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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汉字解析(节录第70页内容)

 东东东gd 2012-03-29

 

光:字本作“灮”,会意,从火,从儿(象跪人形),会意为光明(《说文》:“明也。从火在人上,光明意也”)。引申指使恢复光彩(如“光复”)、荣光(《荀子·不苟》:“言己之光美。” 按:“光宗耀祖”、“光荣”之“光”即用此义)、弘扬(诸葛亮《出师表》:“以光先帝遗德。”按:“发扬光大”之“光”即用此义)、时光(如“光阴似箭”)、光滑(韩愈《进学解》:“爬罗剔抉,刮垢磨光。”按:“光脚”、“光头”、“吃光”、“穷光蛋”之“光”由此义引申而来)等。

当/當:形声,金文上部为“尚”,应是声符(尚、当/當上古音近,二者禅端准旁纽,阳部叠韵),下部结构不详(《说文》据小篆之形解析为“从田”,不可信),本义为两相对称(《说文》:“田相值也。”按:当/當,凡价值相等之称,不必特指“田”。“门当户对”、“旗鼓相当”之“当”即用本义)。引申指面对(《论衡·变动》:“盛夏之时,当风而立。”按:“对酒当歌”、“正当其时”之“当”即用此义)、抵挡(王维《老将行》:“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按:“螳臂当车”、“一夫当关,万夫莫入”之“当”即用此义,后此义以“挡/擋”为专字)、典当(《儒林外史·第三十六回》:“拿几件衣服当了。” 按:“当铺”之“当”即用此义)、恰当(《礼记·乐记》:“夫古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谷昌。”按:“应当”、“适当”、“得当”、“理由正当”之“当”即用此义)、执勤(如“当值”、“当班”)等。今简化为“当”。

早:会意,从日,从甲(“甲”为天干之首,表示初),以太阳初升会意为早晨(《说文》:“晨也”)。引申指与“迟”相对(《左传·宣公二年》:“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按:“早睡早起”、“早做打算”之“早”即用此义)等。

吐:形声,从口,土声,本义为口吐(《玉篇》:“口吐也。”《史记·鲁世家》:“周公一饭三吐哺”)。引申指说出、发出(白居易《慈乌夜啼》:“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按:“吐露”、“一吐为快”之“吐”即用此义)等。

吓/嚇:形声,从口,赫声,读“hè”,本义为恐吓(《庄子·秋水》:“今子欲以子之梁国而吓我邪”)。引申指害怕、惊吓(《红楼梦·第十八回》:“吓的宝玉倒退,不敢再说。”按:此义读“xià”)等。又用为拟音词,同“嗬”。今简化为“吓”。

虫:象形,象蛇之形,读“huǐ”,本义为虺蛇(《说文》:“一名蝮。”段玉裁注:“《尔雅释鱼》:‘蝮,虫’。今本‘虫’作‘虺’。”按:“虫”即“虺”字之初文,《玉篇》云:虫,“古文虺字”)。

虫/蟲:会意,从三“虫”,“三”表示多,以三虫会意为动物的总名(《说文》:“有足谓之虫,无足谓之豸。”《大戴礼记》:“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凰为之长。有毛之虫三百六十,而麒麟为之长。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有倮之虫三百六十,而圣人为之长”)。引申指昆虫等。今简化为“虫”。

曲:象形,甲文象曲尺形,小篆将曲尺形讹变为半环形,本义为弯曲(《尚书·洪范》:“木曰曲直。”传:“木可以揉曲直”)。引申指事理不直(《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 按:“是非曲直”之“曲”即用此义)、曲折(《礼记·曲礼》释文:“曲礼,委曲说礼之事。”按:“河曲”、“心曲”、“委曲”之“曲”由此义引申而来)、曲调(宋玉《对楚王问》:“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偏僻之地(蒋防《霍小玉传》:“住在胜业坊古寺曲,甫上车门宅是也。”按:“乡曲”之“曲”即用此义)等。

团/團:会意兼形声,从囗(wéi,表示围绕),从专/專(意为纺砖),专/專亦声(专/專、团/團古音近,二者照定准双声,元部叠韵),会意为旋转,引申指圆(《说文》:“圜也。”按:“饭团”、“菜团”、“纸团”之“团”由此义引申而来)。又由此引申指揉捏使之圆(崔寔《四民月令》:“齐人呼寒食为冷节,以曲为蒸饼样,团枣附之,名曰枣糕”按:此义后以“抟”为专字)、结合(张说《东都餔宴》:“争驰群鸟散,斗伎百花团。”按:“团结”之“团”即用此义)等;古代军队驻扎营寨为圆形,故又引申指军旅建制(《隋书·礼仪志》:“步卒八十八分为四团,团有偏将一人。”按:“团体”、“团队”、“代表团”之“团”由此义引申而来)。今简化为“团”。

同:会意,从凡(表示所有),从口(表示嘴或人口),以所有的“口”,会意为共同(《玉篇》:“共也。”李白《长干行》:“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引申指相聚合(《说文》:“合会也。”《周礼·春官·大宗伯》:“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按:“会同”之“同”即用此义。又,古时信符刻一“同”字,沿中线剖为两爿,事主双方各执其一,验证时两爿须能合成一个“同”字方为有效,故称“合同”)、合和(《礼记·礼运》:“是谓大同。”注:“犹和也,平也”)、一致(陆游《示儿》:“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岛同”)等。

吊/弔:会意,甲文从人形为绳所缚,绳端有箭头上指,会意为悬挂(陈规《守城录·靖康朝野佥言后序》:“壕上作桥,桥中作吊桥,暂时隔敌则可,若出兵则不能无碍。”按:“上吊”之“吊”即用本义)。引申指求取(《论衡·自纪》:“不鬻智以干禄,不辞爵以吊名。”按:此义后写作“钓”);因古时铜钱用绳串成串,故“吊”又被引申为铜钱的量词(《红楼梦·第五十七回》:“前儿我悄悄的把绵衣服叫人当了几吊钱”)。假借为吊唁(《说文》:“问终也。”《玉篇》:“吊生曰唁,吊死曰吊。” 按:“吊丧”之“吊”即用此义);由此义又引申指哀伤(《诗经·桧风·匪风》:“顾瞻周道,中心吊兮。”传:“吊,伤也”)、安慰(韩愈《后廿九日复上书》:“古之士,三月不仕则相吊。”按:“吊民罚罪”、“形影相吊”之“吊”即用此义)等。

吃:形声,从口,乞声,读“jí”,本义为口吃(《说文》:“言蹇难也。”《史记·韩非列传》:“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按:“期期艾艾”之“期”的本字即“吃”)。又用为象声词象笑声(《集韵》:“欺讫切,音乞。吃吃,笑貌”)。假借为“喫”,读“chí”(《新书·耳庳篇》:“越王之穷,至乎吃山草”)。

吃/喫:会意兼形声,从口,从契(即“锲”之初文,“锲”,刻也、镂也,这里表示用牙嚼咬),契(qì)亦声(契、吃/喫古音同,二者溪母双声,月部叠韵),会意为吃(《说文》:“食也”)。引申有“入口”义(杜甫《送李校书》:“对酒不能吃”。按:“吃药”、“吃茶”、“吃烟”之“吃”即用此义);又引申指承受(关汉卿《五侯宴·第四折》:“我那娘亲在那里与人家担水运浆,吃打吃骂,千辛万苦。”按:“吃惊”、“吃亏”、“吃重”、“吃力”之“吃”即用此义)等。今简化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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