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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雪域.苍狼 2012-05-02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是经所在天龙敬事。故受之以尊重正教分。)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所在之处。如有人即说是经。若念念常行无念。心无所得心。不作能所心说。若能远离诸心。常依无所得心。即此身中有如来全身舍利。故言如佛塔庙。以无所得心说此经者。感得天龙八部。悉来听受。心若不清净。但为名声利益而说是经者。死堕三途。有何利益。心若清净为说是经。令诸听者除迷妄心。悟得本来佛性。常行真实。感得天人阿修罗等。皆来供养持经人也。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自心诵得此经。自心解得经义。自心体得无著无相之理。所在之处。常修佛行。念念心无有间歇。即自心是佛。故言所在之处。则为有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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