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政部门与法院了解到的信息则表明,在所有离婚案件与诉讼中女性提出离婚的比率高达70%至80%。这个数字,颠覆了我们之前对于传统婚姻中女性逆来顺受的所有幻想。换句话说,城市女性,特别是京沪粤等发达地区的都市女性是将城市离婚率推高的“主力军”。 从解放后到改革开放前,除了建国伊始与文革期间的特定环境,离婚一直作为非常“隐晦”的现象存在,婚姻的一方除非发生重大的过错才可以被允许离婚。这样的现象一直延续到80年代,中国离婚案实行了无过错离婚改革之后,改革首次提出将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当作离婚的法定标准。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人思想比较保守,整体离婚率偏低。到了21世纪之初,男性提出离婚的比例开始逐年升高。而在此基础上,女性主动提出离婚,较之以往也呈现了上升趋势……”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专门承办离婚案的张志胜律师谨慎地拿捏其中的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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