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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家语·执辔》篇与孔子的治国思想

 人文心声 2012-03-27

《孔子家语》简称《家语》,是记录孔子及孔门弟子事迹、言行的著作。该书因为很早就被认为是王肃伪作,故学界研治者相对较少。宋代以来,虽然也有学者对王肃伪造说提出疑问,却似乎没有得到应有的响应。可喜的是,近几十年来的地下考古发现为我们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了新的资料,安徽阜阳双古堆汉墓出土的简牍中有类似《家语》的材料,河北定州八角廊汉墓中被定名为《儒家者言》的著作,李学勤先生认为也应属于《家语》的原型【1】,王肃伪造《家语》的说法已经很难令人相信。笔者近来研究《家语》,发现该书的价值实在不可低估,在孔子研究方面,此书的价值并不在《论语》之下,将其视为伪书弃而不用,实在丧失了许多极为宝贵的资料。

在研究孔子的治国思想方面,《孔子家语》的《执辔》便是很好的篇章,通过该篇的研究,我们不仅可以加深了解孔子的政治思想,还可以得到很多关于古籍成书问题的重要信息。

 

 

《执辔》篇是记孔门弟子闵子骞向孔子问政时,孔子关于治国主张的论述。在该篇中,孔子十分强调“德法”,也就是强调德治。这些认识,与其他资料中所显示的孔子的治国思想是完全合拍的。

在《执辔》篇中,孔子开门见山地提出为政治国应当“以德以法”,十分引人瞩目。孔子还说:“德法者,御民之具。”把“德法”看成治国的根本。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法”是“礼法”之“法”,有法则、法度、规章之义,与今天所说的“法制”之“法”有所区别,故孔子将“德法”与“刑辟”对举。

众所周知,孔子是典型的德治论者。《执辔》篇所反映的孔子的治国思想依然如此。孔子把治国形象地比喻为驾车,而把德法看作统御人民的工具,说:“夫德法者,御民之具,犹御马之有衔勒也。君者,人也;吏者,辔也;刑者,策也。夫人君之政,执其辔策而已。”接着,孔子论述自己对“古之为政”的看法,具体谈论了他对德、法关系的认识。

首先,治国者不可不有“德法”和“刑罚”

在《执辔》中,孔子以“辔”喻吏,以“策”喻刑,认为,作为君主,只不过是“执其辔策而已”;古代的天子也是如此,他们以内史为左右手,以德法为衔勒,以万民为马,从而执其辔策“御天下数百年而不失”。这里,孔子没有特别强调刑罚,但却没有忽视或者放弃刑罚,所以,他心目中的“善御马者”,其前提之一便是“齐辔策”,策即是刑,刑实在不可不有。在这里,刑实际是作为德法的补充而出现的。

刑罚何时为用?刑罚怎样作为德法的补充?孔子认为应在德教难行之时。据《孔子家语》的另一篇《刑政》记述,孔子曾经说过:“大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焉导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在这里,刑之用乃以德为前提,刑只使用于愚顽不化、不守法度的人。

刑以止刑,刑以佐教,宽猛相济,这其实正符合孔子的一贯主张。《孔丛子·刑论》记有孔子与卫将军文子谈论鲁国公父氏“听狱”的事情。孔子说:“公父氏之听狱,有罪者惧,无罪者耻。”对他十分赞赏。因为他明察秋毫,断案量刑准确,所以能使有罪者惧;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还能使“无罪者耻”,通过断狱让人们明白其中的是非曲直。所以孔子又说:“齐之以礼,则民耻矣;刑以止刑,则民惧矣。”意思是说,刑之设不独为刑,更在于止刑,惩恶不是终极目的,劝善才是最高宗旨。德政与刑政的关系也就像孔子所说的行政中的“宽”与“猛”的关系,《左传》昭公二十年记孔子曰:“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于猛。猛则民残,民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宽猛相济,政是以和。”这个论述,同样也见于《孔子家语》的《政论解》。

《尚书·大禹谟》曰“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孔丛子·论书》中也记有孔子类似的话,即“五刑所以佐教也”。《尚书》的《康诰》和《多方》中都明确提到“明德慎罚”,仅仅“明德”一词,《尚书》中出现了八次之多。孔子是《尚书》的编订者,由此可见他的思想与周人传统的“明德慎罚”思想的一致性。

第二,盛德薄刑而天下治

在孔子看来,“善御马者”,重点应放在“均马力,和马心”上面,这样才有可能收到“口无声而马应辔,策不举而极千里”的功效。与之相应,善御民者重点应当放在德法上面,所以孔子说:“善御民,壹其德法,正其百官,以均齐民力,和安民心,故令不再而民顺从,刑不用而天下治。”孔子还说到,“政美”的人,为众所称颂者,必定是“天地之所德”,为“兆民之所怀”。当时的人称颂五帝、三王,认为那时的盛世后来难以企比,根本的原因还是其“法盛”、“德厚”,所以后世的人们才“思其德,必称其人”。

孔子重视德治,倡导以礼为国,主张先礼后刑,盛礼薄刑,都是孔子上述思想的反映。《孔丛子·刑论》记孔子的弟子冉雍向他询问古今“刑教”的差别,孔子说:“古之刑省,今之刑繁。其为教,古有礼然后有刑,是以刑省,今无礼以教而齐之以刑,刑是以繁。”孔子认为,对民众进行教化,统治者首先应当为政以礼。为政以礼就是崇德,就是以德待民,建立德行。安人、安国、安天下,首先应当修己,这样才能使臣以礼,使民以时。统治者以“德”训民,上行下效,作奸犯科的人就会大量减少。而民众不明礼仪,是非不分,上层却只靠高压政策,结果只会徒增刑罚。

《孔丛子·刑论》所记孔子在与卫文子的交谈中,也说上古时期“先王盛于礼而薄于刑,故民从命”。孔子认为注意教化是为政治国的根本,他反对不教而杀,《论语·尧曰》 记孔子之言曰:“不教而杀谓之虐”。孔子先教而后杀的思想在《孔丛子·刑论》中表现得更为充分,他说:“古之于盗,恶之而不杀也。今不先其教而一杀之,是以罚行而善不反,刑张而罪不省。夫赤子知慕其父母,由审故也,况乎为政。与其贤者而废其不贤,以化民乎?知审此二者,则上盗先息。”

孔子还解释《尚书·吕刑》中“伯夷降典,折民维刑”的话,认为这是说为政者应当先用礼义教化而劝善,然后用法律刑政以惩恶,因为“无礼则民无耻,而正之以刑,则民苟免”。《论语·为政》所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思想与之完全一致。

第三,治国而无德法则民无修

孔子认为,治国者不可丢弃德法而专用刑罚,这样,一定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执辔》篇记孔子的话说:“不能御民者,弃其德法,专用刑辟,譬犹御马,弃其衔勒而专用棰策,其不制也可必矣。夫无衔勒而用棰策,马必伤,车必败;无德法而用刑,民必流,国必亡。治国而无德法,则民无修。民无修,则迷惑失道。”

《孔丛子·刑论》的记述也可以与之相互印证。《尚书·康诰》中有“兹殷罚有伦”之语,孔子的弟子向他请教此言何指时,孔子以为是“不失其理之谓也”。在孔子看来,为政治国应当法令一致,刑狱适当,不可随意处置。孔子认为,一个好的执法者应当慎重对待刑狱,尽量广施教化,注意防止犯罪,使人们远离刑狱,从根本上杜绝刑狱。所以孔子说:“古之知法者能远狱,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不失有罪,其于恕寡矣;能远于狱,其于防深矣。寡恕近乎滥,防深治乎本。《书》曰:‘维敬五刑,以成三德。’言敬刑所以为德矣。”

我们讨论《孔子家语》的《执辔》篇利用了不少《孔丛子》的材料,这里有必要特别谈谈《孔丛子》的可靠性问题。该书二十一篇,旧题孔鲋撰,记述了孔氏家族从孔子到孔鲋数代人物的言行。由于《汉志》不著其书,加之书中有明显的舛误,故宋代以来不少人不信其真,今人更多认定其书为汉魏时期的王肃所伪造。其实,问题并不如此简单。该书涉及孔氏家族人物前后九代,历时二三百年,宋人宋咸在《注孔丛子序》中谈到了他对《孔丛子》成书问题的看法,他认为该书是孔子之孙孔鲋在秦末所撰,其名曰《孔丛子》,是因为“言有善而丛聚之也”。至于后面的《连丛子》上、下篇,则是汉武帝时期的太常孔臧以其所为赋与书结集而附益的结果。

有学者对《孔丛子》进行了研究,结果也发现该书是所谓“伪书”的说法并不可靠,进而认为其中所记孔子、子思、子高的部分均有原始材料,其文字基本上是采集旧材料或据旧材料加工而成,子顺以下的材料则基本上属于直接编撰。【2】将该书的每一部分与相关资料认真比较研究,应该承认这种观点是正确的。

 

 

将治国比喻为驾车,天子总辔以治国,孔子的这种论述方法在其他材料中也常见到,这些都可以印证《执辔》记载的可信性。

比较典型的当属《孔丛子·刑论》中所记,在与卫将军文子的谈话中,孔子把“礼”或者“德”看成驾车时的马辔、衔勒。孔子说:

以礼齐民,譬之以御,则辔也;以刑齐民,譬之以御,则鞭也。执辔于此而动于

彼,御之良也。无辔而用策,则马失道矣。                                                                                          

在礼与刑(辔与策)两者之中,孔子认为重点应当放在礼(辔)上,他又说:

吾闻古之善御者,执辔如组,两骖如舞,非策之助也。是以先王盛于礼而薄于刑,

故民从命。

“执辔如组,两骖如舞”是《诗经·郑风》中的句子,《孔子家语》的《好生》篇中,孔子又曾经谈到该句子,说:

为此诗者,其知政乎?夫为组者,总纰于此,成文于彼。言其动于近,行于远也。

执此法以御民,岂不化乎?

《孔子家语》中的《执辔》篇是以驾车喻治国的典型篇章,此外,《大戴礼记》的《盛德》篇与《孔子家语》的《执辔》篇相近,并且都进一步指出了正确措置德、刑的重要意义。说:

御者同是车马,或以取千里,或数百里者,所进退缓急异也;治者同是法,或以治,

或以乱者,亦所进退缓急异也。                                                                                          

这里所谓的“进退缓急”,当然是指治国要以德以礼,用刑适当,而不可急用棰策,无德用刑。

其实,以驾车喻治国的情形也见于新出土的考古新资料。在郭店楚墓竹简中,《成之闻之》所论述的儒家治国理论颇引人注目。其中有谓:

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是以民可敬道(导)也,而不可弇(掩)也;可馯

(馭)也,而不可 敺(驱)也。

由于该篇存在错简,学者们对其用力较多。其中“弇”可释为掩,有蓋、蔽义,学者间分歧不大。惟有“敺”字,原释文作“孯”,裘锡圭先生说“ 孯”与“馯”(馭)为对文,疑当读为“牽”。“牽”亦可作“掔”,与“孯”皆从“   ”声。【3】

“孯”字读为“牽”似乎文义难解,因此,崔永东先生认为:“孯”可能为“緊”之讹写。《说文》“緊”之篆体与“孯”相近,故易讹。《说文》云:“緊,缠丝急也。”可知“緊”的本义是指缠丝紧急的状态,其引申义或比喻义当指过分压迫而言。此处所言是对民可以使用,但不可以压迫。【4】

廖名春先生则依裘锡圭先生说,认为“孯”即“掔”,《说文·手部》:“掔,固也。”《尔雅·释诂下》:“掔,固也。”《墨子·迎敌祠》:“令命昏纬狗、纂马,掔纬。”这里指束缚得不动,管死。这是说民可驱使为善,但不可将其束缚得不动。【5】

今按:上述解释均于义不长,检《郭店楚墓竹简》中《成之闻之》篇图版,前述与“馯”相对之字作     ,当从區、从攴、从子会意。    可为區字之省;而   应当从攴,但学者们忽略了“又”上的一笔,而多以为从“又”,不确;字的下部从“子”比较明确。    字可以隶定为      ,省作敺。该字与“教”的古字情况相近,“教”字从爻、从攴、从子会意,作     。有时省作     ,从爻、从攴。郭店楚简《唐虞之道》的“教”字出现了六次,其中只有一次从爻、从攴、从子,而其余的五次并省去了“子”,而只从爻、从攴,作    。【6】      字在这里省去从子的部分,也可以隶定为“敺”。

“馭(御)”与“敺”字相对,皆就驾车而言,二者有密切联系,有时甚至在意义上没有区别。若细绎之,“馭(御)”与“敺”却有显著区分。馭(御)即驾驭,其重点在于以辔使马,有引导、诱导之意;而“敺”的重点则在于对马进行鞭打、驱使,具有明显的强制性。

馭(御),《说文·彳部》曰:“御,使马也。馭,古文御。”《广雅·释言》:“馭,驾也。”《周礼·天官·大宰》曰:“以八柄诏王馭群臣。”郑玄注:“凡言馭者,所以敺之,内(纳)之于善。”贾公彦疏:“言馭者,此八者皆是敺群臣入善之事,故皆言馭也。”《周礼》中的“馭”,虽然郑注、贾疏皆言是敺人入善,却都不多强制之义。

单言“敺”或者“敺”与“馭(御)”相对时,“敺”便与“驱”相同,主要具有强制驱赶之意。《说文·马部》曰:“驱,驱驰。”段注曰:

各本作‘马驰也’,今正。此三字为一句……此三字言其义,许(慎)之例如此,

驱马,常言耳,尽人所知,故不必易字以注之也。驱马,自人策马言之。《革部》曰‘鞭

驱也’,是其义也。”                                                                                        《说文·马部》又曰:“敺,古文驱从攴。”段注曰:

攴者,小击也,今之‘扑’字,鞭、箠、策所以施于马而驱之称。《周礼》‘以灵鼓

敺之’、‘以炮土之鼓敺之’,《孟子》‘为渊敺鱼’、‘为丛敺爵’、‘为汤、武敺民’,皆用

古文,其实皆可作敺。

郭店楚简《成之闻之》篇将天常与人伦并言,论述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辨,最后提出“君子慎六位以祀天常”,是一篇关于治国理民的政治论文。《成之闻之》与《六德》等篇相呼应,将“六位”与“六德”对应配属,而重点则在于论述尊德明伦,论述君德。该篇强调为君之道,强调君主应当依“道”而行,这里的“道”包括很多内容,其中就有民可敬导而不可弇(掩),可御而不可敺。

当以驾车喻治国时,就像“德”与“刑”的同时出现一样,“馭(御)”与“敺”也就往往同时出现。《成之闻之》既多次谈到“德”,又多次谈论“刑”,如:“威服刑罚之屡行也,由上之弗身也。昔者君子有言曰:‘战与刑,人君之坠德也。’”“《康诰》曰‘不率大夏,文王作罚,刑兹无赦’曷?此言也,言不逆大常者,文王之刑莫厚焉。”

这样,将《成之闻之》中与“馭(御)”相对之字释为“敺”,不仅近于字形,而且与文义也十分合拍。【7】《成之闻之》中以驾车比喻治国的论述当与孔子的影响有些关系,它自然也是儒家政治理论的重要内容。

其实,不论是孔子还是后世儒者,他们较多地论述德、刑关系,而格外强调德治,原因在于人们往往比较功利地去看待问题,而以德治国功效却不是短时间内可以见到的。《大戴礼记·礼察》中说到:“凡人之知,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又说:“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正,坚如金石,行此之信,顺如四时,处此之功,无私如天地,尔其顾不用哉!然如曰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

 

 

《执辔》篇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孔子有关古代“以六官总治”的论述,这节的论述与《周礼》相应,也是《执辔》篇撰作时间方面的一个重要信息,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在这段论述中,孔子同样将治国与驾车作比,称古代御天下的天子与三公一起,“以内史为左右手,以六官为辔”,从而注重德法,考课官吏,治理国家。这里的记载与前面的部分是相应的。

孔子所说的“六官”即是《周礼》中的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将《周礼》六官以及太宰一职的职掌与孔子的论述相对应的部分一一对照,不难发现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周礼》六官

《周礼》太宰

《孔子家语·执辔》 论述“以六官总治”

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治官之属…

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

冢宰之官以成道。

以之道,则国治。

官属不理,分职不明,法政不一,百官失纪,曰乱。乱则饬冢宰。

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教官之属……

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

司徒之官以成德。

 

 

以之德,则国安。

 

 

地而不殖,财物不蕃,万民饥寒,教训不行,风俗淫僻,人民流散,曰危。危则饬司徒。

乃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礼官之属……

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

 

宗伯之官以成仁。

 

以之仁,则国和。

 

父子不亲,长幼失序,君臣上下乖离异志,曰不和。不和则饬宗伯。

 

乃立夏官司马,使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政官之属……

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

 

司马之官以成圣。

 

以之圣,则国平。

 

贤能而失官爵,功劳而失赏禄,士卒疾怨,兵弱不用,曰不平。不平则饬司马。

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刑官之属……

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

 

司寇之官以成义。

 

 

以之义,则国义。

 

 

刑罚暴乱,奸邪不胜,曰不义。不义则饬司寇。

 

 

 

 

 

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司空之官以成礼。

 

以之礼,则国定。

 

度量不审,举事失理,都鄙不修,财物失所,曰贫。贫则饬司空。

 

《周礼》何时成书?学术界的看法有重大分歧。据有的学者的归纳,《周礼》成书有为周公手作说、作于西周说、作于春秋说、作于战国说、作于周秦之际说、刘歆伪造说等,后又有学者研究的结论认为《周礼》成书于西汉初年。但不论成于何时,《周礼》有着缜密的结构,有完整的体系,它是一部专著,是一个整体,认真研究该书,不难发现“《周礼》不成于一人一时”之说是不可信的【8】。

    从上表中,我们发现孔子所说的六官的管理正是以《周礼》六官系统为依据的,孔子虽然没有明确提到《周礼》一书的名字,但如果《孔子家语》所记述的材料没有问题,那么,它无疑可以说明《周礼》的成书应当在孔子以前。而且,孔子所论述的“以六官总治”,据孔子称乃是“古之御天下”的情形,孔子言其“古”,则《周礼》成书于西周时的可能便极大了。既然该书“只能出于一人之手”,那么,我们认为《周礼》的作者应当就是周公。

    论者或以《执辔》所记可能是后世的添加,其实不然。按照孔子的论述,古代圣王治天下,重点在于六官,乃以六官为治。孔子说:“六官在手以为辔,司会均仁以为纳,故曰御四马者执六辔,御天下者正六官。”又说:“善御马者,正身以总辔……天子以内史为左右手,以六官为辔,已而与三公为执六官,均五教,齐五法,故亦惟其所引,无不如志。”古以德法为治,因为德盛者治,德薄者乱,所以在对六官的管理中,“季冬正法,孟春论吏”,“以季冬考德正法,以观治乱”,“以孟春论吏之德及功能”。如此,便可以达到御者至千里的目的,可以坐庙堂之上而知天下之治乱。可见,后面部分的论述与前面是一贯的。

 

 

    论述至此,我们有必要谈谈《孔子家语》的可信性问题。很简单,如果《家语》一书不可靠,《执辔》中所反映的孔子的政治思想以及相关的一些学术信息也就失去了意义。

   《孔子家语》传本附有三国时期王肃注此书时所附汉代的孔安国后序,大略叙述了《孔子家语》的来源及早期的流传过程,按照其中的说法,《孔子家语》与《论语》同源。以后辗转流传,到汉武帝时期,孔安国求得副本,进行了整理;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又引述汉成帝时的孔安国之孙孔衍奏言,称《孔子家语》与《尚书》、《孝经》、《论语》等都出于孔壁,后来孔安国改为今文,读而训传其义,撰次而为《孔子家语》。其中还说到戴圣在编辑《礼记》时曾经利用此书的材料,孔衍认为这是“灭其原而存其末”,对这种做法表示不满。

    按照上面的叙说,《孔子家语》的价值不言而喻。但由于《家语》出现于王肃“夺易”郑玄之学的特殊时期,尽管王肃称此书得自孔子的二十二世孙孔猛,但后人还是认为出于王肃的依托。颜师古注《汉志》,说二十七卷的《孔子家语》“非今所有《家语》”,后世指斥今本的学者更多。于是,今传《家语》居然成了久已定论的“伪书”。不过,这种看法也有人并不赞同,如清人陈士珂作《孔子家语疏证》,他将此书与传世的其他古书相互对照,发现《家语》多与这些古籍相出入,并说“小颜(颜师古)既未见(孔)安国旧本,即安知今本之非是乎?”

    孔安国为《家语》所作的《后序》应当是可信的,其谓:“《孔子家语》者,皆当时公卿士大夫及七十二弟子之所咨访交相对问言语也。既而诸弟子各自记其所问焉,与《论语》、《孝经》并时,弟子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其余则都集录之,名之曰《孔子家语》。”

    《论语》出于孔门弟子所记,史书的记载是非常明确的。何晏《论语序》引刘向说:《论语》“皆孔子弟子记诸善言也”;《汉书·艺文志》记刘歆说:“《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撰,故谓之《论语》。”王充的《论衡·正说篇》说法同样如此,其谓:“夫《论语》者,弟子共记孔子之言行。”综合上述各种说法,再观察《论语》一书的特征,应该说《论语》出于孔子弟子的“辑而论撰”是可信的。《论语》与《孔子家语》的不同,在于《论语》基本上都不是成篇的论述,而是一段一段的语录,这显然可以与孔安国“弟子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的说法相应;《家语》则不然,它基本上都是独立成篇的记述,又显然如孔安国所说的,它是在《论语》别出之后,将孔子弟子所记“集录”的结果。

    正由于《孔子家语》为孔子弟子笔记的汇编,所以《家语》不像《论语》那样有弟子摘编的痕迹,明显地带有笔记的特征。孔子弟子遇到孔子谈论嘉语善言之时往往随时加以记录,这在《家语》的一些篇章中有所体现。如:

        《入官》:“子张既闻孔子斯言,遂退而记之。”

        《论礼》:“子夏蹶然而起,负墙而立,曰:‘弟子敢不志之?’”

        《五刑解》:“冉有跪然免席,曰:‘言则美矣,求未之闻。’退而记之。”

        《正论解》:“子贡以告孔子,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暴虎。’”

        《正论解》:“孔子闻之,曰:‘弟子志之:季氏之妇可谓不过矣。’”

        《曲礼子贡问》:“孔子在卫,卫之人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为藏乎,

足以为法 也。小子识之!’”子贡问曰:‘夫子何善尔?’曰:‘其往也如慕,其返也如

疑。’子贡曰:‘岂若速反而虞哉?’子曰:‘此情之至者也。小子识之。我未之能也。’”

上引材料中的“志”、“识”有“记”的意思。如《礼记·礼运》篇中记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其中的“志”,在《孔子家语》的《礼运》篇中作“记”。《礼运》篇中,不论“记”还是“志”,都是作名词用,有“记载”、“记录”、“志书”之义,朱彬《礼记训纂》引刘台拱解此字曰:“识也,识记之书。”

    孔门弟子有做笔记、记录的习惯,《孔子家语》正是弟子记录的汇编。该书当然有后来增加、整理的成分,但其基本的、主要的内容还应当是原始面貌的保留。其中的《执辔》篇应该就是如此。

   

 

    《孔子家语·执辔》篇质朴可靠,值得信赖,或者说《孔子家语》一书成书较早,从文章各部分内容的构成以及该篇与《大戴礼记》等文献的比照中,也可以看得出来。

    《执辔》篇除了孔子以驾车喻治国而回答闵子骞外,后面还有子夏与孔子谈论《易》理的记述,这段记述显然与《执辔》的篇题不类。如果硬性找出其间的联系,恐怕只有后面子贡和孔子议论子夏论述的一句,即“微则微矣,然非治世之待也”,意思是子夏所谈《易》理虽然细微,却不是治理国家所需要的。这样与篇题进行联系有些牵强。虽然这样的编辑显得不伦不类,但它却显示了该篇的古朴风貌,透露了《孔子家语》的编辑者在将众人“咨访交相对问言语”采撷编成《论语》之后,遂将“其余则都集录之”的实情。

    清人陈士珂将《家语》与其他古籍对照后,发现该书与包括《礼记》、《大戴礼记》在内的不少书籍相出入。其实,只要走出《孔子家语》王肃伪撰说的思维定势,而冷静地将《家语》与各书比较,不难发现该书的成书要明显地早于《大戴礼记》和《礼记》等书。

    以《执辔》篇为例,《家语》该篇的内容在《大戴礼记》中被分在《盛德》和《易本命》两篇。《盛德》节取了《执辔》中孔子以驾车喻治国的主要论述以作为本篇的构成部分,但省却了此论所出的背景,后面孔子谈论古天子“以六官总治”的部分,也略去了“季冬正法,孟春论吏”的内容。其中,《执辔》篇的“以内史为左右手”一句,《盛德》篇改为“内史、太史左右手也”,大概是以左、右手应为两只手而加上“太史”,而这种自做聪明的做法恰恰给我们透露了《大戴礼记》编辑加工《孔子家语》的信息。内史,作为王室中的重要职官,在宫中辅佐太宰管理爵、禄、废、置等政务,以及颁布王之策命等。孔子这里专论治国,本意应该是言内史可以作为天子治国的得力助手。而太史一般职掌法典,礼籍、祭祀、星历等,按照《周礼·春官·太史》的记述,太史负保管及辨别国家文书、契约之职,并掌治历授时。可以看出,太史一职与内史不同,并非天子不可须臾离开者。《大戴礼记》编者未明孔子本意,加上“太史”却属于误解。

    我们说《大戴礼记》本于《家语》,只要将有关的文字加以比较即可看出他们的先后关系。如《孔子家语·执辔》篇前有《五帝德》一篇,《大戴礼记》也有此篇,而且篇题也一样,它正好给我们提供了可资比较的材料。我们试检出其中孔子回答宰我问黄帝的一节:

        《孔子家语》:孔子曰:“可也,吾略闻其说。黄帝者,少昊之子,曰轩辕。生而神

灵,弱而能言,幼齐睿庄,敦敏诚信,长聪明。治五气,设五量,抚万民,度四方,

服牛乘马,扰驯猛兽,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而后克之。始垂衣裳,作为黼黻。”

        《大戴礼记》:孔子曰:“黄帝,少典之子也,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

慧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治五气,设五量,抚万民,度四方,教 熊罴貔豹虎,

以与赤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行其志。黄帝黼黻衣,大带,黼裳。”

将上述两段文字对照,可以看出《孔子家语》更接近口语,而《大戴礼记》句子相对整齐,整理加工的痕迹比较明显。将前引内容以后的文字进行比较,同样可见后者较为详尽,应该属于后出。实际上,这样的例子随处可见。

    又如,紧接《孔子家语·执辔》篇后的《本命解》,《大戴礼记》也有此篇,其中的材料同样可资我们比较:

        《孔子家语》: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终也。有始则必有终矣。

        《大戴礼记》:故命者,性之终也,则必有终矣。

单独读《大戴礼记》的这句话,实在费解。《孔子家语》中命为性之始的说法与湖北郭店楚墓竹简的《性自命出》的说法一致,而《大戴礼记》命为性之终的说法似乎不当。将其与《孔子家语》的话对照,才会发现《大戴礼记》此处有重大遗漏。《本命解》的这句话,无论《大戴礼记》还是《孔子家语》,前面都有一段相同论述:“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阴阳,象形而发,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在这些话之后,是我们上引的几句。将它们联系起来读,《大戴礼记》的遗漏是显然的。我们说《大戴礼记》在《孔子家语》之后当然也是合理的。

   

 

    《执辔》篇后面子夏与孔子谈论《易》理的内容虽然与篇题不尽相合,但对研究孔子的思想,对研究早期的儒、道关系却有重要价值,同时也体现了该篇的时代性特征。

    子夏论《易》的内容,《大戴礼记》的编者将其从《执辔》中抽出单独置篇,题名为《易本命》,作为第八十一篇,在《大戴礼记》流传至今的各篇中位在最后。但是,在《执辔》篇中,关于《易》之理的大段论述本来出于子夏,而在《大戴礼记》中却一律属之于“子曰”之后,全部变成了孔子的话。实际上,这与《孔子家语·执辔》篇的本意并不相符,按照《执辔》篇的记述,孔子对子夏的论述并不是十分赞赏。

    据《执辔》的记述,子夏所谈论的,是所谓《易》理之中,人类和万物鸟兽昆虫产生时所受元气的分限,他并且认为“凡人莫知其情,唯达德者能原其本”。在子夏讲论之后,孔子说:“然,吾昔闻老聃亦如之言。”接着,子夏又谈了自己所见《山书》中的内容。

    孔子曾经问礼于老子,他的思想当也受到老子的一定影响。但孔子与老子又有不同,孔子思考的是现实的社会问题,他是主张积极入世的。正因如此,子夏的高论才没有引起孔子太多的兴致。细品文意,孔子显然同意子贡对子夏所言的评论,即“微则微矣,然非治世之待也”,孔子也认为子夏所谈虽然细微,却不是治理国家所需要的。从这里可以看出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子夏所论与道家老子的自然观有些类似,子夏谈《易》理,观《山书》,尚没有学派的界限。第二,孔子、子贡等人对那些虽然细微却不切世事的东西不感兴趣,这正是儒家学派的思想特征,从他们的交谈中,可以发现,在孔子时期,儒道之分殊已露端倪。而这两点,都当然是孔子生前的实际情形。

    湖北郭店楚墓竹简公布以来,学者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热烈讨论,从而也对竹简所显示的儒、道关系有了新的认识。人们认为,竹简《老子》中不见后世儒道互黜的内容,可知那时的儒道关系并不像后世那样存在激烈的争斗。实际上,战国中期以前的情形可能都是如此,在那时,各个学派尚处于酝酿形成时期,还不存在后来人们想象中的那种纯粹的学派。因此,《性自命出》出于儒家,但其中有后来道家的思想成分;《太一生水》可属道家,却也难说是什么所谓的道家著作。

    《孔子家语》给我们的印象正是如此。例如郭店楚简的《太一生水》和《孔子家语》的《礼运》篇都有关于宇宙生成问题的论述,在这一点上,二者就基本是一致的。《太一生水》曰:

        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辅太一,是以成地,天地 [复相辅]也,

    是以成神明。神明复相辅也,是以成阴阳。阴阳复相辅也,是以成四时。……四时者,

阴阳之所生也;阴阳者,神明之所生也。神明者,天地之所    生也。天地者,太一之

所生也。是故太一藏于水,行于时……。

《孔子家语》与《大戴礼记》都有《礼运》篇,将二者比较,应该承认《大戴礼记》本于《家语》。《礼运》篇中有这样的话:

        夫礼必本于太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其降曰命,

    其官于天地。

将《太一生水》与《礼运》比较,如果略去“水”这一环节,二者基本相合。《管子·水地》曰:“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正如《太一生水》中所谓“太一藏于水”,“水”与“太一”实际应是一回事。《灵枢经》的佚文有曰:“太一者,水之尊号,先天地之母,后万物之源。”这里说太一是水的“尊号”,明确地说到了“太一”与“水”的等同关系。【9】据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有人说“《灵枢》即《汉志》《黄帝内经》十八卷之九”;还有人认为是“好事者于皇甫谧所集《内经·仓公论》中钞出”。《四库全书总目》作者说:“名为古书,未知孰是。”如果《灵枢经》是先秦古书,则其中“太一”为“水之尊号”的说法就很有意义。这样,《太一生水》与《礼运》的宇宙生成论就基本一样了。

总结前面的论述,可以说《孔子家语》的儒、道界限并不严格,从这一点上说,该书也具有早期思想论说的特点。

 

    注释:

      【1】李学勤:《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收入《李学勤集》,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

      【2】见黄怀信:《〈孔丛子〉的时代与作者》,《西北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

      【3】《郭店楚墓竹简》第 169 页,文物出版社,1998年。

      【4】崔永东:《郭店楚简〈成之闻之〉字义零释》,载廖名春编:《清华简帛研究》第一辑,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2000年8月。

      【5】廖名春:《郭店楚简〈成之闻之〉篇校释》,载上揭《清华简帛研究》第一辑。

      【6】参考张守中等撰集:《郭店楚简文字编》第60页,文物出版社,2000年。

      【7】廖名春先生对照了楚简中的相近字形,不同意笔者将《成之闻之》中的该字释为“敺”。经过认真思考,笔者仍感到此字释为“敺”更加合适。一者,裘锡圭先生曾说郭店楚简“抄手的水平不高,简中错字较多”(李缙云、邢文:《美国“郭店〈老子〉国际研讨会”综述》,载《郭店楚简研究》,《中国哲学》第二十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不宜太过拘泥其中字形;再者,将“敺”与御、导等字对言乃当时习惯,例如,《大戴礼记·礼察》曰:“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之善者异。或导之以德教,或敺之以法令。导之以德教者,德教行而民康乐;敺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哀戚。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

     【8】彭林:《〈周礼〉主题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

     【9】姚治华:《<太一生水>与太乙九宫占》,Http :// WWW . bamboosilk . org ,2001年8月11日。

 

    【本文为提交2001年8月由中国孔子基金会、孔子文化大学举办的“传统文化与以德治国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收载于《中国文献学丛刊》,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又见于杨朝明:《儒家文献与早期儒学研究》,齐鲁书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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