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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人性之恶与人性之善

 停云西风 2012-03-24

2012/3/24 10:52:50

        人,首先是生物学、普通生理学意义上的存在,是个个自在的生命体。
        人必然地有生理欲望,必然地有自私的倾向。
        除了由保障基本生存产生出来的生理欲望之外,那些“奢侈的”生理欲望是可以控制的。
        倘若一个人对“奢侈的”生理欲望,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对生活物质的广泛的占有欲、权欲、名欲...不加控制,为了满足这些膨胀的欲望,人就会用种种方式去伤害他人。

        生理欲望,包括合理的“奢侈的”生理欲望,不但是必有的,而且是促使人积极地生活的根由。
        所以本身并不是“恶”。
        然而,倘若对生理欲望以及所衍生的欲望不加控制,它们就会促使一个人去伤害他人,堕落为“恶”。
        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具有“恶”的本性。


        人不是普通的生物、普通的动物,而是具有一系列高级神经活动功能的特殊生命体。
        思维的丰富使得人对于他人悲喜的“设身处地”的代入心理活动高度活跃。
        从而产生出强烈的同情心。
        “你希望他人怎样对待你,你就怎样对待他人。”
        道德黄金律,源于人的精神本能。
        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具有“善”的本性。


        人同时具有恶与善这两种本性。
        换句话说,恶与善是人的本性的两个方面。

        有所谓“双重人格”之说,认为每个人都是恶与善的合体,只不过在日常情况下其中的一个方面被掩盖了。

        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说,这种解释有很大的偏差。
        ——不是“在日常情况下其中的一个方面被掩盖了”,而是人有没有控制、有效地控制自己的贪欲,从而避免了恶。
        人对他人有没有同情心,强烈的同情心。
        有效地控制了自己的贪欲,对他人有强烈的同情心,人就是“善的”;
        反之,人就是“恶的”。


        同情心由针对具体个人推衍到针对社会,就是正义心。
        这是更高层次上的“善”。
        而没有正义心就是与之相对的“恶”。
        这个意义上的“善与恶”,被许多人严重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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