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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天涯匹夫 2012-04-28
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建议类别:时政类
建议人: 牛望天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提交时间:2012-04-27 10:49:56
内容: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对农民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农户可以凭证依法规范有偿流转。
(二)乡镇政府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土地租赁信托管理中心。受农户委托管理出租其土地。
(三)政策鼓励工商企业下乡建立新型农业企业,也可以建立私人农场。由乡镇土地租赁信托管理中心将农民委托租赁的土地集中出租给某个企业或个人实行规模化经营,土地租赁信托管理中心向企业或个人收取土地租金并转交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持有人。租金一般定在800—1000元为宜,并随物价上涨和农业增收而适当增加。
(四)国家继续实行对农业的补贴政策。各项补贴发给经营农业企业和私人农场主。对农业实行优惠信贷政策。实行粮、棉、油、糖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实行农业保险制度。确保农业经营者的利益。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确保粮食安全。
(五)尽快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工作。
(六)鼓励城市资本到农村搞开发,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农民以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换取新型住房。农村住宅集中节约出来的土地实行复耕,且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归开发者所有。农村增加的农田按一定比例增加当地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七)国家对新农村建设中的水、电、路、通讯、排污、垃圾处理等建设给予扶持。
(八)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按法定年龄退休后每人每月发给最低300元的养老金,且随物价上涨和政府财力增加而适当增加。鼓励农民的户口向城市转移,迁出后承包地和宅基地不得收回,放宽农民工迁入中小城市的条件。不愿出去的农民就近给农业企业和私人农场主做工。对少量愿意种地的农民,在土地集中出租时给予调整到居住地附近让其耕种。
(九)引导农民建立各种三农服务社。建立农机、种子、农业其他生产资料、储存、销售等各种专业服务经营机构,国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
(十)上述政策可在少量试验区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取得经验并成功后全面推开。20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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