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上市公司跳出来充电,一个机会让我踏进民企经理人的队伍。经过两个单位的洗礼,我明白了一点,那就是作为经理人要时刻明白一个道理----经理人是在为老板打工,老板授予任何至高无上的权限时,你仍然是一个打工者,所有的决断最好事前跟老板请示一下,即使无关紧要!别想着表现自己的英明,除非自己不想再干下去!跟许多老板的接触让,很大一部分都觉得:人才多的是,有自己的英明决断,经理人打打杂就可以了,并不是经理人一腔热血想象的那样,即使你把企业当作自家的事情来做。相反,如果真的当成自家的事来做,就把自己送到一个很窘的境界。 当然,事情没有绝对的。最少过半的企业会有这种情况! 当代的很多企业家对自己都很自信:我有英明决策,下属给我盯紧了就可以了。换作谁来做都一个样!还有就是一个通病:承诺不兑现!即使是有约在先,口头承诺你就根本不用往脑子里进! 现在自己做公司了,更加明白诱惑的利益!便宜千万别去想,否则就要承担他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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