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如果有人强奸你,请不要反抗

 毒歌 2012-05-29

如果有人强奸你,请不要反抗

断肠人 2012-05-29

写下这个题目时,我很犹豫,也很忧郁。
犹豫的是,从内心来讲,我很不愿意写下以这样的标题为内容的博文。因为它和我的博文的一贯内容----和财经,和股票无关;忧郁的是,因为我不得不写这篇博文,因为,它和我的良知相关,和我们的社会良知相关!
博文的主要内容,要从一篇新闻说起。这篇新闻的核心是:广东东莞法院轻判猥亵虐杀少女嫌犯。该犯猥亵少女,在遭到反抗后,对其进行了残忍地虐杀。东莞法院的判决结果是:死缓。如此判决的理由是:考虑到被告人受性冲动影响实施犯罪,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是个打击。
这里,我注意到了几个细节:猥亵、虐杀、死缓、反抗。而这八个字,也是我在凌晨而难眠,不吐而难安的主要原因。
首先,从情节上来讲,东莞法院用了“猥亵”这个词。但是,我们很难分清楚,嫌犯的行为到底是“猥亵”还是“强奸未遂”。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大家也都清楚,跟踪女生至女厕所,然后进行“猥亵”。如果女生不进行反抗,那么后果意味着什么。但是,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用上“强奸未遂”,虽然后面要挂上“未遂”,但是也要远比“猥亵”要轻得多。所以,虽然我无法确认嫌犯的“猥亵”行为是什么,但是,我敢怀疑,从粗俗的角度来讲,绝不是看看‘说说那么简单,因为,如果仅仅是那样,绝对不会产生判决书所写的“激烈反抗”。所以,从判决书本身,我们已经看到了“强奸”的行为。
其次,不管是“猥亵”,还是“强奸”,引起受害人的“激烈反抗”,这都是受害人的本能反应,以及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而不能成为为凶手解脱罪名的依据。这是毫无疑问的。从法律层面讲,即使是“猥亵”,也是一种正当行为;而这种行为正在发生中,所以,真正的法律意义应该是:即使是少女在反抗中杀死了“猥亵”者,按照法律规定,也只能是以“正当防卫”进行认定,而不能在相反的结果中以此来成为犯罪嫌疑人减轻罪责的依据。
第三,“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根本不能成为为嫌疑人减轻罪责的依据。上一条我们已经说过了,被害人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即使是猥亵)。犯罪行为正在发生中。所以,受害人的反抗,是法律对于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一种正当规定。只有嫌疑人在被害人的“激烈反抗”中停止了犯罪行为,他才可以因中止犯罪而受到宽大处理。而仅因为被害人的反抗,就残忍地谑杀被害人,只能说明嫌疑人的残忍和无情,更应该是对其从重、从严判决的依据,如何能成为对其减轻罪责的依据?

近年来,谈到国人的首先底线,我们都在叹息;谈到国人见义不勇为,我们都在扼腕。但是,我们是否想到,这样的首先滑坡,见义不勇为,正是因为我们的法律机器首先出现了问题:在扶了倒地的老人后,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我们的法院“根据常理,人们不会无缘无故地扶一位老人”而判扶人者承担损失;而在受害人反抗的情况下,我们的法院再度判决受害人的反抗成为罪犯减责的依据……

下面,我的话可能有些过激,但是,请大家不要骂我:
如果,你是女性,当你遇到有人强奸你的时候,请你不要反抗。因为,如果你反抗,即使对方杀害你,也不用偿命,因为,正是因为你的激烈反抗,才使对方杀了你。
如果,你是一位社会公民,如果有人对你抢劫,请你不要反抗。因为,如果你反抗,即使对方杀害你,也不用偿命,因为,正是因为你的激烈反抗,才使对方杀了你。
如果,你在家里住的好好的,有人要拆你的房子,因为,如果你反抗,即使对方杀害你,也不用偿命,因为,正是因为你的激烈反抗,才使对方杀了你。

说的更严重一些,现在,应该是由中国人民为日本的南京大屠杀翻案的时候了。因为,当年,日本进攻南京,只是为了满足它的侵略欲望。而正是因为中国军队的激烈反抗,才激起了它的屠城欲望……所以,如果我们再度遇到列强入侵时,敬谢告我们的军队许诺抵抗,因为,那是你的错,而你的抵抗,则可能成为侵略一方减坝的依据……

请不要骂我。这话不是我说的,是我们的法院判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