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俩人都误会了! 如果您在马路上看到一个人在前边跑,一个人在后面追,您会怎么想?一般来说,不会以为是搞对象的。特别是这二位如果都是大老爷们的时候,更不可能。谁看见都得认定是抓贼的。嘿,那天半夜,在咸阳路巡逻的警察就刚好看见这么二位。 只见前边的玩命跑,后面的气喘吁吁地追。后面那位还可着嗓子喊呢——“有人偷车呀,抓小偷哇!”您说,警察是干什么的?这回可真是撞枪口上了。就在警察马上要采取行动的时候,没想到,跑在前边的那位男青年居然直冲过来向他们求救。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把俩人都拦下来,仔细一问才明白,敢情是一场误会。原来,追来的这位中年人半夜回家的时候,发现有人正在黑暗处鼓捣自行车。这位,警惕性那叫一个高。不由分说,冲上去就要抓贼。他哪知道,其实那位鼓捣的是人家自己的自行车,也许是因为光线太暗,这才一时打不开车锁。他这么一来,可把那位吓着了。心想,大半夜的,没招谁,没惹谁,怎么气势汹汹冲我来呀?别是喝醉了吧?谁跟醉鬼说得清道理呀?既然如此,好汉不吃眼前亏。撒丫子跑啵!直到遇上巡逻的警察,这才解除了误会。都是因为警惕性过高了。 依我看,广大民众的警惕性高点总比不高要好;见小偷就抓总比假装没看见要好。事实上,现在很难找到一家没有丢过自行车的了。有的家庭丢的还不止一辆两辆。听说就连警察家都不能幸免!这可真是“全民皆丢”哇。看来,对付偷车贼,非打人民战争不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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