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母体死后剖腹产的成功率,施术时应具备下述条件: (一)妊娠>30周(通过宫底高度和B超评估); (二)母体系突然死亡,例如车祸、外伤、脑栓塞、心肌梗塞等原因,使母亲猝死,而胎儿尚存活; (三)在母体死后20分钟内完成手术,母亲死后施术越早,胎儿成活的机率就越高; (四)事先必须征得家属同意,施剖腹产术抢救死者腹内胎儿; (五)有条件的医院、应对病情危重的孕妇进行连续的心电监护,一旦孕妇死亡,立即利用预先准备好的器械,在床旁施剖腹产术; (六)为了提高尸体剖腹产儿的存活率,施术前,做好新生儿复苏的一切准备(人员、器具、药物等); (七)尸体剖腹产程序 1.不用麻醉;2.不需无菌技术,不消毒皮肤;3.用锐利的刀子,一刀切开腹壁各层及子宫肌壁(纵切,古典式剖腹产术),切口应够大,不要切伤胎儿;4.迅速取出胎儿,断脐,交台下进行复苏;5.取出胎盘;6.用大圆针,粗丝线,连续缝合全层子宫肌壁;7.用大弯角针,粗丝线,连续缝合腹壁全层;8.纱布覆盖腹壁伤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