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1·1·14”特大拐卖儿童系列案轰动一时,昨日,此案中的17名被告人受审,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德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外:不知亲人已触犯刑法 9时50分左右,记者到达德化县人民法院,看到法庭外挤满了前来旁听的人们,他们绝大多数都是被告人的亲属。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年轻人告诉记者,他的母亲因帮忙“介绍”孩子而成为被告人。他说,母亲的本意只为“做好事”,看别人家没儿子传宗接代,又有人未婚生子不想要孩子,就从中帮忙介绍一下。在他母亲的意识里,从没想过这样做会触犯刑法,会犯罪。 有一位阿婆是因为被通知昨日可带身份证来旁听案件才来的。据了解,她的丈夫因帮忙“介绍”一名孩子而成为被告人,阿婆至今并不清楚她丈夫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也不清楚为什么她丈夫昨日要来受审。 法庭内:用闽南语庭审案件 10时左右,17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一字排开。考虑到被告人中有1位残疾人和3位年纪较大,法庭特意给他们准备了椅子,让他们可以坐着受审。 由于被告人学历最高的才初中文化,不少人还是文盲,为了让他们能更清楚地听懂理解庭审人员的意思,庭审过程几乎都采用闽南语审理。 记者注意到,庭审中,当被询问到“出生年月日”时,有的被告人竟回答不知道,原因是他只知道自己今年几岁;当被问之“民族”时,也有人不知道;那位残疾被告人竟拄着拐杖站起来,一副要走动的样子。有些被告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拐卖儿童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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