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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绍兴县王坛镇舒村

 yu175 2012-03-25
绍兴县推行“三加一”模式,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经责审监督实效
近年来,绍兴县积极创新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方式,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上采用“三加一”模式,改变以往组织部门单一作战的状况,着力整合借助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三方力量和优势,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实效。具体做法为:
    
一是在审前监督准备阶段,实行审前公告和审前调查征询制度。
在审前向纪检、审计、检察、信访等单位调查征询被审计对象的廉洁自律等方面有情况,并将征询结果作为编制审计监督实施方案的依据之一,列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程序。同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项目在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在被审计监督单位及下属独立核算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对审计监督依据、审计监督对象、审计监督内容、审计监督组成员、审计监督实施时间、审计监督工作纪律、举报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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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在审计监督实施阶段,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集体进点制度。
集体进点会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的相关领导,全体审计组成员,审计监督对象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职工代表参加,主要内容为领导讲话、强调纪律、提出审计监督方案、就业务事项提出要求、被审计监督对象介绍本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结合集体进点,召集所在单位的纪检、办公室、基建、财务等科室负责人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意见,征求他们对审计监督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三是在审计结束阶段,实行审计结果意见征询制度。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一起参加审计组就审计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的初步意见征询被审计监督对象和单位意见会。同时,严格执行审计监督结果全公开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结果均在被审计监督单位通报和政务公开栏中公告。
绍兴县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三加一”模式,实施审前监督公告、审前监督调查征询、集体进点、审计监督座谈、联合反馈审计监督结果、审计监督结果公开等一系列制度,不仅增强了经责审监督工作的合力和效率,同时也有效地改变了过去审计监督工作只有少数人知情,多数人不知情,只有领导知情,一般群众不知情,只有事后知情,事前事中不知情的状况,较好地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外部监督,从而在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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