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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考试收费 每科考试最高55元

 黎明小子 2012-02-23
  本报讯 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职业技能考试的具体收费标准,其中职业资格考试每科最高考试费不得超过55元,职业技能鉴定每科最高不得超过37元。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考试单位如违规收费,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考试收费项目。

  ■收费按考试人数分6档次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务费标准实行标准化管理。

  按照昨天颁布的具体标准,考试收费按照考试人数多少分别为6个档次,考试人数越少,收费标准越高。例如,少于2000人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最高,客观题科目收费25元,主观题收费30元,合计收费不得超过55元;而少于2000人考试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理论题科目收费22元,实践操作科目收费15元,合计收费不得超过37元。

  多于3万人的考试考试费用最低,其中职业资格考试中,客观题科目不得高于11元,主观题科目不得高于15元,合计收费不得高于25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中,理论题科目不得高于8元,实践操作科目不得高于4元,合计不得高于12元。

  ■时间过长考试上浮考费禁超30%

  标准还规定,考试时间在120—180分钟之内属于正常范围,在此范围之外的,可相应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但上浮不得超过30%。另外,对考试命题及阅卷难度极大,考试题量特别大及时间特别长的考试,可根据国家规定的考务费成本列支范围和实际成本情况,由考试单位所属中央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调整标准的特别申请。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组织考试的单位依据考生人数、考试类别对照确定具体标准,并由考试单位所属中央部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规定的考务费标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价格司子站进行公示。对通知发布后新设立的考试收费项目,考务费标准一律按此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的标准试行2年。

  ■严重违规收费将被取消收费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考试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考务费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延长收费期限、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擅自提高或通过虚假报送考生人数等考试信息变相提高考务费标准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考试收费项目。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按照收费管理要求,加强对考试单位收费的年度审验。如发现有关部门对考试收费收入进行截留,收费批准部门将按截留比例降低考试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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