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关键词】 女性文学/明清知识女性/女性结社 中国女性文学,自《诗经》中的许穆夫人开始,中经徐淑、蔡琰(文姬)、左芬、鲍令晖、李冶、薛涛、鱼玄机,直到宋朝的词人李清照、朱素真,女性作家可谓代不乏人,但明朝之前,女性作家数量并不多。女性作家的大量出现是在明朝中后期,特别是明万历十八年(1590)之后,随着左派王学思想的传播,随着文学上公安、竟陵两派的兴起,随着女学的发展,也随着一批文人有意识的倡导,女性文学逐渐发展,清代之后女性文学更呈繁荣。对于中国前现代文学史上的这批遗产,至今研究甚差,既少有宏观的整体审视,也较少有个案研究。于此,应该引起学界的充分重视。 一 创作主体的家庭化 明清两代,由于经济的繁荣、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相对稳定,出现了许多文学世家,以一男性为首,提倡指导,而后形成了该家庭中一代或数代女性的文学群体。一家之中,祖孙、母女、婆媳、姊妹、姑嫂、妯娌,均系诗人、词人、文学家。这种现象在明清两代的江南(主要指江浙两省)尤为多见,往往是一门风雅,作家辈出。最著名的自然要属明末清初吴江叶氏午梦堂,一门珠联,相映生辉。叶绍袁妻沈宜修(1590-1635),字宛君,为著名曲家沈璟之犹女,工诗词,为吴江女性诗坛的中坚人物,著有诗集《鹂吹》。沈家本为吴江望族,她与同邑文士叶绍袁(1589-1648)结婚后,生有五女八男,均有文采。著名的诗论家叶燮(1627-1703)就是她的第六子。长女叶纨纨(1610-1632)、次女叶小纨(1613-1657)、三女叶小鸾(1616-1632)、五女叶小繁、三儿媳沈宪英,以上女性均工诗词,并著有诗集。后由叶绍袁编成《午梦堂集》,流芳后世。其中尤以小纨、小鸾姊妹,最有文名。小纨不但诗词清丽秀美,而且还是一位剧作家(详后)。小鸾,更是姊妹中的佼佼者。陈廷焯称其“词笔哀艳,不减朱素真,求诸明代作者,尤不易觏也”(注: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三,见《白雨斋词话足本校注》,齐鲁书社1983年版,第240页。)。他如桐城方氏(方孟式、方维仪、方维则姊妹、弟媳吴令仪及其姊吴令则等),杭州许氏(许宗彦妻梁德绳及其女许云林、云姜),吴江计氏(计嘉禾妻金兑、金兑母杨珊珊、金兑弟媳丁阮芝、沈清涵、宋静仪、金兑女计捷庆、趋庭、小鸾、侄女瑞英、同族女计七襄、计埰、计珠容),仪征阮氏(阮元妻孔璐华、妾刘文如、谢雪、唐庆云、女阮安、长媳刘蘩荣、次媳许云姜、女孙阮恩滦等),太仓毕氏(毕沅母张藻、妹毕汾、女毕慧、侧室周月尊、张绚霄),武进张氏(张琦女?英、珊英、纶英、纨英和她的女儿王采苹),闽南郑氏(郑荔乡九女,除九女冰纨早亡、五女长庚无考外,其余七女:镜蓉、云荫、青苹、金銮、咏谢、玉筼、风调,均有诗集),贵州金筑许氏(许芝仙、其妹遇贞、淑贞、梦贞、侄女芳欣、芳晓、芳盈、芳素),再如阳湖恽氏、阳湖庄氏,均是一门风雅,出了很多女诗人、女词人、女文学家。这种家庭文化的繁荣,既有其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但更多地还是根基于人文氛围,即诗礼之邦、书香门第的文化传统,以及重视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对女性的熏陶。所有这一切,便形成了明(万历之后)清两代才女辈出、女性文学发达的繁盛局面。 二 明清女性多才多艺,其创作体裁丰富多彩 明清女性文学家由于接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加之女性自强意识的觉醒,她们刻苦学习,在操持家务之余,全身心地投入艺术与文学创作,除诗词外,她们还创作了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明清之前的女性书写从文体形式上来看,比较单调,文学品种只限诗词文赋,没有其他文学形式,明清女性中出现了散曲作家、戏剧作家、弹词作家和小说家。 散曲是金元时代在北方新兴的一种文学形式,至元达到成熟阶段。元代女性写散曲的多是乐妓,闺秀写散曲者大约始于明代。著名的有明代文学家杨慎的妻子黄夫人、沈端惠、徐媛等人,至清代则有吴绡、顾贞立、孙云凤、吴逸香、方玉坤、朱恕等,最著名的当然是吴藻(1799-1862)。 杂剧虽然盛行于元,元代女性并未写过戏剧,第一位写杂剧的女性应当是明代马守真(1548-1604),她写有《三生传》传奇(注:此剧已不全,现存者只是两出,即《玉簪赠别》和《学习歌舞》,见明人胡文焕编的《群音类选》,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此剧是写王魁故事的。现存剧本最完整的,应当是明代叶小纨写的《鸳鸯梦》杂剧。叶小纨(1613-1657),字惠绸,她出生在一个文学气氛十分浓厚的书香之家,父亲叶绍袁工诗文词,母亲沈宜修,文学家,她是著名曲家沈璟的侄女,通音律,对小纨从事戏曲创作有一定的影响。小纨的姊妹,均工诗词,一门风雅,俱有文采(见前)。红颜薄命,小纨的姐姐纨纨、妹妹小鸾,均早逝,母亲也中年去世。小纨时时怀念亡母及姊妹之亲情,为此写了杂剧《鸳鸯梦》。这是中国文学史上保存下来的女性写的第一个完整的剧本,值得珍视。 小纨之后,女性写的戏剧还有一些,如明代梁玉儿的《合元记》、梁孟昭的《相思砚》,但这些戏曲今天已看不到了。明末清初的阮丽珍是一位对戏曲创作有贡献的女作家,传诵一时的《燕子笺》就是由她执笔撰写、又由其父阮大铖修改而成的。另外,她还写有《梦虎缘》、《鸾帕血》等剧,文本已失传。 清代女性中,写过戏剧的人很多,据有关史料记载,近20人(注:清代女剧作家除文中提到的外,尚有李怀(著有《双鱼谱》)、李静芳(《丹晶串》)、曹鉴冰(《瑶台宴》)、孔继瑛(《鸳鸯佩》)、宋凌云(《瑶池宴》)、许燕珍(《保贞蓑》、《红绡咏》)、姜玉洁(《鉴中天》)、姚氏(朱凤森妻,《才人福》),惜以上剧作已佚。),但多数剧作均已失传。而真正留下作品的,大约要算苏州张蘩的《双叩阍》、西安王筠的《繁华梦》和《全福记》、安徽歙县何珮珠的《梨花梦》、新安吴兰征的《绛蘅秋》、杭州吴藻的《乔影》、东海刘清韵的《小蓬莱传奇》十种了。 除戏剧外,明清女性文学家还写有弹词。弹词这种文体,从创作主体到接受主体多系女性,今天流传下来的名作如《天雨花》(陶贞怀撰)、《再生缘》(陈端生撰、梁德绳续)、《玉钏缘》(无名氏母女二人撰)、《笔生花》(邱心如撰)、《玉连环》(朱素仙撰)、《凤双飞》(程蕙英撰)、《梦影缘》(郑贞华撰)、《精忠传弹词》(周颖芳撰),其作者均系女性。 清代女性也开始尝试写小说。小说在古代是“不本经传”、“背于儒术”、不登大雅之堂的“街谈巷议”,鲁迅先生就说过:“在中国,小说是向来不算文学的”(注:《〈草鞋脚〉小引》,《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0页。),是被封建统治阶级“向来看作邪宗的”(注:《徐懋庸作〈打杂集〉序》,《鲁迅全集》第6卷,第291页。)。因小说取材于民间,被上层文人视为“妖妄荧听”、“猥鄙荒诞”,有的更进而诋毁为“诲淫诲盗”。总之在古代,与传统的诗词文赋相比,小说被视为低级文类。开明的古代文士大多能认同女性写诗词,因温柔敦厚的诗教与女教为近,但不赞成女性写小说。比如《再生缘》前十七卷的作者陈端生,其祖父陈句山是清代有点名气的文学家,他赞同女子写诗,但反对女性写弹词和小说。在这种文化大环境下,女性很少有人敢写小说。严格地说,1840年(道光二十年)前中国女性无人写过小说。相传清代女诗人、女学者汪端(1793-1839)曾写过小说《元明佚史》,但我至今仍怀疑此书是否写完或出版过,搜罗完备的《历代妇女著作考》也未提及此书,这也可为我的怀疑提供一个佐证。 清代第一个写小说的女性是满洲词人西林春(即顾太清),她晚年曾撰有《红楼梦影》,署名云槎外史。小说24回,写于咸同年间,光绪三年(1877)出版。如所前述,古代文士是不赞同女性写小说的,因此中国女性写的第一部小说的出版,无异于“攻入男性堡垒的一次冒险”(注:科拉·卡普兰《〈奥罗拉·利〉与其他诗》,见玛丽·伊格尔顿编《女权主义文学理论》,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第202页。),以致在著作权问题上产生了怀疑。但,顾太清写《红楼梦影》这确是历史事实(注:《红楼梦影》为顾太清著,曾有人怀疑,但这确是事实。顾太清《天游阁诗集》卷七有《哭湘佩三妹》五绝句,其二自注云:“余偶续《红楼梦》数回,名曰《红楼梦影》,湘佩为之序。不待脱稿即索看,尝责余性懒,戏谓曰:‘姊年近七十,如不速成此书,恐不能成其功矣。’”按《红楼梦影》刊于光绪三年丁丑(1877),自注中提到的“序”即为后来该书出版时书前的序,序文末云:“咸丰十一年岁在辛酉七月之望西湖饮人撰”。咸丰十一年为1861年,西湖散人是杭州女诗人沈善宝的别署。沈善宝卒于1862年夏历六月十一日,该序写于一年前,此时《红楼梦影》尚未写完,大约也是怕生死难料,故先为此书写了序,这点顾诗自注已说明。由顾诗、沈序可证《红楼梦影》确系顾太清著。)。稍后有陈义臣的《谪仙楼》、杭州王妙如(约1877-1903)的《女狱花》,绩溪邵振华的《侠义佳人》。这些小说均系章回体。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女性小说家群的出现是在20世纪第一个二十年,这已是清末民初的事了(于此有另文论述)。 明清女性的文学活动,并未局限于文学创作,他们还介入了文学评论。除女性自撰的诗话、词话、诗文序跋外(详后),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侧面,即明清女性的戏剧评论。这在中国女性文学史上是具有开创意义的。) 就目前所知,明清女性参加戏剧评论的大约有50余人,其中著名的文学家有汪端、张襄、王端淑、王筠、张藻、林以宁、关瑛、归懋仪、吴藻、许延礽、席慧文等人。从这个评论群体的人员构成看,表明明清知识女性对戏剧这种艺术形式已有了较强的参与意识。 从我目前接触到的有限的资料看(注:主要据蔡毅编辑的《中国古典戏曲序跋汇编》,齐鲁书社1989年版。),明清女性戏剧评论所触及的作品大约有20余种,其题材范围还多限于写爱情主题和女性题材的,如王实甫的《西厢记》、汤显祖的《还魂记》(《牡丹亭》)、朱素臣的《秦楼月》、李渔的《比目鱼》、徐渭《四声猿》中的《雌木兰替父从军》和《女状元辞凰得凤》、蒋士铨的《一片石》、钱肇修的《芙蓉峡》、潘照的《乌阑誓》、黄图珌的《百宝箱》、黄燮清的《帝女花》和《桃溪雪》、范亨的《空山梦》,还有些剧作是描写特殊的人生遭遇并有所感悟的,如纯夫的《离骚影》、查慎行的《阴阳判》、左潢的《桂花塔》等。 在整个戏剧评论中,尤让她们关注的是女性作家的剧作,如对吴藻的《乔影》、何pèi@⑤珠的《梨花梦》、王筠的《繁华梦》三剧,有十多位女性为其题词,抒写观剧的感想,肯定剧作的成功,赞美作者的才华,表现了批评主体极大的热情。 明清女性戏剧评论,从整体看水平不太高,理论色彩也较同时代男性评论为差。但它仍有自己的特点。一是对剧作中女性形象命运的特别关注,从而表达了对女性不幸遭遇的同情和对男尊女卑、两性不平等的愤慨,也借剧中人物赞颂了女性的聪慧、才智和远大的抱负,为女儿扬眉吐气。二是明清女性戏剧评论的重心主要不是阐发剧作的思想意蕴,多数是借题发挥,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心中之块垒。三是重“人”轻“文”。她们的兴奋点主要凝固在剧中人物形象上,所发表的意见也多是感悟性的,理性分析较少,对于戏剧艺术(“文”)几无论述。重“人情”而轻“文理”,大约是明清女性戏剧批评的一大特色,抑或是一个缺陷(注:参见华玮《性别与戏曲批评》,台湾中研院《中国文哲研究集刊》第九期(1996年9月)。)。 由如上叙述可以看出,明清女性作家于诗、词、文、赋、散曲、戏剧、弹词、小说,以及文学评论多种文学体裁均有成功的尝试和写作。文体的完备,不仅显示了明清知识女性多方面的才华,而且也标志着明清女性文学已进入了成熟的阶段。 明清女性除文学创作外,她们中的许多人还擅长书法和绘画,乃至音乐。这方面的艺术修养又给她们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营养源。浙派女词人关瑛,她不仅工诗词,于书画也有很高的成就。他曾学书于魏滋伯,学画于杨渚白,学琴于李玉峰。女诗人金淑(字文沙)诗书画三绝。著名词人郭麟赠诗云:“似闻妙绘兼三绝,试画天风萝屋寒。”金坛女诗人吴规臣,能诗、工画、精医、善剑。钱莲因(名守璞)工诗善画,精音律。上虞女诗人徐昭华,“诗名噪一时,工楷隶,善丹青”(注:恽珠《国朝闺秀正始集》。)。毛奇龄题其画云:“书传王逸少,画类管夫人。”张?英(1792-?)工书善画。这种多才多艺的现象在明清女性中是相当普遍的。明清女性文学之所以取得多方面的成就,是与创作主体深厚的、多方面的文化艺术素养分不开的。 三 女性结社 女性从闺内吟咏走向闺外结社,这是女性文学创作由个体走向群体活动的重要一步,也标志着中国古代女性创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从政治文化渊源上来考察,明代结社的风气原本很浓厚。谢国桢先生说:“结社这一件事,在明末已成风气,文有文社,诗有诗社,普遍了江、浙、福建、广东、江西、山东、河北各省,风行了百数十年。大江南北,结社的风气,犹如春潮怒上,应运勃兴。那时候,不但读书人要立社,就是女士们也要结起诗酒文社,提倡风雅,从事吟咏。”(注: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7页。)明清两代诗社、文社很多。女子诗社,在明代有著名的桐城“名媛诗社”。该诗社以方维仪、姊方孟式、妹方维则为骨干,以及方维仪弟媳吴令仪、吴令则姊妹,围绕在她们周围的尚有其亲友眷属多人。降至清代,女性诗社更多,著名的有“蕉园诗社”(钱塘顾之琼发起,骨干为柴静仪、朱柔则、钱凤纶、林以宁、徐灿,后五人号称“蕉园五子”)、“清溪吟社”(由吴江张允滋联合当地诸女诗人,诗社成员号称“吴中十子”,即张允滋、张芬、席蕙文、沈媺、陆瑛、李@⑩、沈持玉、尤澹仙、朱宗淑、江珠,以张允滋的号“清溪”命名),他如梅花诗社、惜阴社、湘吟社等。她们或相约在节日(如清明、七夕、端阳)饮酒赏花,或闺中聚首谈论琴棋书画,或登山泛舟,或出游访古探幽,每次雅集,均有诗词唱和。她们相互切磋琢磨,不仅增进了女性的诗艺,而且也开阔了她们的视野,丰富了她们的生活,这对于提高女性的文学创作水平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清前期、中期的诗社,其诗社主要成员,基本上还是以当地女性为基础兼及亲眷中的闺伴诗友,道光之后,女性诗社发展为异地结合,有的还跨区越省,比如北京著名诗人顾太清曾与杭州的沈善宝等人结成“秋红吟社”,即带有跨地区性质。这个诗社的主要成员是各地在京做官者的夫人、女儿。据沈善宝《名媛诗话》记载,“己亥(1839)秋日,余与太清、屏山、云林、伯芳结‘秋红吟社’”(注:《名媛诗话》卷六。)。这里的屏山,即项屏山,原名项xún@(11),改@(12)章,字屏山,号@(12)卿,钱塘人,她是当时任兵部侍郎许乃普(号滇生)的继室。云林即当时任兵部主事的浙江德清人许宗彦的女儿。伯芳,即钱伯芳,生平不详,待考。这个诗社的成员还有满族诗人楝鄂武庄(辅国公祥竹轩夫人)、楝鄂少如(太清五儿媳秀塘之母)、富察蕊仙和太清妹西林霞仙,以及云林妹云姜(扬州阮元儿媳、阮福妻),石珊枝(吴县人,许乃普儿媳)、李纫兰(钱仪吉儿媳、钱子万妻)等。云姜、石珊枝诸人,也均因其父、其夫、其公爹在京为官而居京。如果从诗社成员来自五湖四海这一点看,“秋红吟社”则带有全国性的诗社性质。再如,江阴女子沈珂结婚后随丈夫赴任至江西会昌县,她便与当地的女诗人结成“湘吟社”(注:见江庆柏《明清苏南望族文化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0页。)。这类诗社对于女性文学创作的交流、传播,较之前期以当地女诗人及其亲眷为基础组织的诗社(如桐城名媛诗社、吴县清溪诗社)又大大地前进了一步。我想,这类跨区越省的诗社在清代后期可能更多。 与诗社互为补充的是女性的联吟唱和,它们虽无组织之名,但行结社之实。据《名媛诗话》卷六记载,如金逸(字纤纤)与吴江汪玉珍(字宜秋)、沈繯、江珠等女友经常在一起联吟唱和。乡里老人美称之为“真灵会集”(注:金逸等人虎丘集会,见施淑仪《清代闺阁诗人征略》卷六。)。类似这种无社名的集会联吟,在当时各地肯定还有很多。至于家族中诗歌联吟集会那更是女性经常的活动。阳湖刘琬怀在《问月楼草·自序》中记载:“昔年家园中红药数十丛,台榭参差,栏干曲折,与诸昆仲及同堂姊妹常聚集其间,分题吟咏。”(注:转引自施淑仪《清代闺阁诗人证略》卷五。)再如山阴祁氏,祁彪佳之妻“商夫人又二媳、四女咸工诗,每暇日登临,则令媳女辈载笔床砚匣以随,角韵分题,一时传为盛事;而门墙院落,葡萄之树,芍药之花,题咏几遍,过梅市者,望之若十二瑶台焉”(注:见阮元编《两浙輶轩录》卷四十“商景兰”条,清光绪十六年(1890)浙江省局重刻本。)。商夫人即女诗人商景兰,她的二媳即张德蕙、朱德容,四女即祁德渊、德琼、德絸和甥女徐昭华(商景兰妹、诗人商景徽之女),以上均为清初女诗人,亦有诗集问世。类此记载,在女性诗集和诗话中俯拾即是。由此不难看出明清两代女性文学社团众多和文学集会频繁的情况。 四 女性诗人开始与男性文人交往 清代女性开始冲破“男女授受不亲”的藩篱,通过拜师学诗、撰序题跋、联吟唱和等形式与男性文人接触,并得到他们的指导和帮助。 清代女性的求知愿望越来越高,她们除接受传统的母教、家教外,女塾也多了起来,社会上已开始承认女子求学的重要。《女学言行纂》的编者李晚芳说:“有志女子自当从经史子传取益,几见哲后、圣母、贤妻、淑媛有一不从经史子传中来者乎?”除一般读书识字外,清代女性还注意学诗,借以抒怀写情,陶冶情操。中国古代诗论一向提倡的温柔敦厚的诗教也与女教为近,故古代女性文学以诗词为多。 清代女性学诗,清代女性文学的发展,除自身的努力外,还与当时的文化环境,特别是与男性的倡导、帮助有很大的关系,这点也不可忽视。 明清两代,介入女性写作活动的男性文人,有的是女性自己的父亲、丈夫和其他亲人;也有的是支持女性写作、具有卓识远见的文人。前者如午梦堂中的叶绍袁,清溪诗社中张允滋的丈夫任心斋(兆麟),常州张氏家中的张琦,广西梁氏家中的梁章钜;后者在清代则有袁枚、陈文述、郭麟、王渔洋、阮元、沈德潜、毕沅、杭世骏(堇甫)、陈维崧、俞樾等人。他们或收女弟子,教以诗学,或编辑女性诗集,或为女性诗集作序写跋。一方面,他们给女性以切实的指导,以扩展她们的知识视野,提高她们的诗艺,另方面,也通过这些文化名人(注:给女性诗人写序跋的文化名人很多。除上面提到的袁枚等人外,尚有钱谦益、吴伟业、厉鹗、陈廷焯、江藩、赵翼、洪亮吉、包世臣、孙星衍、李兆洛、张景祁、赵庆熺、樊增祥、况周颐、冒广生、柳亚子、陈去病等。)的称赞、评论,扩大了女性文学的影响,大大地提高了女性作家的知名度。在这方面,袁枚、陈文述等人对女性诗人特别是对其女弟子的奖掖与帮助,已是有口皆碑,毋庸赘言。再如著名学者俞樾也曾为流落江南的东海女子刘清韵的诗和戏剧撰序,并十分推许,他还请杭州的吴季英为其刊印《小蓬莱仙馆传奇》,由此使刘清韵的戏曲得以流传。再如,吴江汪玉珍,丰才啬遇,家境贫困,赖十指为生,她的诗也很少为人所知,后由于她的《题郭频伽水村第四图》中有“万梅花拥一柴门”句为著名文学家郭麟赞赏,郭氏请画师奚铁生为其名句补图,并请名士题咏,于是汪玉珍的诗名才为世人所知(注:恽珠《国朝闺秀正始集》。),《苏州志》称其诗才迥异流俗。类此情况在女性文学的传播中还有一些。这均说明,男性名士的奖挹和帮助对于女性作家的成长具有那么重要的意义。由此我们还可看出,明清时代,文士、才女的这种亲和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男女有别、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正在逐步松散和走向瓦解。 当然也应看到,女性诗人与男性文士的交往也曾遭遇社会传统习惯势力的攻击和诋毁。袁枚招收女弟子就受到著名史学家章学诚的反对。章氏在《丁巳札记·妇学篇》中说: 近有无耻妄人,以风流自命,蛊惑士女,大率以优伶杂剧所演才子佳人惑人。大江以南,名门大家闺阁,多为所诱;征诗刻稿,标榜声名,无复男女之嫌,殆忘其身之雌矣。此等闺娃,妇学不修,岂有真才可取。而为邪人播弄,浸成风俗,人心世道,大可忧也。 其实,在袁枚、陈文述等人遭受攻击的同时,女性诗人所承受的精神压力更大。比如诗人骆绮兰(注:骆绮兰(1756-?),字佩香,江苏句容人,早寡,无子。工诗善画。其诗为袁枚、俞陛云等诗评家称赞,著有《听秋轩诗集》四卷,编有《听秋馆闺中同人集》。)因与“大江南北名流宿学觌面分韵”,被人攻击,以为女诗人与男性交往“尤非礼”也。历史进入了前近代,18世纪至19世纪的中国知识女性已不同于中世纪的闺秀,她们面对传统旧势力的攻击并不畏缩,而是慷慨陈词,据理力争。骆绮兰批驳道: 随园、兰泉(王昶)、梦楼(王文治)三先生苍颜白发,品望之隆,与洛社诸公相伯仲,海内能诗之士,翕然以泰山北斗奉之。百世之后,犹有闻其风而私淑之者。兰深以亲炙门墙,得承训诲,为此生之幸。谓不宜与三先生追随赠答,是谓妇人不宜瞻泰山仰北斗也。为此说者,应亦哑然自笑矣。 由此可见清代知识女性对与男性文士交往已有了相当的自觉和勇气。她们不畏流言蜚语,视与男性文人的交往为正常的文化交流和向名人求教的一种方式,这种观念表现了明清知识女性已逐渐冲破男女界沟的藩篱。而女性作家与男性文人的交往,又为女性走向社会、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妇女自身的解放奠定了基础。 五 女性作家开始否定“内言不出于阃”的传统观念,重视文学的传播功能 古代女性作家的作品流传下来的很少,特别是有专集的女性更是寥若晨星。这固然与印刷条件的限制有关,另方面也受到“内言不出于阃”的旧观念的影响。明清之后,随着女性创作自觉意识的增强,这种观念有所改变。而有些家境富裕的女性还自愿出资推动女性文学的传播,女诗人张藻就曾帮助过长安王筠刊印传奇《繁华梦》。再如长洲金逸(字纤纤)死后,杨蕊渊、李纫兰、陈雪兰三人为其捐金刊刻《瘦银楼诗稿》(注:见王蕴章《然脂余韵》。)。可见明清女性对文学传播的重视,诚如陈文述所说:“娥眉都有千秋意,肯使遗编付劫尘。”女性作家多数希望自己的创作能广泛传播,流芳后世。这种理念正表明明清知识女性自觉意识的成长,具有重要的文学史意义。 明清知识女性这种崭新的传播观念,使她们不甘于尘封自己的作品,一方面,她们通过唱和的途径使自己的诗词首先在文人社会得以流传,另方面,为使自己的创作得到社会承认,她们又要求出版自己的作品,比如上海诗人赵棻(1788-1856,字仪姞)则公开声明“不避好名之谤”而出版自己的著作。她说: 文章吟咏诚非女子事,予之诗不能工,亦不求工也。也有自知其短而反暴之以求名者乎?盖疾夫世之讳匿而托于若夫若子以传者,故不避好名之谤,刊之于木。(注:赵棻)《滤月轩集·自序》,转引自史梅《清代江苏妇女文献的价值和意义》,《文学评论丛刊》第4卷第1期,第79页。) 赵棻不愿自己的作品托若夫、若子之名以传(注:洗玉清在《广东女子艺文志》中总结了中国古代女性的文学作品得以传播的三个条件,即名父之女、才士之妻、令子之母。这是带有普遍意义的;但明清时代也有部分知识女性不愿借名父、丈夫、令子之名,而靠自己的文学才华赢得社会的承认。如黄媛介、吴岩子、贺双卿、陆小姑、纪映淮、汪玉珍、沈善宝、吴藻等。),而要靠自己的作品争取其文学地位。这反映了明清知识女性主体意识的强化。不仅如此,“以才情学问自负”的女诗人王端淑(注:王端淑,清初著名的女文学家。字玉映,号映然子,浙江山阴人,惊才绝艳,不仅工诗文,且善书画,著有《吟红》、《留筐》、《恒心》诸集,辑有《名媛文纬》、《名媛诗纬》等。)甚至为自己的作品未被选入女性诗文集而不满。据《莲坡诗话》载:“毛西河(奇龄)选浙江闺秀诗,独遗山阴王氏。王氏有女名端淑,寄西河诗结句云:‘王嫱未必无颜色,怎奈毛君笔下何。’”毛奇龄选女子诗,而遗王端淑之诗不选,故端淑寄此诗以毛延寿笔下作弊讽讥毛奇龄。由此也可看出明清知识女性对其文学才能的自信和强烈的传播欲。而这恰恰是女性的自尊、自强意识在文学观念上的反映。她们有能力评判自己的文学作品并冀求其能广泛传播,以致流传后世。在中国女性文学史上,除了李清照等个别女性作家外,还很少有女性在文学创作上有这样的勇气和自信,这一点是很值得我们珍视的。 古代女性书写的诗词文赋,开始只作为一种文体形态在闺内或诗友中流传、欣赏,还未能为社会所承认。要使女性创作广为流播,为社会所认同并影响社会,那必须进入传播渠道,通过编辑—出版—读者,步入社会。明清女性,特别是清代女性对文学传播有了较自觉的认识,开始重视文学的传播功能。她们开始编选、出版女性诗文总集、选集、别集,并自著诗话、诗评,以扩大女性文学在全社会的影响。这种新的传播观念,在女性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大约在明代,女性选编妇女诗人集者还少见,不少女性诗文总集、选集多由男性代劳,著名的有钟惺编的《名媛诗归》36卷(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此书题钟惺编,不可靠。王士祯《居易录》亦谓系坊贾所托名。)、郑文昂编的《名媛汇诗》20卷、张嘉和辑的《名姝文灿》10卷等等。到了清代,随着女性性别意识的觉醒和传播意识的强化,她们开始编选历代女性诗文集和自己的集子,主要的有吴江柳如是编的《古今名媛诗词选》(又名《历代女子诗选词选》),王端淑辑的《名媛文纬》20卷、《名媛诗纬初编》40卷,武进恽珠编的《国朝闺秀正始集》20卷、《国朝闺秀正始续集》10卷,兴化季娴(注:季娴,清代文学家,字静姎,李长昂妻。)辑的《闺秀集初集》,萧山单士厘编的《清闺秀正始再续集初编》4卷等。以上诗文集,对于女性文学的传播和后世的研究工作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明清女性除编选女性诗文集外,她们又自著诗话、词话,旨在弘扬女性文学,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沈善宝的《名媛诗话》。沈善宝(1807-1862),字湘佩,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工诗善画,著有《鸿雪楼诗集》。她写此书的目的,就在于促进女性文学的传播。她在《名媛诗话·自序》中说: 窃思闺秀之学与文士不同,而闺秀之传又较文士不易。盖文士自幼即肄习经史,旁及诗赋,有父兄教诲,师友讨论;闺秀则既无文士之师承,又不能专习诗文,故非聪慧绝伦者,万不能诗。生于名门巨族,遇父兄诗友知诗者,传扬尚易;倘生于蓬荜,嫁于村俗,则湮没无闻者,不知凡几。余有深感焉,故不辞摭拾搜辑而为是编。 正是有鉴于女性写作较之男性作家要难,而其传播更难,她才不辞辛苦,搜集女性作品并予以评论。《名媛诗话》十二卷,收从清初至道光时期的女诗人千余名。这部诗话特别珍贵的是,它记录了作者与她同时代诗人的交往,为中国女性文学史保留了许多珍贵的女性生活和文学活动片断。沈善宝本身是嘉道时期一位重要的女诗人,与当时许多著名的女性文学家如顾太清、吴藻、梁德绳及其女儿(许云林、云姜)、汪端、郭润玉、龚自璋(龚自珍妹)、张纫英姊妹均有交往,这又给她的这部诗话带来了极其丰富、珍贵的内容,对传播和弘扬女性文学具有重要的价值。此外常熟苏慕亚著的《妇人诗话》,雪平著的《红梅花馆诗话》,无锡杨芸(字蕊渊)辑著的《金箱荟说》(又名《古今闺秀诗话》),侯官陈芸著、陈荭注的《小黛轩论诗诗》,王琼的《爱兰轩名媛诗话》,金燕的《香奁诗话》,张倩的《名媛诗话》,及施淑仪的《国朝闺阁诗人征略》等。这些诗话和征略,或保存了女性诗词的文本,或介绍其身世和文学活动,或评论具体作品,对于女性文学的传播和研究,均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以上五点只是明清女性文学外部特点的主要表征,至于明清女性文学繁荣的原因、明清女性文学的思想意蕴和美学价值,以及明清女性文学对后世的影响诸问题,只能俟诸另文论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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