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却让东平县的梁世滨和田华两家走得更近了。去年7月,梁世滨开车操作失误翻车,致副驾驶座上的田华8级伤残。此案经司法所调解达成了32000元的赔偿协议,后又申请法院司法确认。“老朋友了,就算他不按协议赔偿,也不好撕破脸和他打官司。签了司法确认书,有了法律强制力,俺心里觉得更踏实,更放心了。”田华告诉记者。 由于非诉讼调解达成的协议缺乏法律强制力,任何一方的反悔,均会造成协议无法执行,重新回到诉讼程序,矛盾也就会“死灰复燃”。为破解这一局面,东平建立起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将依法审查确认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机制建立以来,再也没有单方面“毁约”的事件发生。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将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加以司法确认,既能确保调解的迅速有效,定纷止争,维护基层稳定,又能提升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实现矛盾纠纷处置“一揽到底”。 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的泰安,有包括非诉调解司法确认等多项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而在全省层面,以“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年”为抓手,全省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 省委、省政府确定,山东要率先建立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开放动态信息化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围绕这一宏伟目标,一年来,社会管理创新在我省始终处于“高位”运行。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本部门整体部署,普遍建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监督查究机制、考评奖惩机制等,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全省选择23个县(市、区)作为省级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一幕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动活剧在全省全面展开。 在社会诉求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纷繁复杂的今天,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已成为社会管理的一项基本任务。一年来,我省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为重点,以加强组织网络规范化建设为依托,构建起了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目前,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建立交通、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性调委会455个,化解矛盾纠纷44.9万件,成功率达96%以上。 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得到显著加强。目前,全省140个县(市、区)开展了社区矫正,解除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基层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加速推进,98.7%的乡镇(街道)、88.3%的村居(社区)达到规范化标准,群防群治力量达到165万人。集中整治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去年全省交通、火灾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下降16.2%和51.56%。 在创新中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广泛开展“两个联系”以及“大走访”开门评警、“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等一系列活动,全省政法系统共走访帮扶群众近40万人次,为群众办好事20余万件。全省法院系统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起了法庭、便民服务站、联络点、联络员“四位一体”诉讼服务网络。检察机关着力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去年以来已解决群众诉求7.4万件,化解矛盾纠纷近2000起。全省公安机关把“清网行动”作为侦破刑事案件、化解信访积案的具体措施,积极开展“打四黑除四害”行动,抓获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70万件,法律援助案件4.4万件,同比增长27%。 在治安防控建设上,去年以来全省共投入打防控体系建设资金7亿余元,建立专职巡逻力量14.8万人、群防群治巡逻力量53.2万人,通过街面巡逻,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落网,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积极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各级政法机关围绕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等宏观经济政策和“蓝黄”重点区域带动战略实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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