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wwq856 > 馆藏分类
配色: 字号:
0002周黎建 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一分院院志
2012-02-18 | 阅:  转:  |  分享 
  
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一分院院志(初稿)

周黎建

第一篇历史沿革

目录



化工部晨光一厂的创建

第一节建厂背景

第二节厂址学择一建设方案编制

第三节生活福利设施原则

第四节现场建设

第五节职工内迁



厂名沿革

第一节化工部晨光一厂

第二节化工部晨光一厂革命委员会

第三节化工部晨光一片

第四节晨光化工研究院

第五节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

第六节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一分院



第一章化工部晨光一厂的创建

第一节建厂背景

1964年,化工部根据党中央建设大三线的决策,决定在西南地区筹建一所新型高分子合成材料基地,定名为晨光化工厂。

1964年3月,化工部委派当时的北京化工研究院代院长常化知率人来四川省选点。经过实地踏勘,将晨光化工厂的厂址选在宜宾地区所辖富顺县境内的邓关公社一带。即现在的邓井关乡锁江村、望云村、晨光村境内。

1964年10月15日,化工部在重庆会议上正式确定晨光化工厂迁建规划。12月,化工部二局在北京召集京、津、沪等地内迁单位讨论拟定了具体实施计划。12月24日化工部副部长李艺林在重庆对筹建晨光化工厂作了指示。根据当时中央建设大三线的战略方针,为筹建晨光化工厂制定了十项建设原则:

建设方案中要体现科研与生产密切结合,科研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又要体现生产厂为科学研究提供实验条件,科研成果及早应用于生产的方针。决定在一厂不设中试车间,中试可到生产厂进行,生产厂的工艺改进也可在一厂进行。

凡是能为一、二、三、四厂公用的工程,坚决只搞一套,不独自成系统。

能够对外协作解决的,一定要协作解决。

建设中要体现支援农业。

既要有备战观点,又要军民结合,以军工带民用。因此,对于建筑物的分布和总平面布置都要因地制宜。

建厂中要考虑亦工亦农人数,要充分利用当地劳动力,缩紧工厂人员编制。

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布置力求合理。

迁建项目必须配套。

坚决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在厂房建筑上要考虑工艺的合理性,对产品有影响的,应保证其要求,凡是能够节省的,应尽量节省;在生活福利设施上要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反对讲求高标准。

要充分利用下马厂的原有建筑,不得任意拆除新建。

筹建的晨光化工厂全称为“化工部晨光化工厂”。由晨光一厂、晨光二厂、晨光三厂和机械修配厂(晨光四厂)组成。晨光一厂主要进行新型合成材料的研究,晨光二厂主要进行新型合成材料树脂生产,晨光三厂主要进行塑料加工成型生产,机械修配厂主要承担晨光各厂车间大修和中修任务,并根据中间试验和生产需要,制作中、小型化工设备。



第二节厂址的选择与建设方案编制

根据化工部指示,1964年12月,北京化工研究院抽调23名干部、技术员、工人组成“三结合”小组,由代院长常化知、副院长吴琳带队,于12月5日离京南下赴川,12月8日抵达富顺县晨光化工厂厂址现场。经过踏勘、考察,绘制了地形图,搜集了大量设计基础资料。

1965年1月4日由北京化工研究院、北京化工设计院、天津近代化学厂、上海化工厂、上海树脂厂、上海合成橡胶研究所、上海北洋化工厂、上海化工医药设计院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建设方案编制小组,以十天的时间,于1月15日编制完成了建设方案的初稿。

1965年1月18日,在成都,由化工部李艺林副部长主持审查建设方案,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1965年2月10日在北京最后审定,先后以化工部[1965]化基调字19号文,“关于晨光化工厂迁建项目设计方案审批意见”和化工部[1965]化基调艺字28号文,“关于下达中央批准的1965搬迁科研机构项目的通知”,正式下达晨光化工厂建设项目,迁建单位、规模、投资、定员及搬迁时间等。晨光一厂的专业设置为:有机氟树脂、氟橡胶、有机硅单体、硅树脂、硅橡胶、硅油、硅漆、耐高温、高强度、高绝缘性能的特种树脂、聚碳酸酯、粘合剂、浇注材料、密封材料、隔热材料等。投资44281万元。定员编制为1100人。

晨光一厂厂址选定在富顺城西南,距县城3公里的邓关公社锁江大队(现锁江村),这里地处沱江西岸,旁靠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兴建的“廻澜塔”。原是县养老院和大跃进时期县办化工厂旧址。已有建筑约1200平方米。划分的建厂区是呈梯形状的山坡地,大多是荒地和新开垦的干耕地,建筑可用地为7公顷。当时设计的建筑面积为37650平方米,占用土地3.24公顷。由于富顺县境内城镇大多处于沱江西岸,从地形建筑上属一级阶地和河漫区、浅丘区。地质构造上属四川盆地川东弧折绉带之西,称为邓井关背斜。除河滩区地层复杂不宜建筑外,其他阶地和浅丘区可以建筑,地震裂度为7级。



第三节生活福利设施原则

当时规定生活区建设的原则是:

1.四川人多地少,应以不占良田和有利工农联盟为原则;

2.先生产,后生活;

3.生活区应分散布置并与当地居民住宅水平接近,以利工厂隐蔽。

建设生活区以分散隐蔽,不占良田,见缝插针,利用荒山为指导思想,在设计上将晨光化工厂的职工宿舍分散于一、二、三、四厂附近的荒山劣地上。晨光一厂生活区规划在“廻澜塔”附近。整个晨光化工厂设矿区商店一个,各厂设托儿所、小学。不设中学、医院,不搞文化娱乐场所等设施,拟利用富顺县的设施。住房设计方案规定家属宿舍标准为60元/平方米,单身宿舍标准为55元/平方米,实际造价仅为35元/平方米。

第四节现场建设

1965年春,化工部决定由郭少峰、陈超、吴琳、季德乾、管焕杰等人组织成中共晨光化工厂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统一领导晨光现场建设工作。郭少峰任工委书记,郭未到职,由陈超代书记。

在工委领导下,组成晨光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成员有各建设单位负责人,化工部第八化工建设公司、北京化工设计院和富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等。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设计、施工计划、施工管理、材料供应、基建财务、筹建处等。各项工作均由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于1965年7月完成晨光化工厂全部施工图。

晨光一厂由北京化工研究院负责设计,输变电线路由川南电业局和交通部门设计,施工预算统一由八化建公司编制。

晨光化工厂全部施工由八化建公司承包,八化建公司1965年4月进入施工现场,并编制了“晨光化工厂施工准备草案”,为解决施工力量不足,还调动了富顺建筑队和当地民工,于1965年5月4日破土动工。

1966年上半年,晨光一厂主要建筑接近完成,由于“文革”影响,拖延了施工进度,基建扫尾工作1970年才完成。



第五节内迁职工

随着晨光现场基建工作的进展,内迁单位的职工陆续迁来晨光一厂。

1967年3月,沈阳化工研究院一室、六室有机硅和工程塑料专业部分职工陆续内迁晨

光一厂。内迁职工59名,随迁职工20名,共79名。

1967年12月,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离子交换材料等专业内迁晨光一厂。内迁职工19名,随迁职工1名,共20名。

1969年5月---1970年3月,主迁单位北京化工研究院四室、五室、六室、九室、十室、

十五室、化四、化五车间的有机硅、有机氟材料、热固性树脂与粘结剂、透明材料、成型加工、物性检测、化工仪表与自动化、物化分析、情报、图书资料、设计等专业陆续迁来晨光一厂。内迁职工456名,随迁职工122名,共578名。

1969年底,晨光一厂生活、生产条件基本具备,初具规模。



第二章厂名沿革



第一节化工部晨光一厂

根据晨光化工厂筹建方案,科研部分定名为晨光一厂。筹建初期,主要由主迁单位北京化工研究院副院长陈超、吴琳,化工部二局三处副处长蔡广居等人负责。

晨光一厂下设政治部、生产准备组、行政生活组,当时的晨光中学、晨光职工医院归晨光一厂领导。由蔡广居任副厂长。



第二节化工部晨光一厂革命委员会

1967年2月,造反派“夺权”。1968年8月15日,国防科工委、国防工办在北京召开会议(时称8.15会议),晨光一、二、三、四厂均有两派群众组织和老工人代表参加。会议由粟裕主持,毛泽东等中央领导接见与会代表。在会上达成协议,实现联合。代表回厂后,各厂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1968年12月10日,根据川草发[1968]459号文,晨光一厂成立革命委员会,宜宾军分区派军人王宝田来晨光一厂任革委会主任。

第三节化工部晨光一片

1970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1970]支办118号命令,对晨光化工厂实行军事管制。4月25日,军管会进驻晨光化工厂,并以[1970]军管字002号文件通知,遵照上级命令,于1970年5月23日正式宣布对晨光化工厂实行军事管制。对晨光化工厂(原一、二、三、四厂)实行党、政、财、文统一领导。

1970年9月9日,晨光化工厂革命委员会成立,同时撤销化工部晨光化工厂一、二、三、四厂革命委员会,建立四个片。晨光一厂称为晨光一片。

晨光一片由军管会派出工作组,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晨光化工厂军事管制委员会一片工作组,由李亚海(军人)任组长,祝华轩(军人)任副组长。设政工组、生产组、办事组和九个连队。连队设连长、政治指导员。



第四节晨光化工研究院

1973年8月,化工部晨光化工厂由四川省管辖,称“四川省晨光化工总厂”。原各片取消,晨光一片更名为“晨光化工研究院”。晨光二片、晨光三片分别更名为“晨光化工总厂二分厂”,“晨光化工总厂三分厂”。取消晨光四片,由总厂辖为机动处、机修车间。

1973年12月1日正式启用晨光化工研究院新印章,由陈大猷任院长。



第五节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

1979年2月5日,化工部副部长陶涛来晨光宣布:四川省晨光化工总厂收归化工部管理,并更名为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在体制设置上:一.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原总厂)院部直接领导研究室(原晨光化工研究院的研究室),二.将原研究院办事机构与总厂办事机构合并为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办事机构,三.院办事机构不设处,设七个科、八个室和工会、团委、武装部;四.科室正副负责人由化工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4月17日,陶涛在晨光化工研究院班组长以上的干部会议上,正式宣布撤销晨光化工研究院临时党委,原研究院,即科研部分设党总支。党政机构与总厂合并。

合并后的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由柏焱任院长。



第六节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一分院

1982年4月3日,晨光化工研究院转发化工部1982年3月22日[1982]化二字第303号文件《关于晨光化工研究院体制调整的批复》,恢复原晨光化工研究院体制(晨光一厂),改称“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一分院”,并成立由殷逢和、岳润栋、傅积赉、曹国贤等组成的筹备组,殷逢和任组长。同年4月27日殷逢和主持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宣布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一分院成立,任命各科室负责人,正式开展工作。

1982年5月7日正式启用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一分院新印章。

1982年6月28日,傅积赉兼任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一分院院长。

1983年2月,张石玉兼任一分院院长。

1985年8月2日,院长张石玉在成都主持有机硅中心筹建工作,副院长黄文润代行院长职责。































晨光人.文集创业史周黎建







2















献花(0)
+1
(本文系wwq856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