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卡冲抵对方的货款 例如:你们饭店欠别人钱,然后用你们公司的消费卡(就是可以拿着直接吃饭的卡)给他们,抵你们的货款 如果是的话 借:应付账款-某公司 50000 贷:其他应收款-某公司 50000 然后每次他们过来消费的时候,比如今天消费1000 借:其他应收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这样的话,说明你们是用你们的主营业务收入来冲抵他们的货款的,但是同时需要缴纳这部分的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 二、购物卡发行时折扣的会计处理 很多企业在销售购物卡的时候会折价销售,例如200元的购物卡只需支付190元即可购得。折扣10元怎样进行处理呢?因为会计准则对购物卡销售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具体实务操作的时候,有这样三种会计处理:一是有的企业把购物卡折扣作为促进商品销售的费用计入当期“销售费用”;二是有的企业把购物卡折扣作为销售折扣从当期销售收入中抵扣。但是,按照税务部门规定销售折扣与售价在一张票上才能扣减,而将来购物的金额是购物卡的面值,从当期收入中扣除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必须提前征得当地税务机关的同意;三是销售购物卡的折扣不入账。如果是开票销售,则按照购物卡扣除折扣的金额计收入,不反映折扣;而如果是POS机销售,将会出现POS机上的购物卡销售额和预收账款的金额不一致等问题。 [例]某超市某月销售金额为50000万元的购物卡,实际发行价为47500元,折扣为2500元。购物卡的价格是含税价格,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7%。 (1)如作发行当期“销售费用”,处理如下: 销售购物卡时, 借:银行存款 47500 销售费用 2500 贷:预收账款 50000 持卡人持卡购物时, 借:预收账款 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735.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264.96 (2)如作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购物卡时, 借:银行存款 47500 待摊费用 2500 贷:预收账款 50000 月底冲减当期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2500 贷:待摊费用2500 持卡人持卡购物时, 借:预收账款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2735.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264.96 (3)购物卡折扣不入账 销售购物卡时, 借:银行存款47500 贷:预收账款47500 持卡人持卡购物时, 借:预收账款47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598.2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901.71 三、综合举例 1.2006年9月1日某超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4%,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销售面额为100元的电子购物卡100张,收到金额为10000元现金支票一张,另赠送客户购物卡2张。 相应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0000 营业费用200 贷:预收账款10200 2.9月1日该超市采用购物卡结算方式销售商品8000元。 相应会计处理为: 借:预收账款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 3.假定9月份该超市销售商品共计100万元存入银行,共赠送购物卡5000元,该月商品差价率为10%. 企业月末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借:营业费用5000 贷:预收账款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00 贷:库存商品1000000 借:商品进销差价1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00000 9月份该超市应缴纳的增值税=1000000÷(1+4%)×4%=38461.54元 应缴纳的营业税=5000×5%=250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38461.5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38461.54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50 假设到月末共有剩余金额2000元购物卡已过期作废,按所得税率33%,相应会计处理为: 借:预收账款2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340 应交税金——所得税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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