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阴县教育局 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实边远乡校师资力量,实现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数额 高中教师6名(文化科目、通用技术、汽修、建筑、机电专业科目);初中教师10名(英语、物理、数学、语文、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计算机、体育、美术、心理健康);小学教师20名(数学、英语、音乐、计算机、语文、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幼儿教师4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统一聘用的原则。 3、坚持根据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改革创新能力。 2、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报考高中教学岗位的必须是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课教师可放宽到本科二批学历。 报考初中教学岗位的必须是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的必须是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非望都籍的应聘者报考高中以下教学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的毕业生。 所有应聘者,所报教学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辞去本县国办学校工作后,到原望都县育才中学任教的,现与望都三中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参加本次招聘的应聘者全日制学历可以放宽到中专,但后续学历必须达到相应层次的水平。 4、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5、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望都籍的毕业生除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外,其它学科可放宽到二级乙等水平。 6、年龄28周岁以下(一九八三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望都户籍的师范类应聘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一九七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户口本为准)。辞去本县国办学校工作后,到原育才中学任教的教师,参加本次招聘,应聘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8、档案齐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安置及待遇 所聘高中教师根据三所高中岗位需求情况安排工作,所聘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统一安排到边远乡村中小学及幼儿园任教。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由县财政落实相应毕业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三)资格审查;(四)笔试,面试;(五)体检;(六)确定招聘人员;(七)聘用安置。 七、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望都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崔建民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占房同志、政府副县长陈明同志任副组长,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人社局局长、教育局局长、财政局局长、编委办主任、监察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保密局局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招聘期间各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到人社局集中办公,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招聘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保证招聘质量。同时,要增加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山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阴县教育局 附件1.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崔建民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胡占房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陈 明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商望生 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小来 人社局局长 崔增森 教育局局长 杨世祯 财政局局长 李洪波 编委办主任 颜国华 监察局局长 张联军 公安局副局长 熊建涛 保密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 王小来(兼) 工作人员:由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编委办、监察局、公安局、保密局抽调 山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阴县教育局 关于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 实施细则 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一、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4月1日-10日) 通过望都电视台、望都县教育局网站公布招聘信息,广泛动员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毕业生报名应聘。 (二)组织报名(4月6日-20日) 应聘者需携带毕业证(含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到证(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人事档案、三张小二寸彩色照片和100元考务费到望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学校证明信报名) (三)资格审查(4月21日-28日) 由招聘小组工作人员对应聘者的各种证件、档案、2011年毕业生学校证明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形式。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笔试确定招聘名额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等额的人员参加体检(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3×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2、面试( 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内应聘者到指定地点集合,确定身份,未按规定时间内确认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集合确定身份后,不得私自离开指定地点。 试讲与答辩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试讲与答辩顺序: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进入面试考点候讲室抽签,按抽签号确定试讲顺序。 2、确定试讲内容: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教材,具体内容由招聘小组指定。 3、准备: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由工作人员带入准备室,进行准备。 4、试讲:面试人员由工作人员带入试讲室,待主持人宣布开始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 5、答辩:测试小组结合应聘教师的试讲内容及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提出1——2个答辩题目。每位应聘者答辩时间为5分钟。 试讲分值90分,答辩分值10分。评委依据统一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五)组织体检(5月26日) 体检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主要检查项目为内科、外科、血液、胸透等。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六)确定招聘人员(5月30日)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试的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被招聘人员。体检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被考核对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选招人员,选招人员签定服从到边远地区任教保证书(不服从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安置(7月-8月) 公示后无问题的人员,由教育局根据招聘方案要求安排工作。 2011年毕业生 上岗前对聘用者的思想政治和身体状况进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被聘用者不按调令规定的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者必须服从教育局安排。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准跨乡镇流动,否则教育局予以解聘。 二、有关要求 (一)凡参与教师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自觉执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参加这次教师应聘,请主动提出回避。 (二)应聘教师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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