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散郎陈邈妻郑氏著
进《女孝经》表 妾闻天地之性,贵刚柔焉;夫妇之道,重礼义焉。仁义礼智信者,是谓五常。五常之敬,其来远矣。总而为主,实在孝乎!夫孝者,感鬼神,动天地,精神至贯,无所不达。盖以夫妇之道,人伦之始,考其得失,非细务也。 《易》著乾坤,则阴阳之制有别;《礼》标羔雁,则伉俪之事实陈。妾每览先圣垂言,观前贤行事,未尝不抚躬三复,叹息久之,欲缅想余芳,遗踪可躅。妾侄女特蒙天恩,策为永王妃,以少长闺闱,未娴诗礼,至于经诰,触事面墙,夙夜忧惶,战惧交集,今戒以为妇之道,申以执巾之礼,并述经史正义,无复载于浮词,总一十八章,各为篇目,名曰《女孝经》。上自皇后,下及庶人,不行孝而成名者,未之闻也。妾不敢自专,因以曹大家为主,虽不足藏诸岩石,亦可以稍补闺庭。辄不揆量,敢兹闻达。轻触屏,伏待罪戾。妾郑氏诚惶诚恐,死罪死罪,谨言。 女孝经 开宗明义第一章 曹大家闲居,诸女侍坐。大家曰:“昔者圣帝二女有孝道,降于妫,卑让恭俭,思尽妇道,贤明多智,免人之难,汝闻之乎?”诸女退位而辞曰:“女子愚昧,未尝接大人余论,曷得以闻之?”大家曰:“夫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多闻阙疑,可以为人之宗矣!汝能听其言,行其事,吾为汝陈之。夫孝者,广天地,厚人伦,动鬼神,感禽兽,恭近于礼,三思后行,无施其劳,不伐其善,和柔贞顺,仁明孝兹,德行有成,可以无咎。《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此之谓也。” 后妃章第二 大家曰:“关雎麟趾,后妃之德,忧在进贤,不淫其色,朝夕思念,至于忧勤。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后妃之孝也。《诗》云:‘鼓钟于宫,声闻于外。’” 夫人章第三 居尊能约,守位无私,审其勤劳,明其视听,诗书之府可以习之,礼乐之道可以行之,故无贤而名昌,是谓积殃;德小而位大,是谓婴害。岂不诫欤!静专动直,不失其仪,然后能和。其子孙保其宗庙,盖夫人之孝也。《易》曰:“闲邪!存其诚,德博而化。” 帮君章第四 非礼教之法服,不敢服;非诗书之法言,不敢道;非信义之德行,不敢行。欲人不闻,勿若勿言;欲人不知,勿若勿为;欲人勿传,勿若勿行。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祭祀,盖帮君之孝也。《诗》云:“于以采蘩,于沼于汕。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庶人章第五 为妇之道,分义之利,先人后己,以事舅姑,纺绩衣裳,社赋蒸献,此庶人妻之孝也。《诗》云:“妇无公事,休其蚕织。” 事舅姑章第六 女子之事姑舅也,敬与父同,爱与母同。守之者义也,执之者礼也。鸡初鸣,咸盥漱衣服以朝焉。冬温夏清,昏定晨省,敬以直内,义以方外,礼信立而后行。《诗》云:“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 三才章第七 诸女曰:“甚哉!夫之大也。”大家曰:“夫者天也,可不务乎!古者女子出嫁曰归,移天事夫,其义远矣。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天地之性而人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防闲执礼,可以成家。然后先之以泛爱,君子不忘其孝慈;陈之以德义,君子兴行;先之以敬让,君子不争;道之以礼乐,君子和睦;示之以好恶,君子知禁。《诗》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孝治章第八 大家曰:“古者淑女之以孝治九族也,不敢遗卑幼之妾,而况于娣侄乎!故得六亲之欢心以事其舅姑。治家者不敢侮于鸡犬,而况于小人乎!故得上下之欢心以事其夫。理闺者,不敢失于左右,而况于君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九族和平,萋菲不生,祸乱不作。故淑女之以孝治上下也如此。《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 贤明章第九 诸女曰:“敢问妇人之德,无以加于智乎?”大家曰:“人肖天地,负阴抱阳,有聪明贤哲之性,习之无不利,而况于用心乎!昔楚庄王晏朝,樊女进曰:‘何罢朝之晚也,得无倦乎?’王曰:‘今与贤者言乐,不觉日之晚也。’樊女曰:‘敢问贤者谁欤?’曰:‘虞丘子。’樊女掩口而笑。王怪问之。对曰:‘虞丘子贤则贤矣,然未忠也。妾幸得充后宫,尚汤沐,执巾栉,备扫除,十有一年矣。妾乃进九女,今贤于妾者二人,与妾同列者七人。妾知妨妾之爱,夺妾之宠,然不敢以私蔽公,欲王多见博闻也。今虞丘子居相十年,所荐者非其子孙,则宗族昆弟,未尝闻进贤而退不肖,可谓贤哉?’王以告之,虞丘子不知所为,乃避舍露寝,使人迎孙叔敖而进之,遂立为相。夫以一言之智,诸侯不敢窥兵,终霸其国,樊女之力也。《诗》云:‘得人者昌,失人者亡。’又曰:‘辞之辑矣,人之洽矣。’” 纪德行章第十 大家曰:“女子之事夫也,缅笄而朝,则有君臣之严;沃盥馈食,则有父子之敬;报反而行,则有兄弟之道;受朝必诚,则有朋友之信;言行无玷,则有理家之度。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夫。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殆,为下而乱则辱,在丑而争则乖。三者不除,虽和如琴瑟,犹为不妇也。” 五刑章第十一 大家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妒忌,故七出之状标其首焉。贞顺正直,和柔无妒,理于幽闺,不通于外,目不徇色,耳不留声,耳目之欲,不越其事,盖圣人之教也,汝其行之。《诗》云:“令仪令声,小心翼翼。占训是式,威仪是力。” 广要道章第十二 大家曰:“女子之事舅姑也,竭力而尽礼,奉娣姒也,倾心而罄义。抚诸孤以仁,佐君子以智,与娣姒之言信,对宾侣之容敬,临财廉取与让,不为苟得。动必有方,贞顺勤劳,勉其荒怠。然后慎言语,省嗜欲。出门必掩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送兄弟不逾于阈。此妇人之要道,汝其念之。” 广守信章第十三 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阴阳刚柔,天地之始;男女夫妇,人伦之始。故乾坤交泰,谁能间之。妇地夫天,废一不可。然则丈夫百行,妇人一志。男有重婚之义,女无再醮之文,是以苤苡兴歌,蔡人作诫。匪石为叹,卫主知惭。昔楚昭王出游,留姜氏于渐台,江水暴至,王约迎夫人必以符合,使者仓促,遂不请行。姜氏曰:“妾闻贞女义不犯约,勇士不畏其死,妾知不去必死,然无符,不敢犯约;虽行之必生,无信而生,不如守义而死。”会使者还取符,则水高台没矣!其守信也如此,汝其勉之。《易》曰:“鹤鸣在阴,其子和之。” 广扬名章第十四 大家曰:“女子之事父母也孝,故忠可移于舅姑;事姊妹也义,故顺可移于娣姒;居家理,故理可闻于六亲。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谏诤章第十五 诸女曰:“若夫廉贞孝义,事姑敬夫,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妇从夫之令,可谓贤乎?”大家曰:“是何言欤?昔者周宣王晚朝,姜后脱簪珥待罪于永巷,宣王为之夙兴。汉成帝命班婕妤同辇,婕妤辞曰:‘妾闻三代明王,皆有贤臣在侧,不闻与嬖女同乘。’成帝为之改容。楚庄王耽于游畋,樊女乃不食野味,庄王感焉,为之罢猎。由是观之,天子有诤臣,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诤臣,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净臣,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诤友,则不离于令名;父有诤子,则不陷于不义;夫有诤妻,则不入于非道。是以卫女矫齐桓公不听淫乐,齐姜遣晋文公而成霸业。故夫非道则谏之,从夫之令,又焉得为贤乎!《诗》云:‘猷之未远,是用大谏。’” 胎教章第十六 大家曰:“人受五常之理,生而有性习也,感善则善,感恶则恶,虽在胎养,岂无教乎!古者妇人妊子也,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跛;不食邪味,不履左道,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恶色,耳不听靡声,口不出傲言,手不执邪器;夜则诵经书,朝则讲礼乐。其生子也,形容端正,才德过人,其胎教如此。” 母仪章第十七 大家曰:“夫为人母者,明其礼也。和之以恩爱,示之以严毅,动而合礼,言必有经。男子六岁教之数与方名,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岁习之以小学,十岁以从师焉。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不有私财,立必正方;耳不倾听,使男女有别;远嫌避疑,不同巾栉。女子七岁教之以四德,其母仪之道如此。皇甫士安叔母有言曰:孟母三徙,以教成人,买肉以教存信,居不卜邻,令汝鲁钝之甚。《诗》云:‘教诲尔子,式似之。’” 举恶章第十八 诸女曰:“妇道之善,敬闻命矣!小子不敏,愿终身以行之。敢问古者亦有不令之妇乎?”大家曰:“夏之兴也以涂山,其灭也以妹喜;殷之兴也以有莘氏,其灭也以妲己;周之兴也以太任,其灭也以褒姒。此三代之王,皆以妇人失天下,身死国亡,而况于诸侯乎!况于卿大夫乎!况于庶人乎!故申生之亡,祸由骊女,愍怀之废,戮起南风。由是观之,妇人起家者有之,祸于家者亦有之。至于陈御叔之妻夏氏,杀三夫,戮一子,弑一君,走两卿,丧一国,盖恶之极也。夫以一女子之身,破六家之产,吁可畏哉!若行善道,则不及于此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