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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海战告诉我们,此法律出台要开战

 苏北税官 2012-05-31

 

       

  日媒恶意解读我海洋观测新规 声称包含险恶内容

  据31日报道,中国《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首部关于海洋观测预报活动管理的法律规范。日本媒体称,这是“让周边国家感到担心的条例”,因为观测对象包括钓鱼岛及“有争议的南海海域”。日本《产经新闻》评论称,实施海洋观测管理条例是中国为控制钓鱼岛以及南沙诸岛走向法制化的重要一步。

  《产经新闻》东亚室长山本秀30日撰文称,中国要在下月实施的《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对于日本等周边国家来说,“包含了很多险恶的内容”。根据国家海洋局的解释,中国可以在53个鱼场设置海洋观测站或观测浮标,用以观测海潮和海水的盐分浓度等信息,“观测对象还包括属于冲绳的钓鱼岛以及存有争议的南海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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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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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沙永暑礁气象观测站

  条例还规定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或个人在中方管辖海域从事海洋观测活动时,必须按照中国的相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海洋观测资料和成果,而且还对搬走或者损毁中国设施和设备的行为制定了惩罚规则。

       山本秀说,由此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有一天中国在尖阁诸岛(中国钓鱼岛)建海洋观测站,或退一步说中国在钓鱼岛附近的日本领海设置观测用的浮标,那么把这些浮标撤走的行为就会被说成是违法,“这才是新条例真正想要说的”,“如果中国的海监船对撤走浮标的所谓违法行为试图执法的话,日中之间在海上的摩擦就会变调,成为和目前摩擦完全不一样级别的问题”。他还说,新条例的施行是中国为控制钓鱼岛以及南沙诸岛走向法制化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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