参与度低,功能单一,缺乏必要的调控手段。
    2.3 产业化实体运行不规范,联结机制不够完善。有的企业由于项目选择缺乏周密的市场调查,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经不起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出现经营亏损,对农户缺乏吸引力。有的地方硬性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参与农业开发,靠“拉郞配”形式组织公司,没有完全按市场经济的办法组织适合市场经济的现代化运营公司。此外,产业化实体由于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不按合同办事,造成履约率低。主要表现在当市场供不应求,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时,部分农户为了眼前利益,置合同契约不顾,谎称农产品减产等原因,偷偷将农产品高价转向市场,使企业不能及时按合同价收购原料,造成企业利益受损。此外,在原料生产过程中,为了提高产量或降低成本,部分农户不按生产规程进行生产,使企业无法获得符合质量标准的加工原料。反之,当市场供过于求时,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时,有的龙头企业又拒绝收购,或任意压级、压价、拖欠货款,变相损害农民利益。这些双方只为自己利益着想的短期行为,均影响产业化实体长远发展。
    2.4 管理体制不适应产业化发展。我国农业管理体制存在条块分割,产加销、贸工农相互脱节现象。农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由政府的不同部门分别管理,表面上看许多部门都在抓农业产业化,但由于缺乏沟通,部门各自为政,政策措施不配套,形不成合力,产生不了整体效应。同时,有的主管部门职能未转,观念未转,还习惯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命令、下指标”的运作方式,不调查研究,闭门造车,结果造成农业产业化不能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转。
    3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培育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具有“带头羊“的作用,所以农业产业化搞好搞不好,龙头企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经济实力的强弱和牵动能力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成效,是农业产业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各级财政要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较大幅度地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技改贷款,可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财政支持外,也可以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对现有企业进行改制、兼并、资产重组以及组建企业集团公司来做大龙头企业的规模,以增强企业的活力、抗风险能力和幅射带动能力。新建龙头企业要按照高起点、高科技、高标准的要求重点推进。要围绕农产品开发,不断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精度和深度,尽量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努力在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上多下功夫。龙头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要按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方式进行,尽快培育一支高素质的企业队伍,苦练内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3.2 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组织保证。通过中介组织驾起农户与企业、农户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要积极支持个人、集体、单位和社会团体创办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探索多渠道、多区域、多层次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中介组织作用。
    3.3 建立和完善产业组织内部的运行机制。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完善的利益和风险运行机制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保证,也是制止各种机会主义行为、降低违约率的有效措施。为保证双方利益,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合同契约、订单农业、合同加服务、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利益联结。企业和农户都要提高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保证企业与农户所签合同的法律效力。
    3.4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条件之一。政府应扮演调控者、服务者和支持者的角色,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做到引导而不强迫,帮办而不包办,参谋而不决策,尊重农民和企业的意愿。采取措施重点抓好“公司办不好,农民办不了”的事情,采用多种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产业化建设,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跟进的局面。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如法制、投资、人文、生态、信息等方面的条件。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理顺各种关系,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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