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惩罚的规律及应用 惩罚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真正实施起来,对每一个领导都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惩罚的目的在于向人们宣示错误行为的危害,从而使人们不再重复那种错误行为。 为惩罚而惩罚或蓄意报复,得到的必然是被惩罚者的强烈排斥。惩罚并不是无原则随意进行的,它必须遵循其内在的规律性,非此不能发挥其本有的积极作用。我们认为,这里所说的规律、原则应包括: 惩教结合原则 惩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只有教育帮助了当事者与广大群众,正向的目的才能实现。既然教育帮助人是目的,那么,我们实施惩罚时,就必须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 就是说,惩罚要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就必须与教育结合起来。单纯的惩罚很难完全改变被罚者不良行为和错误思想,甚至会适得其反,进一步将其推向错误的方向,即所谓“逆反”现象。 从实践情况来看,许多单位未能把惩罚的过程看作是一个连续而又必要的整体,常常惩罚完了事。显然,这种方式不会产生良好的结果。惩教结合原则要求人们把惩罚前、惩罚中、惩罚后的工作,作为一个完整过程。施行惩罚,必须依据事先制定好的公布于众的规则。也就是说,任何惩罚都必须是“有言在先”的,不教而诛,不但受罚者感到冤屈,众人也会抱不平。如果事前没有教育,或没有说到。二是惩罚中要进行很细的思想工作,做到态度既严肃又诚恳,道理既明了又实在,使其心服口服。 实践证明,教育者态度严肃,能引起受罚者对自己不良行为的重视;态度诚恳,能使受罚者感到领导是与人为善,不是整人,有利于被惩罚者改正错误。三是惩罚后要切实使受罚者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所在及危害,并帮助其树立改正错误、继续前进的目标。 任何惩罚都不会像奖励那样,给人们带来兴奋愉悦的心情,受罚者必然会羞愧、烦恼。这时,他们最希望有人予以思想上的解惑。尤其上进心很强、因过失而受罚者,心理的不平衡则更甚。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其不能自我排解的疙瘩,就可能出现过激行为。所以,实施惩罚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教育系统。 惩罚公平原则 ]任何人都知道火炉烧红了不能碰。在任何单位中都应该有这样一个“烫火炉”来整顿规章制度。只要你一碰它,它马上就烫你。对员工的错误行为,进行及时的惩罚,在效果上比延时惩罚要好的多。 烫火炉是很讲“政策”的,它只烫你碰它的那一部分,而不会烫你的别处或烫你的全身。不迁怒、不搞诛连。在管理工作中,惩罚犯了错误的员工应实事求是、就事论事,要对事不对人。还有惩罚要适度,过度的惩罚就是“迫害”,不但难以让人心服口服,更有甚者还会引起反抗,惹祸上身。 在实施惩罚之前,可以先与员工讨论具体情况,确定没有误解实情之后再责备部属的不足之处,在责备中要强调你所期望的行为,同时让员工明白问题在于他不当的行为,而不在他本人。责备的重点在于改变部属不良的行为,再不是羞辱他本人。这往往需要管理者发挥极大的自制力,不论你有多生气,你都不应乱发脾气。 烫火炉是不讲情面的,谁碰它,就烫谁,一视同仁对谁都一样,和谁都没有私交,对谁都不讲私人感情,所以它能真正做到对事不对人。当然,人毕竟不是火炉,人不可能在感情上和所有人都等距离。不过,作为管理者,要做到公正,就必须做到根据规章制度而不是根据“个人感情”和“个人意识”来行使手中的奖罚大权。 惩罚相对于奖励,民主公开更为重要。秘密施惩,惩罚就完全针对个人了。我们惩罚的目的,不仅在于挽救教育犯错误的人.还为了教育群众。惩罚不公开,惩罚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和价值。在施惩前进行民主讨论,让群众参与,大家一起分析当事人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危害。 原因,能使大家都受教育,从而达到惩罚的目的。民主讨论,也是惩罚公正适度的重要保证。 防微杜渐原则 古人常说:“勿以小善而不为,勿以小恶而为之。”人的微小善举,不一定要给予正式的奖励;然而人的微小的恶行,却不能不给予某种公开的惩罚。因为人的社会行为的不当或过失,一般总有量的积累过程,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等问题堆积如山。所以,优秀的领导管理者,总能做到未雨绸缪,在部属滑向泥坑前,及时设立“禁止通行”的黄牌,或者对初犯者予以适当的批评、惩责,以免将来病重时下猛药。 及时原则 该原则与防微杜渐原则有紧密联系。在战争条件下或突发事件下,惩罚尤其要讲究及时性,尤其在群众心理互动频繁,情绪感染极快的情况下,惩罚的实施更要分秒必争。比如防御之军转为撤退,对于违令先退者应就地正法,否则,一人退,万人随,兵败如山倒,撤退将演变成溃逃。又如在大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袭来时,不法之徒必会猖獗,对于那些打砸抢者应予及时严惩,否则就会酿成动乱,天灾加人祸,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社会的领导者、管理者在这样的时刻,切不可优柔寡断。 奖罚事要注意:罚要分明 历史上有一个关于魏惠王的例证,说明了奖罚要分明的重要性。 魏惠王问大臣卜皮:“你担任地方官的时间很久,和百姓接触的机会最多,应该听过百姓对寡人的批评吧?” “百姓都说大王很仁慈。” 魏惠王听后大喜:“是吗?果真如此,国家一定能治理好。” “不,相反,国家快要灭亡了。” 魏惠王愕然:“寡人以仁慈治国,这有错吗?” 卜皮回答:“陛下只想给天下百姓仁慈的形象,就不能居人之上。所谓的仁慈包含怜悯、仁心、宽厚、慈祥。如今即使百姓、大臣犯罪,陛下在处罚他们时,也会踌躇不前。有过而不罚,无功却受禄。天下人都会看不起大王,百姓也会放肆。臣说国家快要灭亡,就是这个道理。” 在管理中对部下仁慈宽厚并不代表全部,更重要的是,要懂得赏罚分明。古人尚且知道这个道理,我们当然更应该如此。身为老板的你,怎能让作奸犯科之徒安然处于公司之中?怎能让偷懒之人拿着一样的工资? 奖赏固然会激励人,但惩罚更能够告诉那些犯错者,绝不能为所欲为,同时这也是对所有员工进行的反面教育。中国有句俗语说:“杀一儆百”,坚定的惩恶决心更能激发所有员工的正义感与斗志。千万不要感情用事,更不能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 在现代企业中,奖励和惩罚是两种不可缺少的手段,都是激励员工的有效工具。轻视或忽视任何一方都是不正确的。对有功的员工奖励必然就应伴随着对无功或有过员工的惩罚,企业领导者在运用奖惩时必须要做到二者相互结合,不可分割。要保证奖励的有效激励作用,必须以一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对行为不佳员工予以惩戒。当然运用奖惩激励时,应该是以奖为主,以罚为辅,不可平等对待。 主次不分,一般来说,奖励次数宜多,惩罚次数应少;奖励气氛浓,惩罚气氛宜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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