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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就变挑剔?都市女性成推高离婚率主力军

 四洋一家 2012-04-03

从民政部门与法院了解到的信息则表明,在所有离婚案件与诉讼中女性提出离婚的比率高达70%至80%。这个数字,颠覆了我们之前对于传统婚姻中女性逆来顺受的所有幻想。换句话说,城市女性,特别是京沪粤等发达地区的都市女性是将城市离婚率推高的“主力军”。 

    这些数字无疑显示目前中国婚姻质量很严峻,但是,换个角度,我们也该看到,女性在拯救自我追求幸福的道路上,与男人相比较,已经走得更远……


    从解放后到改革开放前,除了建国伊始与文革期间的特定环境,离婚一直作为非常“隐晦”的现象存在,婚姻的一方除非发生重大的过错才可以被允许离婚。这样的现象一直延续到80年代,中国离婚案实行了无过错离婚改革之后,改革首次提出将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当作离婚的法定标准。
    2001年《中国婚姻法修正案》再次强调,要以婚姻关系破裂为离婚标准。2003年的《婚姻登记条例》,又大为简化了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与实施离婚改革相应的是,据中国民政部统计,从全国平均看,1979年离婚率为4%,1999年达到13.7%,2003年达到15%以上…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人思想比较保守,整体离婚率偏低。到了21世纪之初,男性提出离婚的比例开始逐年升高。而在此基础上,女性主动提出离婚,较之以往也呈现了上升趋势……”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专门承办离婚案的张志胜律师谨慎地拿捏其中的尺度。
    “作为一个关注于婚姻家庭法律领域的女性律师,我几乎每天都要接触各种离婚案件的诉讼与咨询。近两三年我发现了一个现象:女性当事人主动提出离婚的越来越多,而男性当事人中以消极和被动姿态来面对不和谐婚姻的人也越来越多……”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婧律师在EMAIL中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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